基金會和社會組織的區別
Ⅰ 什麼是社會組織
我知道什麼是社會組織。
社會組織又稱民間組織、非營利組織,對應國外一般稱為非政府組織,在我國是指政黨、政府之外的各類民間性組織,主要包括:
冠以協會、學會、研究會、商會、促進會、聯合會等名稱的,基於一定社會關系形成的會員制組織—社會團體;
由民間出資成立的,直接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的各種民辦學校、醫院、福利機構等非會員制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
基於一定財產關系而形成的財團性組織—基金會;
部分中介組織和社區活動團隊。
社會組織的特點:
社會組織具有民間性、自願性、自治性、非營利性、公益性特徵。
其中非營利性是社會組織的第一個基本屬性,是區別於企業的根本屬性。
民間性、自願性、自治性即非政府性,是社會組織的第二個基本屬性。
公益性或互益性是社會組織的第三個基本屬性。
拓展內容。
社會組織是公共關系的主體,它是公共關系的三大構成要素公共關系學所稱的"社會組織"是狹義的。它是人們為了有效地達到特定目標按照一定的宗旨、制度、系統建立起來的共同活動集體。它有清楚的界限、明確的目標,內部實行明確的分工並確立了旨在協調成員活動的正式關系結構,比如,政黨、政府、企業、商店、公司、學校、醫院等。
Ⅱ 非政府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區別
一、定義不同
非政府組織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的意譯,英文縮寫NGO。非政府組織是西方國家的叫法,泛指與政府組織相對的其他組織。
社會組織是公共關系的主體,它是公共關系的三大構成要素。公共關系學所稱的「社會組織」是狹義的。
它是人們為了有效地達到特定目標按照一定的宗旨、制度、系統建立起來的共同活動集體。它有清楚的界限、明確的目標,內部實行明確的分工並確立了旨在協調成員活動的正式關系結構,比如,政黨、政府、企業、商店、工廠、公司、學校、醫院等。
二、特徵不同
非政府組織特徵
1、非政府性
非政府組織作為非營利性部門,它不是政府部門或其附屬機構,而是非政府性的組織。非政府組織的這一特性,使得它能夠獨立於政府之外自主為社會服務,非政府組織的非政府屬性,使它的發展還能進一步推動社會民主的發展,為建立社會民主與法制提供動力因素。
2、組織性
非政府組織活動是一種團體性的活動,它不是分散的個人行為。同時,非政府組織的組織性,為規范非政府組織的行為提供了客觀依據。因為是組織性的活動,其活動目標與活動范圍都是引人注目的,這就客觀上形成了社會、法律對非政府組織的有效監督。
3、公益性
非政府組織一個顯著的特徵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活動的公益性。這種公益性不僅對政府失靈與市場失靈是一個補充,而且,它們能夠為社會盡最大的可能提供一些社會所有公眾都可以使用的公共產品。
4、自治性
非政府組織還是一個自治性組織,它的行為是在法律和公共制度約束規范基礎上產生的,因而,其自治性程度非常高。
5、非政治性
非政府組織不參與政治活動,它屬於一種中介性組織。因此,非政治性是非政府組織的一個基本特點。非政府組織的非政治性,使得它們有了非常寬松的環境創造性地為社會提供公益活動和公共產品。
6、非宗教性
非政府組織既是非政治性的,同時也是非宗教性的。它與那些宗教活動不同,宗教活動是一種信仰,但不一定為社會來志願提供有益的公共產品,而非政府組織沒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卻專門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
社會組織特徵
1、特定的組織目標。組織目標一般是明確的、具體的,表明某一組織的性質與功能,人們圍繞某一特定的目標才形成從事共同活動的社會組織。組織目標是組織活動的靈魂,它可以是單一的,也可以是具有內在聯系的目標體系。
2、一定數量的固定成員。組織成員是相對固定的,成員明確地意識到自己屬於某一組織。社會組織如無固定的成員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實體基礎,進入或退出一個組織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特別是組織成員資格的取得一般都要經過組織的考核與審查。
3、制度化的組織結構。為了實現特定的目標並提高活動效益,一般都具有根據功能和分工而制度化的職位分層與部門分工結構。只有通過不同職位的權力結構體系,協調各個職能部門或個體的活動,才能順利開展組織活動並達到組織目標。
4、普遍化的行動規范。它一般是以章程的形式出現,並作為組織成員進行活動的依據。組織的行動規范是每個成員必須遵守的,它通過輔助的獎懲制度制約組織成員的活動,以維護組織活動的統一性。
5、社會組織是一個開放的系統,就每一個社會組織來說,它不僅自身要與周圍環境進行物質、成員、信息的交換,而且還根據與其他組織的關系,組成不同的組織體系,在更大的范圍內和更高的水平上與外界環境進行各種形式的交換。
三、形成過程不同
非政府組織形成過程
非政府組織一詞最初是在1945年6月26日在美國舊金山簽署的簽訂的聯合國憲章第71款使用的。該條款授權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為同那些與該理事會所管理的事務有關的非政府組織進行磋商作出適當安排」。
1952年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在其決議中把非政府組織定義為「凡不是根據政府間協議建立的國際組織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組織」。在當時,這主要是指國際性的民間組織。在這之後的十多年裡,非政府組織自身的活動以及它們同聯合國的關系都處在較低的水平,沒有多少實質性的發展。
一直到1968年,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通過的1296號決議中,規定了聯合國同非政府組織關系的法律框架。該決議肯定了非政府組織的范疇,同時允許非政府組織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以及聯合國體系中的其他機構中獲得咨詢地位。
自此以後,非政府組織的活動被有意識地、越來越廣泛地引入了聯合國體系的運作。
社會組織形成過程
在人類社會早期階段,整個社會發展水平極為低下,人們共同活動的群體形式最初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原始群、血緣家庭和物理學習集合,以及出現的以地緣關系為紐帶的村社等。它們都是人類物理發展的初級社會群體形式。
社會分工的發展,階級的出現,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以及人們的社會活動日趨復雜,社會組織適應物理及社會成員的需要逐漸形成並發揮作用。但這時人們的社會關系和共同活動的形式還是以初級社會群體為主。
人類社會進入工業社會到21世紀,社會生產力飛速發展,社會分工越來越細,社會生活和物理關系越來越復雜,初級社會群體在很多方面已無法適應社會發展和社會活動的需要。因此,完成特定物理目標和承擔特定物理學史的社會組織的大發展就成為近代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其他動物目前絕大多數社會組織情況都與人類社會早期相似,而蜜蜂螞蟻等膜翅目昆蟲則形成了分工明確的社會組織——成蟲分為繁殖蜂繁殖蟻、工蜂工蟻和兵蟻。
而卵、幼蟲則不存在社會組織,但其性別和發育情況則共同決定了它們羽化以後加入哪個社會組織——雄性只能是繁殖蜂繁殖蟻,雌性則可以是三種社會組織中任何一種的成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政府組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組織
Ⅲ 根據什麼社會組織分為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
社會組織分為三類:基金會、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這個在慈善法中已經改叫「社會服務機構」)。所以基金會當然不是社會團體。如果你想說,基金會屬於民法概念中的社團法人還是財團法人,那麼基金會還是不是社團法人,而是財團法人。因為基金會就是以一定的財產作為紐帶而成立的一個組織。
Ⅳ 基金會與協會的區別基金會與協會具體有哪些方面的
1、都是公益性的社會組織,不過協會多是行業協會,基金會主要是指慈善基金會;
2、協會主要受制於《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而基金會則主要依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辦事;
3、另外,對資金的要求也不一樣,協會只要少量的驗資資金即可,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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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社會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區別
一般來說,這三個概念是相近的,可以互相通用,但又略有區別。依我推測,人民團體這個詞是為了說明該團體的性質是代表人民的;社會團體這個詞是從社會管理的角度表明該團體是非政黨性質的;群眾團體這個詞則表明該團體是非官方的。
社會團體,按照民政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定義,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但是實際上中國目前的社會團體都帶有準官方性質,因為《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社會團體必須提交業務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也就是說,社會團體實際上附屬在業務主管部門之下。用官方提法就是:既是人民群眾自己的組織,又是中國共產黨聯系人民群眾的紐帶和橋梁。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同時還規定,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人民團體;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定,並經國務院批准免於登記的團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經本單位批准成立、在本單位內部活動的團體都不屬於本條例規定登記的范圍。
中國有全國性社會團體近2000個。其中使用行政編制或事業編制,由國家財政拔款的社會團體約200個。在這近200個團體中,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人民團體有中華全國總工會(全總)、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共青團)、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全國婦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其中,全總、共青團、全國婦聯的政治地位特殊,社會影響廣泛。還有16個社會團體的政治地位雖然不及上述三個社會團體,但也比較特殊。它們分別是:中國文聯、中國科協、全國僑聯、中國作協、中國法學會、對外友協、貿促會、中國殘聯、宋慶齡基金會、中國記協、全國台聯、黃埔軍校同學會、外交學會、中國紅十字總會、中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歐美同學會。以上19個社會團體的主要任務、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由中央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直接確定,它們雖然是非政府性的組織,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著部分政府職能。
目前,由中央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21個群眾團體機關分別是: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中國作家協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法學會、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人民外交學會、宋慶齡基金會、黃埔軍校同學會、歐美同學會、中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中華職業教育社、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社會團體是指我國公民行使結社權利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的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社會組織。
根據社會團體的性質和任務,社會團體可以分為學術性、行業性、專業性和聯合性四類。
社會團體、群眾團體、人民團體均屬民間組織,無本質上的區別。
Ⅵ 社會組織專項基金和基金會的區別
區別
前者的基金用途單一
後者的基金用途廣泛
Ⅶ 基金和基金會有什麼差別
基金和基金會的區別如下:
一、定義的不同
基金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二、分類不同
基金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以及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基金會作為一種基本的社會組織和制度形態,基金會不同於政府、企業,也有別於一般的非營利組織,公益性、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託性。
三、特徵與功能不同
基金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
基金會是公民社會發育的推進器。公民社會強調每個人的獨立行為能力。基金會改變了傳統的社會結構和財富結構,不僅推動了在政府和企業部門之外的社會財富的聚集,而且通過基金會的公益運作將社會資源的支配權交給了公民的代表,將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願集中起來,將公民的權利回歸到公民手上,推動公民社會的發展。
Ⅷ 非盈利組織,公益事業,基金會的區別,以及轉型問題.
非營利組織是社會組織的本質特性,即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區別於企業。我國非營利組織主要有三類: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非營利組織主要從事的是公益事業,但社會公益事業不是非營利組織專有,政府、企業也可從事公益事業。基金會不能轉制為企業,其工作特點是以公益目的聚集社會資金,將其投放到公益項目中,為社會提供福祉。非營利組織專職人員當然要獲取薪酬,但成本不能超過收入的10%,薪酬標准目前都不高。目前相比之下,還低於企業。非營利組織可以投資辦企業,但企業必須是獨立的法人,非營利組織在企業取得的收益應用於公益目的。
Ⅸ 基金會屬於社會團體嗎
不屬於。
社會團體主要包括這些:
中華全國總工會,執委會主席:李建國簡稱「全總」,是全國各地方總工會和各產業工會全國組織的領導機關。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書記處第一書記:秦宜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簡稱「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成立於1922年5月。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席:陳至立中華婦女聯合會簡稱「全國婦聯」,成立於1949年,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國各族女職工、女農民、女知識分子和其他勞動婦女、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婦女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婦女的群眾組織。全國婦聯的基本職能是代表和維護婦女利益,促進男女平等。
而基金必須到民政局注冊,屬社團法人。
(9)基金會和社會組織的區別擴展閱讀: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截止2013年底,我國基金會的活動領域大多集中在教育以及傳統的救災濟貧、扶弱助殘、醫療救助、文化等方面,而致力於推動藝術、環境保護、公共服務、社區發展、及公益支持等更為廣闊的社會公共領域內的基金會則比較少。也有一些新成立的基金會已經更多地關注新興領域,包括國防建設、傳媒、地質科學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