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健康保險全額扣除
㈠ 商業保險費能匯算清繳時稅前全額扣除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第三十五條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㈡ 商業健康保險如何抵扣個稅
1.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所得、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的個人業主、投資者、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對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支出,可按照規定標准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2.什麼樣的商業健康保險屬於個人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險是經過保監會批准,由保險公司自動產生「稅優識別碼」的商業健康險。未獲得稅優識別碼的商業健康險,其支出金額不得在稅前抵扣。
3.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或者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前扣除,扣除限額部超過2400元每年。即購買了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險,可以少繳一部分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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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商業保險個人所得稅裡面怎麼扣除
市地稅局作出政策解讀
常報全媒體訊 本月起,購買商業保險個稅優惠試點政策已在我市實施。市地稅局12366熱線近期接到許多市民關於保險抵扣個稅的咨詢,市地稅局特別提醒,個人只有購買具有「稅優識別碼」的商業健康險,才能享受稅前扣除政策。
據市地稅局工作人員介紹,能享受此項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包括三類:一是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二是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包括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三是取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承包承租經營者。其中,取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為同一單位提供勞務而取得所得。
根據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也同樣適用。也就是說,原來個人月收入扣除五險一金後超過3500元部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個人購買了商業健康險,年繳保費不少於2400元,那麼有2400元可以做稅前扣除;年繳保費低於2400元,也有與所繳保費等額的稅前扣除。以在我市某企業工作的王先生為例,每月工資1萬元(已扣除五險一金),如果購買了大額個人稅優健康險,那麼每月可少繳稅40元,一年就是480元。
市地稅局特別提醒市民注意三點:一是納稅人如果取得的是炒股收入、房租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等非政策規定內的所得項目,不能享受此項優惠政策;二是只有保監會核準的取得稅優識別碼的稅收優惠型健康險,才能抵扣個稅;三是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提供保單憑證,扣繳義務人應該依法為其辦理稅前扣除,不得拒絕。
另外,個人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且自行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只能選擇在一處扣除。
㈣ 商業健康保險來了,計算個稅時到底該怎麼扣除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與保監會等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按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即200元/月。也就是說,就是從7月1日起,購買商業健康險就可抵扣個稅。如果是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也會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按照上述規定,若用人單位有為員工繳交商業保險,則每月應納稅所得額=工資-五險一金-3500-200,每月將會有200元計算不徵收個稅的收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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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什麼意思
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推出,必將顯著增強個人購買商業保險的積極性,通過減稅可以一定程度緩解基本醫保體系的壓力,引導和鼓勵人們將儲蓄轉化為商業健康保險,讓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相互銜接,相互補充,減輕政府負擔,提升國民健康保障水平。
專家指出,新的稅優政策推出,也必將大力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的做大做強,使商業健康保險在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發展健康服務業、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中發揮生力軍作用。
㈥ 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如何扣除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 )第一條規定,「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㈦ 老闆讓我講講商業健康保險怎麼在算個稅時扣除
買商業健康險抵扣個稅是真的嗎?
5月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發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之前已經有包括北京、天津在內的31個城市試點了商業健康險抵扣個稅,7月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投保稅優健康險,每年可以享受2400元的扣除限額,也就是如果個人或單位給自己購買了可抵扣的商業健康險,每年能少交一些個稅。
商業健康險如何抵扣個稅?
上述《通知》表示,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准之外的扣除。
這里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開發的、符合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
購買可抵扣的商業健康險,可以少交稅。此外,由於現行個稅是階梯稅率,如果因為抵扣正好降至低一檔,比如從20%降至10%,還能額外省出一大筆。還有,稅優健康險可以帶病投保,只不過每年的賠付上限與健康人不同,而且如果是在投保時身體健康,就算後來不幸患了大病,保險公司不但不能拒絕續保,也不能把投保人歸為患大病群,降低報銷額度,仍視為健康人。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㈧ 商業健康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您好!可以在稅前扣除嗎,但是政策需要注意這些事項:
1. 年齡限制。適用於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政策的納稅人,年齡必須是16周歲以上,並且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人群。也就是說,未滿16歲少年和已經退休的老年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所支付的保險費無法用於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2. 商業健康保險有標准。政策中對商業健康保險有這些條件:具有保障功能並且設立最低利率賬戶、包括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保險責任、並且商業健康保險的個人賬戶由保險公司負責的商業健康保險;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一致,或者包括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此外還有其他關於保額方面的要求。對於消費者來說,具有保監會出具批文的商業健康保險,就是符合標準的商業健康保險。
3. 稅優識別碼。要進行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個人必須出具稅優識別碼,否則無法進行稅前扣除。
4. 超出金額不能扣除。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的標准為2400元每年,超過的部分不能用於稅前扣除。
5. 企業購買商業健康保險不能稅前扣除。《通知》中對於企業購買的商業健康保險,沒有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規定。因此,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商業健康保險仍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實施,不能用於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㈨ 哪些商業健康保險可享受稅前扣除
沒有具體的商業健康保險名稱,有以下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保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自2017年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政策內容
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准之外的扣除。
二、關於適用對象
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
三、關於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規范和條件
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見附件)開發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
(一)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
(二)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
(三)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
(四)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
(五)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
根據目標人群已有保障項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共有三類,分別適用於:1.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2.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3.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法》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
四、關於稅收征管
(一)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視同個人購買,並自購買產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准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個人自行退保時,應及時告知扣繳單位。個人相關退保信息保險公司應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
(二)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應當及時向代扣代繳單位提供保單憑證。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准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個人自行退保時,應及時告知扣繳義務人。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自行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在不超過2400元/年的標准內據實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以後年度續保時,按上述規定執行。
五、關於部門協作
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涉及環節和部門多,各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切實落實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
(一)財政、稅務、保監部門要做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宣傳解釋,優化服務。稅務、保監部門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共享商業健康保險涉稅信息。
(二)保險公司在銷售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時,要為購買健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載明產品名稱及繳費金額等信息,作為個人稅前扣除的憑據。保險公司要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保持實時對接,保證信息真實准確。
(三)扣繳單位應按照本通知及稅務機關有關要求,認真落實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政策。
(四)保險公司或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相關信息,並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相關稅收征管工作。
六、關於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自2016年1月1日起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地區,自2017年7月1日起繼續按本通知規定的政策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於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15〕5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5〕126號)同時廢止。
附件:1.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
2.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A款示範條款
3.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B款示範條款
4.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C款示範條款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保監會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