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股市論文
1、保險資金買入比例上升最多的公司,天廣消防
去年三季度末,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股東數據顯示,保險資金571次進入股東名單。
天廣消防(002509,股吧)(002509.SZ),是去年三季度保險公司買入比例最多的公司。中國平安(601318,股吧)二季度末持有天廣消防3.15%的流通股,到三季度末上升到了6.29%,位列第一大流通股股東,可見看好的程度。
同時,中國人壽也持有天廣消防,不過三季度相比二季度小幅下降0.13個百分點,比例至1.83%。
代碼名稱保險資金去年三季度末持股比例(%)變動(%)去年二季度末持股比例(%)
002509.SZ天廣消防中國平安6.293.143.15
002181.SZ粵傳媒(002181,股吧)中融人壽2.801.701.10
000639.SZ西王食品泰康人壽3.001.291.71
002294.SZ信立泰(002294,股吧)中國人壽3.201.231.97
600153.SH建發股份(600153,股吧)中國人壽2.071.051.02
002318.SZ久立特材(002318,股吧)中國人壽1.611.030.58
600340.SH華夏幸福(600340,股吧)中國平安3.401.012.38
601669.SH中國電建(601669,股吧)中國人壽2.100.881.22
600694.SH大商股份(600694,股吧)太平洋2.640.801.84
002375.SZ亞廈股份(002375,股吧)中國人壽2.740.732.01
2、保險資金持有最多的公司,工商銀行
剔除那些保險上市公司,工商銀行(601398,股吧)(601398.SH)是保險資金持有市值最多的公司,但這樣沒什麼好說的,因為工商銀行總市值大。這對個人投資者參考意義不大。
3、保險資金持有金額最多的中小板公司,歌爾聲學
在去年三季度末,沒有一家保險資金進入創業板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東名單。當然,這也是保監會的規定。不過今年1月7日,保監會正式下發《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放行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
從中小板公司看,保險資金持股比例增加較多的是堅瑞消防(300116,股吧)、粵傳媒(002181.SZ)和信立泰(002294.SZ)。
從持股市值上看,持有最多的是歌爾聲學(002241,股吧)(002241.SZ),中國人壽持有近5億元,不過已有所減持
2. 如何看待監管層表示鼓勵保險資金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呢
保險資金要是真的能夠進入市場購買優質股票,那確實能在一定時期內對於市場行情的「維穩」起到關鍵的作用。但是鼓勵、呼籲乃至於號召,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這就是未知數了,畢竟保險公司的錢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他們也需要防範風險、保證投資的收益。
期望中的「賺錢效應」是有出現過,但是往往時間短暫,還沒來得及獲利出局,隨之而來的下挫行情就已經吞噬了他們的收益。甚至不少投資者開始後悔:要是當初放棄炒股,聽家人的建議買一套房子就好了。
投資者信心的嚴重受挫已經不是幾個「利好消息」就能改善的了,即便是保險資金真的大幅度建倉進入股市,在大股東減持、股權質押、業績爆雷等問題得不到妥善處理的現狀下,市場糟糕的態勢仍舊不會得到根本性的改變。
3. 保險資金的運用
2
2.證券投資基金
2003年1月17日,中國保監會重新修訂了《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規定將證券基金投資與償付能力監管結合起來,更加關注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控和防範,進一步明確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於各類基金的比例,資金運用監管進一步細化。
按照該規定,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本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15%;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事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上月末總資產的3%;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封閉式基金的份額,不得超過該基金份額的10%。此外,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結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 100%的投資賬戶,萬能壽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最高為80%的投資賬戶。分紅保險或其他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投資基金的比例不得超過本產品上月末資產的15%。
3.股票
2004年10月24日,中國保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制定了《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了保險資金的入市方式,規定保險公司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股票投資,或保險公司以內設資金運用部門進行股票投資兩種管理方式。採用一級市場申購和二級市場交易兩種交易方式,其中一級市場申購包括市值配售、網上網下資金申購、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配售等。保險資金入市限於投資以下品種:人民幣普通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品種。同時規定了保險資金禁止投資的品種為: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或者已終止上市的;其價格在過去12個月中漲幅超過100%的;存在被人為操縱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內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業績大幅下滑、嚴重虧損或者未來將出現嚴重虧損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監管部門調查,或者最近1年內受到監管部門嚴重處罰的;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類型股票。保險機構投資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不得達到該上市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的30%。同時,該《辦法》對資產託管、風險控制、監督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股票,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這將大大增加保險公司的投資機會,有利於保險公司優化資產配置,分散投資風險,從而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4.中央銀行票據
2003年中國保監會發布了《關於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的通知》(保監發[2003]91號),允許保險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中央銀行票據。中央銀行票據符合認可資產的定義,應確認為認可資產。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視同投資金融債券管理,中央銀行票據在認可資產表中的金融債券項目中反映。
應當指出的是,盡管我國保險投資的政策和體制環境不斷優化,但保險公司的投資運作仍然受到交易品種、交易額以及市場本身發展程度等因素的制約,我國保險可用資金的快速增長和資金運用渠道狹窄的矛盾仍然突出。遵循市場規律,根據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情況穩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加快保險資金運用政策調整的步伐,不斷創新保險投資體制,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問題。根據我國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我國未來的保險資金運用政策將朝著以下方向發展:(1)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廣泛的范圍內投資於債券市場;(2)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大范圍內進入股市。目前,保險資金可以各種方式進入股票市場和可轉債市場。今後。保險監管機關將允許按照安全性的原則,逐步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未來新增市場,逐步提高其投資比例;(3)允許保險公司參與市政建設等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4)允許保險公司參與銀行業務的拓展。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委託銀行的方式參與住房按揭貸款、質押貸款、金融租賃等業務。同時,保險投資將更加註重安全性.一方面,保險投資將著眼於保持保險公司財務的穩定性和賠付的可靠性,維護保險客戶的利益;另一方面,我國資金運用政策中,保險投資的領域將實現嚴格的監管,對高風險投資項目仍然會加以嚴格限制,這將有利於分散保險投資風險。
三、保險資金運用組織模式
隨著政策法制環境的不斷寬松,保險投資渠道日益擴大,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上實現了新的突破。
從國際上看,保險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主要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的優點是:保險公司可以直接掌握並控制投資活動,投資效率相對較高。但是,隨著金融活動的專業化和復雜化,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難以適應管理專業化和服務多樣化的要求。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有利於充分發揮外部理財機構的專業管理技能,實現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但保險公司將承受外部機構操作失敗的風險,從而使其他行業的、其他性質的風險波及到保險公司。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的優點在於能夠有效控制投資風險,投資經營方面的透明度高,其不足在於保險公司與投資公司的關系相對鬆散。目前,大型保險集團大多採用投資管理公司運作模式。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不斷發育和完善,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2003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設立專業資產管理公司,創造保險業進一步進入資本市場,提高投資收益率,防範風險的內部條件」。2003年 7月19日,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掛牌,其核定的經營范圍為: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及保險資金;受託或委託資金管理。業務與資金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資產管理業務。2004年6月28日,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按4:6股比共同設立的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京揭牌,成為我國最大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是國內資本市場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
設立獨立的專業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保險業的制度創新,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和保險監管都有著積極的意義:(1)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有利於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和風險管控能力。專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實現了保險業務和投資業務的分離。這一模式的建立,將從根本上改變保險資金的組織管理結構,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與保險公司自身負債相匹配的資產結構。同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按照市場化原則,對保險資金運用實行集約、統一和高效的管理;通過區別對待各類保險資金,有效地降低利率變動和物價變動對保險公司經營的不利影響,提高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2)從保險監管的角度來看,有利於提升保險資產管理監管水平。專業化資產管理機構實現了保險資金運用集約、規范、高效的管理,為保險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創造了有利條件。規范化的組織管理模式使監管部門可以針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特點來確立更加合理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風險監管體系,從而提高監管的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範金融風險。2004年4月21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入根據這一規定,保險監管工作將主要集中在提升對資產管理公司的規模、運作效率。風險管控能力。法人治理結構,人才儲備和人才發展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事項上的監管力度。
目前,國內一些較大的保險公司,如太平洋保險(集團)公司、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和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已經開始籌建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業資產負債管理將全面推行,通過推行戰略配置、投資交易、資金託管三分離的風險控制模式,保險資金運用的專業化水平將不斷得以提升。
四,保險資金運用績效
隨著保險業務的快速增長,保險業資產規模迅速擴大,可運用資金不斷增加。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得到拓寬,然而,可運用保險資金快速增長與投資渠道狹窄、投資回報率不高之間的矛盾仍然突出。
從2001—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1),保險公司投資占總資產的比重呈穩步上升趨勢。2001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約為35%; 2002年,這一比例有所上升;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已經超過了40%。此外,隨著保險資金運用規模的擴大,保險公司已經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據統計,2003年,保險公司持有的企業債券占企業債券總量的一半,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占封閉式基金的26.3%。
在保險投資中,壽險公司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仍然居於主導地位,其在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投資基金等方面的總額遠遠高於財險公司(見表2)。靜態地分析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可以發現:在保險資金運用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仍然很高。原因在於保險投資渠道不暢,保險資金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從2001— 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2),銀行存款占總資產的比例一直徘徊在40%--45%之間。從2003年壽險公司的投資結構看(見表2),52.06%為銀行存款,16.1%以上投資於國債,9.48%投資於金融債券,5.23%投資於基金。這表明,盡管保險資金運用總量有所增加,但保險投資結構並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
近年來,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不高。從1999—2002年,保險投資收益率分別為:4.66%、3.59%、4.3%、3.14%。從收益率情況看,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普遍低於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根據2002年的有關數據,部分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情況為:華泰財險 3.37%,太平洋財險1.34%,中華聯合1.27%,中國人保0.59%,天安0.34%,永安-0.89%,華安-0.22%。以2002年為例,除華泰財險外.其他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均低於全國整體投資收益率。
與壽險公司相比較,財險公司投資收益率普遍較低的原因有:(1)從可運用資金的性質來看,財險公司可運用的資金多為短期資金,為了使其資產負債結構匹配,財險公司投資品種的期限一般都較短。投資的高流動性直接影響了投資的收益性,因此,財險公司在獲利能力上弱於壽險公司;(2)從投資限制來看,財險公司在投資基金方面的優勢弱於壽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接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100%的投資賬戶。由於壽險公司開辦的投資連接險在數量和規模上都遠遠超過財險公司,其投資於基金的優勢明顯優於財險公司,財險公司在基金方面的投資收益相應要低;(3)從談判能力來看,財險公司的資金規模普遍比壽險公司小,投資議價能力受到很大制約。目前,保險資金仍然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其中,協議存款佔了很大比重。2003年,壽險公司的存款金額為財險公司的4倍以上,其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優勢不言自明。由於資金量相對少,財險公司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能力弱於壽險公司,投資收益自然偏低。此外,財險公司在投資理念、投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也是造成其投資收益率不高的原因。由於財險公司資金性質、資金規模、議價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障礙,財險公司資金運用的難度比壽險公司大。
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於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於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新保險法對原有的禁止性規定做了適當修改。這樣,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渠道得以拓寬,保險資金運用的法制環境更加優化,這為保險公司提高經營績效,保持發展後勁提供了很好的機遇。2004年1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更進一步提出:支持保險資金以多種方式直接投入資本市場,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為主的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主導力量。目前,監管部門正在根據新修改的《保險法》和《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有關精神,積極採取穩健措施,逐步解決保險公司投資渠道狹窄、新增資金迅速、資金運用壓力日益增大等問題,這為我國不斷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加快與資本市場的對接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1.企業債券
根據新《保險法》的規定,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保監會公布了新的《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入該辦法第五條規定,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實行比例控制的辦法,保險公司購買的各種企業債券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本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20%。第七條規定,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結保險可以設立投資企業債券比例最高為該賬戶總資產100%的投資賬戶,萬能壽險可以設立投資企業債券比例最高為該賬戶總資產80%的投資賬戶。分紅保險或其他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投資企業債券的比例不得超過本產品上月末資產的20%。保險公司同一期單品種企業債券持有量不得超過該期單品種企業債券發行額的15%或保險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2%,兩者以低者為准。
這樣,長期困擾我國保險業資金運用中的投資企業債券的范圍狹窄、比例過低等問題得到解決。我國保險業投資企業債券的范圍,由只允許投資三峽、鐵路、電力、移動通信等中央企業債券,擴大到自主選擇購買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發行,且經監管部門認可的、信用評級在AA級以上的企業債券。
2003年1月17日,中國保監會重新修訂了《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規定將證券基金投資與償付能力監管結合起來,更加關注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控和防範,進一步明確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於各類基金的比例,資金運用監管進一步細化。
按照該規定,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本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15%;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事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上月末總資產的3%;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封閉式基金的份額,不得超過該基金份額的10%。此外,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結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 100%的投資賬戶,萬能壽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最高為80%的投資賬戶。分紅保險或其他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投資基金的比例不得超過本產品上月末資產的15%。
2004年10月24日,中國保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制定了《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了保險資金的入市方式,規定保險公司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股票投資,或保險公司以內設資金運用部門進行股票投資兩種管理方式。採用一級市場申購和二級市場交易兩種交易方式,其中一級市場申購包括市值配售、網上網下資金申購、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配售等。保險資金入市限於投資以下品種:人民幣普通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品種。同時規定了保險資金禁止投資的品種為: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或者已終止上市的;其價格在過去 12個月中漲幅超過100%的;存在被人為操縱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內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業績大幅下滑、嚴重虧損或者未來將出現嚴重虧損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監管部門調查,或者最近1年內受到監管部門嚴重處罰的;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類型股票。保險機構投資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不得達到該上市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的30%。同時,該《辦法》對資產託管、風險控制、監督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股票,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這將大大增加保險公司的投資機會,有利於保險公司優化資產配置,分散投資風險,從而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2003年中國保監會發布了《關於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的通知》(保監發[2003]91號),允許保險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中央銀行票據。中央銀行票據符合認可資產的定義,應確認為認可資產。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視同投資金融債券管理,中央銀行票據在認可資產表中的金融債券項目中反映。
應當指出的是,盡管我國保險投資的政策和體制環境不斷優化,但保險公司的投資運作仍然受到交易品種、交易額以及市場本身發展程度等因素的制約,我國保險可用資金的快速增長和資金運用渠道狹窄的矛盾仍然突出。遵循市場規律,根據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情況穩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加快保險資金運用政策調整的步伐,不斷創新保險投資體制,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問題。根據我國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我國未來的保險資金運用政策將朝著以下方向發展:(1)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廣泛的范圍內投資於債券市場;(2)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大范圍內進入股市。目前,保險資金可以各種方式進入股票市場和可轉債市場。今後。保險監管機關將允許按照安全性的原則,逐步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未來新增市場,逐步提高其投資比例;(3)允許保險公司參與市政建設等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4)允許保險公司參與銀行業務的拓展。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委託銀行的方式參與住房按揭貸款、質押貸款、金融租賃等業務。同時,保險投資將更加註重安全性.一方面,保險投資將著眼於保持保險公司財務的穩定性和賠付的可靠性,維護保險客戶的利益;另一方面,我國資金運用政策中,保險投資的領域將實現嚴格的監管,對高風險投資項目仍然會加以嚴格限制,這將有利於分散保險投資風險。
隨著政策法制環境的不斷寬松,保險投資渠道日益擴大,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上實現了新的突破。
從國際上看,保險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主要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的優點是:保險公司可以直接掌握並控制投資活動,投資效率相對較高。但是,隨著金融活動的專業化和復雜化,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難以適應管理專業化和服務多樣化的要求。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有利於充分發揮外部理財機構的專業管理技能,實現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但保險公司將承受外部機構操作失敗的風險,從而使其他行業的、其他性質的風險波及到保險公司。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的優點在於能夠有效控制投資風險,投資經營方面的透明度高,其不足在於保險公司與投資公司的關系相對鬆散。目前,大型保險集團大多採用投資管理公司運作模式。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不斷發育和完善,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2003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設立專業資產管理公司,創造保險業進一步進入資本市場,提高投資收益率,防範風險的內部條件」。2003年7月 19日,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掛牌,其核定的經營范圍為: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及保險資金;受託或委託資金管理。業務與資金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資產管理業務。2004年6月28日,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按4:6股比共同設立的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京揭牌,成為我國最大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是國內資本市場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
設立獨立的專業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保險業的制度創新,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和保險監管都有著積極的意義:(1)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有利於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和風險管控能力。專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實現了保險業務和投資業務的分離。這一模式的建立,將從根本上改變保險資金的組織管理結構,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與保險公司自身負債相匹配的資產結構。同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按照市場化原則,對保險資金運用實行集約、統一和高效的管理;通過區別對待各類保險資金,有效地降低利率變動和物價變動對保險公司經營的不利影響,提高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2)從保險監管的角度來看,有利於提升保險資產管理監管水平。專業化資產管理機構實現了保險資金運用集約、規范、高效的管理,為保險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創造了有利條件。規范化的組織管理模式使監管部門可以針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特點來確立更加合理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風險監管體系,從而提高監管的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範金融風險。2004年4月21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入根據這一規定,保險監管工作將主要集中在提升對資產管理公司的規模、運作效率。風險管控能力。法人治理結構,人才儲備和人才發展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事項上的監管力度。
目前,國內一些較大的保險公司,如太平洋保險(集團)公司、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和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已經開始籌建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業資產負債管理將全面推行,通過推行戰略配置、投資交易、資金託管三分離的風險控制模式,保險資金運用的專業化水平將不斷得以提升。
隨著保險業務的快速增長,保險業資產規模迅速擴大,可運用資金不斷增加。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得到拓寬,然而,可運用保險資金快速增長與投資渠道狹窄、投資回報率不高之間的矛盾仍然突出。
從2001—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1),保險公司投資占總資產的比重呈穩步上升趨勢。2001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約為35%; 2002年,這一比例有所上升;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已經超過了40%。此外,隨著保險資金運用規模的擴大,保險公司已經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據統計,2003年,保險公司持有的企業債券占企業債券總量的一半,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占封閉式基金的26.3%。
在保險投資中,壽險公司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仍然居於主導地位,其在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投資基金等方面的總額遠遠高於財險公司(見表2)。靜態地分析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可以發現:在保險資金運用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仍然很高。原因在於保險投資渠道不暢,保險資金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從2001— 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2),銀行存款占總資產的比例一直徘徊在40%--45%之間。從2003年壽險公司的投資結構看(見表2),52.06%為銀行存款,16.1%以上投資於國債,9.48%投資於金融債券,5.23%投資於基金。這表明,盡管保險資金運用總量有所增加,但保險投資結構並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
近年來,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不高。從1999—2002年,保險投資收益率分別為:4.66%、3.59%、4.3%、3.14%。從收益率情況看,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普遍低於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根據2002年的有關數據,部分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情況為:華泰財險 3.37%,太平洋財險1.34%,中華聯合1.27%,中國人保0.59%,天安0.34%,永安-0.89%,華安-0.22%。以2002年為例,除華泰財險外.其他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均低於全國整體投資收益率。
與壽險公司相比較,財險公司投資收益率普遍較低的原因有:(1)從可運用資金的性質來看,財險公司可運用的資金多為短期資金,為了使其資產負債結構匹配,財險公司投資品種的期限一般都較短。投資的高流動性直接影響了投資的收益性,因此,財險公司在獲利能力上弱於壽險公司;(2)從投資限制來看,財險公司在投資基金方面的優勢弱於壽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接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 100%的投資賬戶。由於壽險公司開辦的投資連接險在數量和規模上都遠遠超過財險公司,其投資於基金的優勢明顯優於財險公司,財險公司在基金方面的投資收益相應要低;(3)從談判能力來看,財險公司的資金規模普遍比壽險公司小,投資議價能力受到很大制約。目前,保險資金仍然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其中,協議存款佔了很大比重。2003年,壽險公司的存款金額為財險公司的4倍以上,其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優勢不言自明。由於資金量相對少,財險公司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能力弱於壽險公司,投資收益自然偏低。此外,財險公司在投資理念、投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也是造成其投資收益率不高的原因。由於財險公司資金性質、資金規模、議價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障礙,財險公司資金運用的難度比壽險公司大。
http://www.china-insurance.com/news-center/newslist.asp?id=80359
4. 畢業論文-保險資產證券化
論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
【原文出處】保險研究·論壇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號】200407
【分 類 號】F104
【分 類 名】統計與精算
【復印期號】200405
【作 者】安洪軍/畢姝晨
【作者簡介】安洪軍 吉林大學經濟學院,吉林 長春 130012;
畢姝晨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計財部,上海 200120
【內容提要】過低的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程度,既不利於提高保險資金的流動性和收益性,也不利於加強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之間的有效聯系。本文先對我國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程度進行了現實考察,然後從四個方面分析了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程度過低的風險,最後提出改變這種狀況的相應建議。
【摘 要 題】精算
【關 鍵 詞】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資產負債管理
【責任編輯】代金
【參考文獻】
1 胡文富.我國保險業做大做強的策略[J].保險研究,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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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保險資產證券化程度的現狀考察
首先,我國保險資產證券化總體程度低。這里我們所說的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僅指保險公司持有的證券化資產情況,由於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和比例的限制,我國保險公司所持有的證券化資產主要包括國債和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債券和金融債等主要投資形式。從國際發展的趨勢看,20世紀80年代後期,保險資金運用的資產證券化趨勢不斷加強,美國保險公司證券化資產已超過80%[1]。
而我國最近5年證券化資產占保險公司資產總額的比例平均僅為38.84%(見表1(表略))。顯然,過低的保險資產證券化程度大大降低了保險資金的收益性和流動性。
其次,保險公司證券化資產結構配比不合理。在保險公司證券化的資產中,投資於風險性資產(非國債投資)的比例過低,主要以收益率低的國債投資為主。根據表1數據顯示,我國保險公司持有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在內的非政府債券資產占整個資產總額的比例過低,最近5年非國債投資額占保險資產總額的比例平均為17.70%。單就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比例而言,平均只有3.85%左右。與此同時,我國1999年~2003年投資於安全性很高的國債的資產占投資總額的比例平均高達55.4%,在投資管制最嚴格的1999年,這一比例達到76.1%。
第三,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之間存在著不協同因素。目前,資本市場體系本身無法滿足不同類型企業的多層次需求,尤其是滿足保險市場的資產證券化需求能力低,造成保險資產證券化途徑限制。如:保險公司可以購買企業債券比例雖然在不斷提高,但是公司債券和金融債券每年發行只有幾百億元,與保險公司每年資產增加額相比,許多保險公司處於「吃不飽」的狀態。也就是說,現行市場投資工具與保險資金運用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項目在法律上沒有障礙,基本上同發達國家一樣,各種項目均可投資,但由於我國市場發育還不成熟,難以兼顧和保障保險資金運用的穩健性、安全性和收益性三原則,難以找到保險公司資產與負債相匹配的投資工具。其後果是,雖然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限制一直是呈放鬆的趨勢,但是銀行存款占保險資產總額的比重卻沒有下降的趨勢。在保險公司可以運用的資金中,50%以上是以銀行存款的形式存在的。截止2003年10月末,銀行存款已經接近於保險公司資產總額的一半(見表2(表略))。這意味著保險業從居民儲蓄中分流出來的資金一半以上又重新迴流到銀行,需要通過銀行進行「二次交易」後再融資出去,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也增加了銀行風險[2]。
最後,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水平不高,資產證券化收益率較低。近幾年保險資金以年增長率30%的幅度保持持續增長,而年收入率卻不甚理想。如2001年全國保險資金平均收益率為4.3%,而2002年僅為3.4%,2003年上半年中國人壽透露,其半年收益率為1.86%,特別是隨著占最大比例的銀行協議存款利率的走低,保險公司不能通過投資增加利潤,保險資金的收益率面臨較大挑戰。
二、我國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程度過低的風險分析
首先,我國保險業已經進入了保險投資彌補承保利潤虧損的階段,保險公司的損益隨保險投資的波動而波動。從近幾年保險業發展趨勢來看,業務競爭日趨激烈,承保業務范圍越來越寬,承保責任不斷擴大,保險費率常常被壓至成本線以下,其直接後果必然帶來保險公司承保業務盈利甚少,甚至虧損,所以保險公司的利潤主要是由投資利潤決定的。從1999年起,我國主要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連續四年超出利潤總額(見表3(表略)),說明我國保險業事實上已經提前進入了保險投資彌補承保利潤虧損的階段,投資收益業已成為各保險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除個別保險公司和個別年份外,國內主要保險公司對投資依賴程度均超過了100%。在此背景下,如果不及時消除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和比例對保險資金流出保險業追逐利潤的限制,則生產者剩餘和消費者剩餘都難以擴大。
其次,由於資金運用能力和資金運用環境的限制,目前我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聯系度較低,保險業的資產利潤率(利潤總額比上資產總額)明顯較低。從表4(表略)可見,目前我國主要保險公司的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45%左右,並呈現出進一步下降的趨勢(已經從2000年的1.67%下降為2002年的1.45%),而法國安聯、日本生命、美國國際集團等保險公司的資產利潤率均在10%以上[3]。
再次,在放鬆保險管制過程中,由於缺乏對保險管制放鬆的范圍和次序上的把握,我國費率市場化的步伐明顯要快於投資管制放鬆過度,其後果是,在投資收益尚不能以更大比例彌補承保利潤下降缺口的條件下,保險公司面臨較大的利潤實現壓力。從財產保險市場看,2003年年初,監管層進一步以車險費率為代表放鬆控制後,保險公司仍然堅持以爭搶市場份額為導向,費率水平已經出現進一步向下調整的趨勢。可見,我國保險市場日趨激烈的價格競爭迫使保險價格水平進一步下降,導致某些險種的保費低於保險成本,導致整個保險業只有較低的回報。因此,保險業的資本比率(資本與資產比率)在下降,保險公司所面臨的經營風險在加大。
第四,在政府強化償付能力監管的背景下,保險公司將面臨著較大的資本金缺口,伴隨著保險費率水平和保險公司贏利能力進一步下降的趨勢,使得保險公司目前很難獲得充足的利潤來支持資本化,保險公司的融資成本事實在加大。可以說,資本金嚴重不足是困擾我國保險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根據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書中公開披露的信息,其上市集資的目的就是解決資本金不足所形成的償付能力缺口。按照監管要求,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償付能力應該為59.43億元,而上市前的實際償付能力僅為28.02億元,償付缺口達到31億元。實際上,我國計劃在海內外上市的保險公司大都是為了解決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的問題。
綜上所述,我國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程度過低的風險日益顯現,直接影響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經營的穩定性,關繫到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同時,狹窄的資金運用渠道限制了保險功能特別是資金融通功能的發揮,削弱了保險為國家經濟建設提供資金支持的作用。保險公司資產與負債嚴重不匹配,包括資產與負債的期限不匹配,預期資金運用收益率與保單預定利率不匹配等,不僅不利於化解壽險利差損等已有風險,還可能產生新的經營風險。
三、提高我國保險資產證券化程度的對策建議
第一,從發展債券市場來尋求提高保險資產證券化程度的突破點。在許多保險業發達國家都出現了保險公司大量持有各種債券的趨勢,而股票在資產中所佔的份額並不高,這種現象背後的機理是債券的收益性、流動性和風險性的組合比較適合保險資金運用的要求。「即使法律不限制人壽保險公司的投資,它們也經常更偏向於債務投資而不是資本投資。當保險公司的付款義務經過保險統計的計算被確定後,保險公司會更傾向於用投資回報來履行它們的義務。債務與資本相比能更好地履行它們的義務。保險公司的利潤將會來源於它們類似債務的義務和它們的債務投資之間的利差。」[4]。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目前我國債券市場品種發育很不平衡,公司債券市場品種和規模都不夠發達,而市政債券及其他類債券到現在還是空白,無法滿足保險公司的投資需求。因此,提高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程度必須從債券發展中尋求突破,盡管這種突破似乎超出了放鬆保險投資限制自身的界限。
第二,穩步推動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從國際發展的趨勢看,發達國家的股票市場投資比例占市場的份額相當可觀,美國佔20%,日本佔34%,英國佔60%。從投資回報水平看,僅美國過去20年的平均收益就達到10.2%[5],這表明股票市場為保險公司帶來了較高的回報。目前,我國保險公司還不能直接投資於股票市場,只能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入市,受基金規模等限制,我國保險資金進入股市的比例較低。我國股票市場無論市場收益率,還是發展潛力都要比發達國家前景廣闊,而缺少了保險公司這一重要的理性投資者,股票市場的發展必然會受到嚴重影響。所以,支持保險資金以適當的比例直接投資股票市場,使之成為股票市場的一支主導力量,必將促進保險業的穩步發展。
第三,保險公司要適度進行長期戰略性投資。保險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一是應當戰略性投資於那些有穩定經營歷史、財務穩健、經營前景廣闊、經營收益好的上市公司;二是應更注重未來5到10年和更長期限的投資收益,積極參與那些風險小、期限長、收益高的重大基礎設施、支柱產業等定向融資項目;三是應當充分利用香港活躍的銀團貸款市場等離岸金融市場,積極尋找其他海內外中長期投資項目。
第四,保險公司要加快推進產品創新。保險公司的新產品開發在保證保險產品滿足客戶保障需要的基礎上,在產品設計和定價等方面可以以自身的投資能力適度的與資本市場相互關聯。
第五,應加快提高資產負債管理水平。提高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程度,既是提高證券投資比例過程,也是保險公司優化資產負債管理的過程。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必須因產壽險不同而不同,產險業投資的資產要求的流動性優於壽險,而壽險的投資資產的盈利性和安全性要優於產險業。例如,根據目前國內壽險產品業務的來源不同,壽險資金的性質可以分為三類,分別對應著傳統產品、傳統分紅產品、投資連結產品等不同類型的產品。傳統產品由壽險公司自己承擔資金風險,享受盈餘。這類產品應投資於風險小的資產,比如國債、信用高的中小企業債、金融債等。而其他兩類的產品性質又決定其資金可以採取更靈活的方式運用。所以,保險公司要按資產負債合理匹配及風險控制原則,按照不同的資產和負債在數額、期限、性質、成本、收益等方面的對稱匹配關系,制定投資的工具和范圍,以及相應的投資比例,以最佳的合理投資組合獲得較高的收益。
第六,擴大可運用資產總量,盤活存量不良資產。由於經營的歷史原因,目前我國主要大的保險公司都存在大量的不良資產。這些資產的存在不僅影響保險公司整體資產質量和可運用資產總量,也制約了保險市場的發展。目前,可以適當借鑒我國國有銀行化解不良資產的做法,或成立單獨的管理機構撥離這部分資產,或者採取合理的價格以不良資產證券化形式出售,在資本市場融通資金的同時在資本市場進行投資。
5. 論保險基金投資
1,引言
保險公司的正常運作是靠承保業務和投資業務兩個輪子驅動的。保險公司除了是提供保險業務的社會型風險保障機構,還是最為重要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之一,從事投資經營活動。這就使它獲得了承保利潤以外的投資利潤,使其償付能力大大增強。保險資金運用對行業發展的重要程度絲毫不遜於保險業務的拓展。在我國保險行業恢復業務的20年間,保險業務保持了年均30%的增長速度,遠高於同期的國內生產總值9%的年均增長速度,但是我國保險行業的資金運用情況卻難以令人滿意。長期以來,我國對保險資金的投資方向進行了限制。資金的運用被局限於銀行存款、國債,投資渠道十分狹窄,投資效率十分低下。據統計,為保證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保險資產的40%-60%被沉澱在銀行,但利率的數次下調和20%利息稅的起征,使銀行存款收益微不足道。與此同時,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的收益也大幅下降,保險公司面臨著嚴重的「利損差」問題。我國萬億保險資金大部分是保費收入,是保險公司對保戶的負債,面對保費收入年均30%的增長速度,保險公司面臨著更大的償付風險。2005年7月底,太平洋人壽就接到了保監會「紅色」預警,「償付能力缺口90億元」的指責使太平洋人壽成了眾矢之的。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專家郝演蘇針對這一現象指出:「償付能力不足並不是太平洋人壽一家獨有的問題,而是整個保險行業的普遍現象,只是各家公司問題的輕重不同罷了。」[1]保險資金投資技術作為唯一能提高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途徑,必須得到重視。
2,投資工具分析
1998年10月20日,保險公司被獲准進入全國同業拆借市場從事債券買賣;1999年10月26日,國務院批準保險公司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進入證券市場;2004年2月批準保險公司直接入市。隨著資產規模的不斷擴大、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和運用渠道的逐步拓寬,保險資金被投資於債券、股票、基金等金融市場。下面就我國保險資金的主要投資工具進行簡單分析:
2.1 貨幣市場投資工具
1)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的優點是具有較好的流動性,既能使保險資金得到保值增值,又能確保其安全性。然而保險資金存款帶來的收益則是微薄的。目前我國保險資金投資的主要形式還是銀行存款,其中又以大額協議存款為主。協議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過高,存在再投資風險。[1]
2)同業拆借市場
同業拆借是金融機構之間以貨幣借貸方式進行短期資金融通活動的市場。具有風險小和期限短的特點,可以為短期性的保險資金保值增值提供穩定的渠道。目前因為我國同業拆借市場還不盡規范,市場交易中間環節尚存在較多問題,缺乏債券市場應有的流動性,現券交易幾乎處於停滯狀態,所以保險資金進入的規模並不大。
2.2 證券投資工具
1)債券
債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券債務憑證。債券的利率水平一般高於銀行存款利率,因而其投資收益也通常高於銀行存款投資收益。被成為「金邊債券」的國債基本上不存在違約風險[2]。我國保險業的可運用資金中除銀行存款外,其餘大部分用於購買國債。保險資產結構實現戰略性轉變後,保險資金運用中債券的投資比例已經超過銀行存款,保險機構也已經成為債券市場上僅次於銀行的第二大機構投資者。
2)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方式。證券投資基金由投資專家進行操作,按照投資組合理論進行分散投資,因而能把風險降到最低限度的同時把收益提到最高程度,此外還可以通過贖買方式抽回基金,為投資者進退提供便利[3]。所以雖然其投資風險小於股票而大於債券,但收益一般也大於債券投資。
證券基金按收益憑證是否可贖分為開放型和封閉型。開放型基金又稱追加型投資基金,可以隨時根據市場供求狀況發行新額或被投資人贖回的基金。其投資者可以隨時直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通過經銷商購買。封閉型基金由稱公開發行共同基金,基金資本總額和發行份數固定,不能進行追加、認購或贖買。在剛發起設立時,投資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經銷機構按面值或規定價格購買;當發行完畢或基金已經上市交易後,投資者只能通過經紀商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按市價購買。在低於市價購買時,可以獲取平均收益;若折價(低於凈資產價值)擴大則可能減少收益。
3)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的用以證明投資者的股東身份和權益,並據以獲得股息和紅利的憑證。股票收益的大小取決於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贏利水平。一般情況下,投資股票獲得的收益要高於銀行儲蓄的利息收入,也高於債券的利息收入。股票的收益性還表現在持有者利用股票可以獲得價差收入和實現貨幣保值。與收益性相對應,投資者同時也要承擔較大的投資風險。不過,股票具有很好的流通性,可隨時在股票市場兌現。
股票分普通股和特別股兩種。普通股是股票中風險最大的,其股息和紅利收益並不確定,而是隨公司經營狀況和贏利水平波動,而且必須是在償付了公司債務利息及優先股股東的利息之後才分得。優先股作為特別股的一種,在發行時約定了固定的股息率且股息率不受公司經營狀況和贏利水平的影響,再加上普通股無可比擬的優先權,其風險要小於普通股。然而由於優先股股息固定,所以其股東不能分享公司利潤增長的利益。
3, 國際化比較
保險投資工具的不斷豐富使得保險業投資風險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分散,保險資金運用工作不斷加強。截至今年7月末,我國保險業合計總資產達1.38萬億元,比年初增長26.5%;保險資金運用余額1.26萬億元,比年初增長21.5%。保險資金運用工作不斷加強,我國保險業期待的依靠證券市場實現保險、投資雙輪驅動的健康發展模式,和證券市場盼望的保險業多渠道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供給,這一和諧共贏的格局已初步顯現。但與國際同行相比,我國的保險資金的運用表現出以下差距:
3.1投資結構不合理
根據上面對投資工具的分析,按照以下不同原則進行優先排名:
安全性: 國債=銀行存款>其他債券>同業拆借>證券投資基金>股票
收益性: 普通股>優先股>開放型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型證券投資基金>其他債券>同業拆借>國債=銀行存款
風險性: 普通股>優先股>開放型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型證券投資基金>其他債券>同業拆借>國債=銀行存款
流動性: 股票>開放型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型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同業拆借>銀行存款
保險資金投資雖然以安全性為第一的,但為了保險公司的收益應該在考慮風險的基礎上投資較高收益領域。但從我國歷年的保險資金投資情況看(如表一所示),保險資產的35%以上是銀行存款,15-25%是國債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不足10%,至於股票投資規模遠小於5%的限額。也就是說我國保險資金的收益性、流動性和安全性還沒有得到較好的兼顧和匹配,主要集中在銀行存款和債券等低收益的利率產品上。統計顯示,2000-2003年的4年裡,我國保險業的投資收益率分別3.59%,4.3%,3.14%和3.11%,平均收益率僅為3.54%,遠低於國際同行10%左右的水平。而在保險業發達的國家,如美國,保險投資在債券、基金和股票的就超過80%,英國超過70%,其高收益正是來源於高效和多樣化的資金運用。
表一 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比例表
占資產總額比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銀行存款 35.56% 35.60% 42.50% 46.60% 49.9% 41.9% 35.8%
國債 26.05% 28.33% 17.33% 17.06% 15.42% 22.37% 23.76%
證券投資基金 0.57% 3.96% 4.55% 4.74% 5.09% 5.68% 7.48%
3.2股票投資起步晚,規模小
我國的保險資金是在2004年被獲準直接進入股市的,並且投資比例被限定在5%以內。但是我國保險資金的真正入市卻是在2005年的2月,理論上按5%的入市比率也會有600億左右的資金直接投資於股票,但迄今為止入市資金僅超過45億。統計資料顯示,歐洲國家股票投資比例相對較高,例如:英國在1960年代以前股票投資比例為20%左右,而到了90年代,就上升到50%左右,並一直維持在這一水平。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近年來的股票投資比例基本在20%--30%之間波動。此外,我國現階段保險資金的股票投資處於試探性階段,投資力度也主要在一級市場。
3.3投資領域有限
我國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雖然得到了很大的拓寬,但是較之與西方的保險業投資領域還很有限,我國應該積極尋求適合我國保險業的新型投資產品。我國保險資金可以拓展的投資領域還有房地產、對外投資、實業投資和貸款等。雖然目前這些領域專業性較強,與保險業相比有很大的差異性,不僅變現力較差,而且市場上上存在著大量重復建設、無秩序以及信用短缺等問題,並不適合我國現在較大規模地介入,但是保險業進軍上述領域已經成為一種可能,甚至也可以說是一種趨勢。
3.4投資管理技術有差距
由於目前中國的保險資產投資管理正處於起步階段,與國際同行相比,在五個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在投資理念上,尚未完全確立起以價值投資、理性投資、穩健投資和長期投資為核心的思想;在投資技術上,運用資產的匹配管理、戰略配置和組合管理的方法還不夠嫻熟;在投資策略上,對市場形勢的判斷和把握深度與准確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在投資風險的控制上,仍然缺乏識別、計量、預警和對沖的技術手段;在投資績效評估上,尚未形成科學統一的標准和方法[4]。就保險資金入市來說,2004年它們就在證券市場上栽了個大跟頭。在2005年4月18日、19日和22日,三家海外上市公司(中國人壽、中國平安和中國財險)相繼發布了業績公告,其投資業績均不盡如人意——中國人壽已實現投資虧損凈額和未實現投資虧損凈額分別為2.37億元和10.61億元,中國平安保險已實現及未實現損失共為7.73億元,中國財險的交易類及非交易類證券浮虧達9.48億元[5]。
4, 對策
4.1 放寬投資限制,加大入市比例
對保險資金的投資比例限制是最可行的監管方式,但比例可以適當再提高一些,比如對入市比例的最高限制在20%。對大保險公司而言,由於能做到充分的分散投資,能夠規避非系統風險。
國外成熟金融市場的經驗數據也證明了這一點:根據經合組織的統計,美國在1970年--2000年間股市的平均回報率為10.3%,債券市場為5%,貨幣市場為3.7%,而德國這些數據分別為14.4%、7.9%和3.5%。將1981年--2003年美國股市的漲跌幅與美國壽險公司股票投資增長率作了對比,發現兩者的走勢驚人的相似,通過統計軟體分析得知,他們的相關系數在90%以上。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參與股市的程度與股市的收益率成正比。
4.2 認清保險資金性質,採取不同投資策略
保險公司應按照償還金額、時間以及利率敏感程度,對保險產品進行大體上細化,總體上形成比較鮮明的特徵,然後根據每類保險產品的總體特徵,確定適當的投資策略和目標,制定適當的資產配置和投資組合方案,實現資產負債大體的配比[6]。就產險公司而言,其負債期短,給付具有很大隨機性,所以對其流動性要求非常高,比較適合於同業拆借、股票投資等流動性強收益也高的投資品種。而壽險公司的負債期長,對資金的安全性要求也較高,所以在投資時資產負債匹配管理很重要,比較適合於銀行存款、國債和房地產等。對股票等權益類資產的定位是在滿足償付能力要求之後,一般說來壽險通用帳戶資產中投資於股票的比例也應該不大。
4.3 完善投資管理結構
稍具規模的保險公司都設有投資部,專門從事投資業務的經營和管理。但是投資部門的工作性質、專業方向都與保險業務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大相徑庭,因此借鑒國外的資產管理結構建立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或者投資結構,有利於從組織上避免不同性質的業務工作間摩擦,提升保險投資業務的專業化程度。專業化的投資部門更能有效監督和管理每一險種的資產和負債活動,確定最佳的資產和負債匹配方式。
目前我國幾個大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主要通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由於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的時間不長,各保險公司要麼用基金投資團隊兼做股票投資,要麼通過招聘等手段重新組建股票投資部門,總體上相關業務人員還需要較長的時間磨合及適應新的投資業務。同時,各公司股票投資的相關規章制度、風險控制、託管清算等其他准備工作完成時間也都不長,還須在今後的投資工作不斷檢驗和完善。
4.4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
投資渠道增加的同時,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也增加了。特別是中國股市缺乏做空機制、彌漫著投機空氣,保險機構面臨著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保險資金直接入市,公司的資產凈值就不可避免地隨著資本市場的波動而起伏。如何確保保險公司的資產不會因為市場風險而過度受損,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是保險公司在新形勢下面臨的最大課題。
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投資過程,確保投資過程的一致性和可重復性;確保所承受的風險是預期的和相應於預期回報的,這一點對靠負債經營的保險公司而言至關重要; 能夠用風險管理的量化工具有效地報告投資組合的風險狀況;能夠追蹤各項資產的誤差風險的邊際貢獻(MCAR),從而找出風險邊際貢獻最大的資產;審查投資風格,以確定是否同投資目標相違背;以過去的股票資料測試投資策略,評估該策略未來成功的可能性; 建立與基準投資風格不同的投資組合;建立防火牆,確保投資前台與後台分開管理,控制內部風險 [7] 。建立健全完善的風險控制系統是控制風險的重要一步,但是更重要的是控制交易人員的道德風險。這就要求保險公司的交易人員具有極高的職業操守和相應的從事資質。
此外,還應該注重開發具有穩定回報率的中長期投資項目,整頓短期投資市場。
6. 保險公司資產如何投資股市
《辦法》規定,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而對於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將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第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險資投資基金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資產的20%,而調整後將改為投資股票型基金與股票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0%。
第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7. 保險資金的相關資訊
7日晚,中國保監會緊急發出《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4)1號〕,明確放行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即正式放開保險資金對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許可權。凡具有股票投資能力的保險公司,都可以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
這意味著8日發行的IPO重啟後的首隻創業板新股—我武生物,或將歷史性地出現險資申購身影。
2014年保監會的1號文落在資金運用上,並且當日行文當日下發,這在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史上尚屬首次。
保險資金被放行投資創業板點位不低。創業板指數7日收盤1417.97點,僅次於1月3日的1431.69點歷史高點。
保監會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6.85萬億元 。其中,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佔比10.12%。若按10%的比例來算,險資還有15%的投資空間,理論上有萬億元左右的險資能入市。
保監會1號文規定的投資政策涵蓋整個保險行業,涉及范圍廣,不僅包括具備股票投資能力的保險公司,不具備股票投資能力的公司也可以委託投資。
其實,政策層面對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留有空間。2009年下發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草案)》規定,保險資金不得買入創業板股票,但在此後出台的正式文件《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中,此條並沒有出現。 由於資本市場的波動性,保險資金進入創業板的實際速度會比人們期望的慢很多
眾所周知,承保和投資是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兩個輪子。但近年來,受困於承保利潤走低,投資成了保險業越來越重要的發展支柱,這也是國際保險業的發展趨勢。
對於中國保險業來說,近幾年的發展速度在明顯減緩,特別是承保業務的推進遇到了很多困難,各家保險公司只能不遺餘力地在投資上下功夫。大型保險公司普遍組建了自己的資產管理投資公司,大力培養自己投資人才隊伍。特別是進入大資管時代,保險公司的投資早已經超出了保險業的概念,進入到更廣闊的投資空間。
不過,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保險資金一向對投資股市持比較謹慎的態度,這與保險資金屬於長期負債資金有關。據了解,雖然按照保監會的有關規定,保險公司投資A股比例可達總資產的25%,但由於資本市場的波動大,很多保險公司的投資額度遠沒有達到這個標准。
來自保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保險資金自2003年開展基金、股票投資以來,累計投資收益為2767億元,年均收益率7.76%。10年來,權益投資以13.17%的佔比取得21.66%的投資收益,特別是2006年、2007年、2009年,投資收益率分別達到29.46%、46.18%、22.71%,總體業績不錯。但2008年、2011年和2012年,投資虧損分別為11.66%、2.34%和8.21%,顯示出高波動性特徵。
按照保監會的數據,截至2013年11月底,保險業總資產為8.09萬億元。如果以單一保險公司投資證券基金和股票的比例合計為不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5%計算,理論上可以有超過萬億元的保險資金進入創業板。但業內人士判斷認為,這一數據實際上是無法實現的。也就是說,保險資金進入創業板的實際速度會比人們期望的慢很多。 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
保監發〔2014〕13號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
為進一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體制的市場化改革,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根據《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我會系統梳理了現有的比例監管政策,並在整合和資產分類的基礎上,形成了多層次比例監管框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險資產分類及定義
保險公司投資資產(不含獨立賬戶資產)劃分為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和其他金融資產等五大類資產。(具體品種詳見附件)
(一)流動性資產。流動性資產是指庫存現金和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以及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確定金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較小的資產。
(二)固定收益類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是指具有明確存續到期時間、按照預定的利率和形式償付利息和本金等特徵的資產,以及主要價值依賴於上述資產價值變動的資產。
(三)權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包括上市權益類資產和未上市權益類資產。
上市權益類資產是指在證券交易所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金融資產交易場所(統稱交易所)公開上市交易的、代表企業股權或者其他剩餘收益權的權屬證明,以及主要價值依賴於上述資產價值變動的資產。
未上市權益類資產是指依法設立和注冊登記,且未在交易所公開上市的企業股權或者其他剩餘收益權,以及主要價值依賴於上述資產價值變動的資產。
(四)不動產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指購買或投資的土地、建築物及其他依附於土地上的定著物等,以及主要價值依賴於上述資產價值變動的資產。
(五)其他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資產是指風險收益特徵、流動性狀況等與上述各資產類別存在明顯差異,且沒有歸入上述大類的其他可投資資產。
二、設立大類資產監管比例
為防範系統性風險,針對保險公司配置大類資產制定保險資金運用上限比例。
(一)投資權益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且重大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凈資產。賬面余額不包括保險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的保險類企業股權。
(二)投資不動產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賬面余額不包括保險公司購置的自用性不動產。
保險公司購置自用性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凈資產的50%。
(三)投資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5%。
(四)境外投資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5%。
三、設立集中度風險監管比例
為防範集中度風險,針對保險公司投資單一資產和單一交易對手制定保險資金運用集中度上限比例。
(一)投資單一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均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境內的中央政府債券、准政府債券、銀行存款,重大股權投資和以自有資金投資保險類企業股權,購置自用性不動產,以及集團內購買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除外。
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有權參與上市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決策,或能夠對上市公司實施控制的,納入股權投資管理,遵循保險資金投資股權的有關規定。
單一資產投資是指投資大類資產中的單一具體投資品種。投資品種分期發行,投資單一資產的賬面余額為各分期投資余額合計。
(二)投資單一法人主體的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投資境內的中央政府債券、准政府債券和以自有資金投資保險類企業股權等除外。
單一法人主體是指保險公司進行投資而與其形成直接債權或直接股權關系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一融資主體。
四、設立風險監測比例
為防範資產的流動性、高波動性等風險,針對流動性狀況、融資規模和類別資產等制定監測比例,主要用於風險預警。保險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並列入重點監測:
(一)流動性監測。投資流動性資產與剩餘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債券、准政府債券的賬面余額合計占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低於5%,財產保險公司投資上述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占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低於7%,未開展保險經營業務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除外。其他流動性風險指標,執行中國保監會相關規定。
(二)融資杠桿監測。同業拆借、債券回購等融入資金余額合計占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高於20%。
(三)類別資產監測。投資境內的具有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A級(含)以下長期信用評級的債券,賬面余額合計占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高於10%,或投資權益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占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高於20%,或投資不動產類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占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高於20%,或投資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占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高於15%,或境外投資的賬面余額合計占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高於10%。
集團內購買的單一保險資產管理產品,賬面余額占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高於5%。
中國保監會將根據情況,制定資產負債匹配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風險監測比例。
五、內控比例管理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本通知及有關規定,按照資產負債管理和資產配置要求,制定分散投資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措施,嚴格控制大類資產投資比例、高風險(類)資產投資比例、行業和單一品種以及單一交易對手投資比例等。同時,還應當制定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風險預警監測比例。保險公司應當密切監控相關風險敞口,確保其在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本覆蓋能力之內。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流動性風險管理方案,包括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和治理結構,管理策略和重要政策,識別、計量和監測流動性風險的主要方法和程序,流動性風險狀況評價指標,壓力測試和應急預案等,切實防範流動性風險。
六、監督管理
(一)關於監管比例
違反監管比例有關規定的,中國保監會責令限期改正。
因突發事件等客觀原因,造成投資比例超過監管比例的,保險公司不得增加相關投資,且於該事項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並在中國保監會規定期限內調整投資比例。
(二)關於監測比例
對於超出或不符合監測比例有關規定的,保險公司應當於該事項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中國保監會認定需要披露的,保險公司應當披露相關信息,具體規定由中國保監會另行制定。
對於不按規定履行相關報告或披露義務的,中國保監會採取對高管人員進行監管談話,列示保險公司不良記錄,以及其他進一步監管措施。
(三)關於內控比例
保險公司制定投資內部風險控制比例,經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機構審定後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並於每年3月31日前,在上年度資產配置執行情況報告中,向中國保監會報告比例實際執行情況。
(四)關於信息登記
保險公司投資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以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和資產管理產品等金融產品,應當於實際支付投資款項後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指定的信息登記平台報送投資合同及產品信息,產品信息至少包括產品名稱、發行人、發行規模、發行期限、發行利率、增信措施、基礎資產等內容。
(五)特別監管措施
存在重大經營問題、重大投資風險的,中國保監會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增加信息披露內容、提高信息披露頻率等措施。
償付能力狀況不符合中國保監會要求的,中國保監會依法採取限制保險資金運用形式、比例等措施。
未按照本通知及有關規定運用保險資金的,中國保監會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調整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可以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六)調整機制
中國保監會根據保險資金運用實際情況,對保險資產的分類、定義、品種以及相關比例等開展年度審議並進行動態審慎調整。
七、說明事項
(一)本通知所稱總資產應當扣除債券回購融入資金余額和獨立賬戶資產金額。
獨立賬戶資產包括壽險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變額年金產品、健康保障委託管理產品、養老保障委託管理產品和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等資產。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總資產應當為集團母公司總資產。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配置獨立賬戶的資產范圍和投資比例。
(二)保險公司應當合並計算投資境內和境外的大類資產監管比例。
(三)保險集團(控股)公司開展股權投資和境外投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比例以及創新試點業務適用的投資比例取消。本通知發布之前,保險公司執行原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規定,形成的投資比例與本通知監管比例規定不一致的,應當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保險公司開展境內、境外衍生產品交易,仍執行現行有關規定。
8. 對保險資金進入股市的看法
國務院近日決定,在境內證券市場實施國有股轉持,即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凡在境內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含國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均須按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對轉持股份承繼原國有股東的禁售期義務。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的股份,在承繼原國有股東禁售期的基礎上延長3年禁售期,這將有利於增強投資者信心,有利於我國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在國資委與全國社保基金長達五六年的拉鋸戰中,社保基金贏了--國資委一直主張減持現金給社保,而社保堅持股權直接劃撥,現在的辦法是股權直接劃撥。部分國有股權轉撥社保基金是好事,國企以股權的方式讓社保基金成為股東直接造福全體民眾。同時,社保基金作為長期投資者,可以抑制壟斷央企無視投資者利益的痼疾。
國有股轉撥可以營造中期利好預期,首先可以穩定大非預期。在全流通環境下,大小非減持是市場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小非減持是鐵板釘釘,惟一能夠起到維穩作用的,就是大非。事實上,大非確實比小非減持少得多。現在,部分國有大非被加上一道鎖,轉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持有,禁售期延長3年,市場對大盤股的預期將進一步升溫。
無論是從體量而言,還是從未來社會中國穩定發展而言,社保基金都是中國資本市場的重要力量。截至2007年底,全國社保基金資產總額為4396.94億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總資產5625億元,基金權益5132億元,到去年底,社保基金手中持有股票的比例約占其總資產的16%,今後持股量將逐步上升。據財政部的數據,此次劃轉10%國有股,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含國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國有股東826家,應轉持股份約83.94億股,發行市值約639.33億元,社保持股將永遠是中國股市的第一航母。惟一有競爭力的是國資委擬議中的投資公司,但它也不可能將國有股全部納入。
不僅如此,社保基金還在參與股權投資市場的運作,全國社保基金承諾對弘毅和鼎暉兩只股權基金各投資20億元,並獲得國務院批准;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對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通過一級市場溢價與二級市場贏利,政府希望社保基金可以逐漸彌補巨大的資金黑洞。
社保基金是中國准平準基金中的重要力量。股市過冷或者過熱,社保基金都會應命行事,如2008年上半年社保基金及時逃頂;而2008年底又開始高調介入股市;目前又處於保守投資狀態。可見資本市場的局部性泡沫已經引發擔憂,或者說判斷市場穩定不需要在高調行事。社保基金常常成為市場操作的風向標,從好的方面來說,是社保基金秉持長期、穩定與價值投資的理念;從壞的方面說,未必不可以理解為社保基金缺乏市場屬性。
應該警惕的是,社保基金是雙面機構,作為投資者要維持投資收益,作為大股東享有特殊身份和特殊收益,又有盤剝中小投資者的一面。相比其他投資者,社保基金擁有巨大贏利空間。其他機構投資者在每財政年度要按照所得稅、增值稅等稅項足額上繳稅收,風險投資公司的所得稅率從33%降至25%,除了國債以外,其他債券都要徵收利息稅。只有社保基金,不管刮風下雨,不管通脹通縮,都能享受零稅率。也就是說,其他機構投資者要擁有收益超過10%以上的能力,才能戰勝社保基金。給社保基金套上金鍾罩,原因可能是不想讓社保基金遭受損失,讓社保基金以一二級市場大鱷的身份參與市場博弈,有關方面應該出台更公平的政策。否則,市場底部會冒出絲絲涼氣。
在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之前,市場最大的呼聲是減少大小限的數量,減少一二級市場落差,但證監會對新股發行機制改革沒有涉及要害,如今股權劃撥坐實了新股發行不可能出現根本性改革的預期。此舉為大盤股發行掃清最後一道障礙,大盤股將成為資金的匯聚地,將成為社會資金和寬松貨幣的消化池。從長期來看,中國社保巨大的資金漏洞會通過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得到彌補。
從中短期來看,社保得到部分國有股權是利好,起碼可以維持大盤股的穩定,但長期未必,必須視制度的公平而定。如果制度不公平,社保同樣會蛻變為盤剝中小投資者的特權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