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
㈠ 以下關於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結構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
【答案】C
【答案解析】高收益必定伴隨著高風險,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要遵循安全性原則、收益性原則和流動性原則。安全性原則包括兩個方面:①盡可能避免風險大的投資項目,避免資金運用失誤以保證資金安全;②進行組合投資。我國《保險法》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守安僉性原則。本題為逆向選擇題,答案為C。
㈡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一)安全性。安全性原則是保險資金運用的首要原則。因為保險基金是保險人對全體被保險人的負債。從數量上看,保險基金總量應與未來損失賠償和保險給付的總量一致,若不能安全返還,必將影響保險企業的經濟補償能力。
為保證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保險人一定要做好投資預測,選擇安全性較高的投資項目,以小額、短期、形式多樣化來分散風險,增加投資的安全性。
(二)收益性。保險資金運用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盈利能給保險人帶來企業效益,增強保險企業的償付能力。這就要求保險資金運用中選擇高效益的投資項目,在一定風險限度內力求實現收益最大化。
(三)流動性。保險具有經濟補償的功能,保險事故的發生又具有隨機性特點,這就要求保險資金運用保持足夠的流動性,以便隨時滿足保險賠償和給付的需要。保險人應根據不同業務對資金運用流動性的不同要求,選擇恰當的投資項目。
(2)各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擴展閱讀:
資本只有在運動中才能增值。保險企業將暫時閑置的資金加以運用,以增加利潤,這是資本自身的內在要求。
保險基金由於未來的補償和給付,是貨幣形態的。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存在著通貨膨脹問題。如果保險基金不能正常運用,不僅無法取得收益,連保值都難保證,勢必影響保險人經濟補償職能的實施。
保險市場競爭激烈,往往出現承保能力過剩,承保利潤下降。保險人轉向注重從保險資金運用中取得收益,爭取投資利潤。保險資金運用的結果,使保險人獲得了平均利潤,而被保險人也以低費率形式享受到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
㈢ 2019年保險資金境外運用余額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業保持了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保險市場的發展使得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如何充分安全有效地運用保險資金,提高收益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本文針對保險資金運用中存在的利率、信用、匯率、資產和負債不匹配、股票投資五類主要風險進行分析,並對如何防範風險提出相應管理對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業保持了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年均增長率在30%以上,成為國民經濟中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使得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性日益突出。2005年末,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14100.11億元,比年初增加3321.49億元,增長30.82%。其中,銀行存款為5168.88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36.66%;債券為7424.55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52.66%;證券投資基金為1107.15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7.85%;股票為158.88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1.13%;其他投資為212.84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1.51%。2005年,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達3.6%,比2004年提高0.7個百分點。保險資金運用及風險管理已成為影響和推動保險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並成為保險業支持國民經濟發展,參與金融市場建設的重要途徑。
一、保險資金運用的歷史沿革
中國保險業資金運用是隨著中國保險業發展而發展的,大體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單一投資階段(1980年至1987年)。保險業處於恢復時期,經營主體多為綜合性保險公司,產壽險也尚未分業經營,產險資產和壽險資產並沒有分開管理。此時保險資金投資形式單一,基本上以銀行存款為主。
第二階段為自由發展階段(1987年至1995年)。盡管仍未實現產壽分業經營,但投資渠道卻大為放寬,保險資金全面介入房地產、有價證券、信託投資等領域。這一時期保險投資處於探索階段,在經驗缺乏、內部風險管理和外部監管寬松的背景下,出現了很多不良資產,影響了保險業的償付能力,也直接促進其後《保險法》對保險投資的嚴格限制。
第三階段為嚴格限制階段(1995年至2002年)。1995年10月《保險法》的實施,對保險公司的投資范圍進行了嚴格限制,加大了監管力度,保險資金運用步入規范發展的階段。這一時期原有的綜合性保險公司完成了產壽險分業經營,資金進行了分賬管理,壽險業管理的資產逐步超過產險業,成為保險投資的主導力量。盡管其間經國務院批准,自1998年開始允許保險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進行債券現券交易,1999年5月允許保險公司購買AA+以上的鐵路、電力等企業債券,10月允許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但投資渠道狹窄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加之管理經驗不足和金融衍生工具的缺乏,保險資產的規模矛盾和結構矛盾日益突出。
第四階段為專業經營階段(2002年至今)。隨著《保險法》修訂並實施,投資范圍進一步放寬。2004年8月,中國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2004年10月,中國保監會、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保險資金直接投資股票市場;2004年,國家允許保險公司投資銀行次級債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並將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的比例由20%提高至30%。同時,保險公司和保監會都非常重視資產管理的專業化。保監會成立了專門的資金運用管理部,中國人壽等保險公司均成立了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業的資產管理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二、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中的風險分析
盡管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工作在近幾年取得明顯成績,由於起步較晚、基礎較為薄弱,目前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無論與國際同行相比,還是與發展目標相比,都存在較大的差距。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實看,保險資金運用要實現又快又好發展,必須准確分析和有效防範化解各類風險。
1、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由於市場利率波動而造成的投資收益變動的風險。目前,保險公司的投資組合中,90%以上的資金投向利率敏感性產品,利率水平的變化對保險投資業務有重要影響。由於債券已實現充分市場交易,流動性很強,市場價格波動大,其價值受升息影響也最大。利率風險成為了固定收益證券(特別是國債)面臨的主要風險。據估算,利率每上升1個百分點,債市價格將下跌5-10%。而且,升息周期的縮短也使財政、銀行、企業等發債主體發行長期債券的意願愈加減弱,市場上長期債券的供給會進一步減少,增加了保險資產負債匹配管理的難度。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證券發行人在證券到期時無力還本付息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信用風險主要受證券發行人的經營能力、盈利水平、規模大小等因素的影響。一般而言,政府債券的信用風險最小,其它依次是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而投資回報率正好相反。隨著我國債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債券品種日益豐富,保險資金投資債券的比重也在不斷上升。2005年末,我國1.4萬億的保險資金運用余額中,國債為3591.76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25.47%;金融債券為1806.04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12.81%;企業債券為1206.05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8.55%;次級債為820.7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5.82%。其中,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的增幅大大高於國債的增幅。雖然增加持有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對改善保險業的投資效益有益,但在我國信用體系還不十分健全的情況下,保險業在增加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投資時,更要關注信用風險。
3、匯率風險
在人保財險、中國人壽、平安保險等公司境外成功上市後,保險外匯資產已達100億美元,成為保險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際投資中,匯率變化將引起投資收益的變化。當投資以外幣表示資產時,就要承擔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同時還要認識到的是,匯率的波動還會對保險上市公司資產帳面價值產生影響。由於記賬貨幣的原因導致的賬面數據變動以不同幣種表示時可能是截然不同的,升值可導致以人民幣計算的每股凈值小幅減少,但同時也使以美元表示的每股凈資產、每股利潤以較高幅度上漲,從而改善在海外上市中表現出的財務數據狀況。
4、資產和負債不匹配的風險
保險業務是一種典型的現金流運作業務,保險公司是資產和負債的集合體,保險公司的資產和負債不匹配風險,表現在某個時點資產的凈現金流與負債的凈現金流不匹配,從而導致保險公司的資產損失。保險公司資產和負債暫時的不匹配,只會影響保險公司日常賠付、投資的減少和財務的穩定性;而長期的不匹配則會導致保險給付危機,甚至可能導致保險公司破產。在壽險業中,主要表現為市場上缺乏與壽險長期負債相對應的長期資產,導致壽險公司資產和負債失配。在產險業中,主要表現為公司為套取現金而急於拋售手中的資產產生流動性風險。
5、股票投資風險
2005年2月,保險資金獲準直接投資國內A股市場,截至2005年底,保險公司直接和間接投資股票額度達845.6億元,占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的6%。應該看到,股票市場的高收益率與高風險是對應的,加之股票市場變化原因復雜且動盪不定,我們不能簡單的將保險公司資金直接入市與高回報等同起來,因為股票投資的系統性風險很高,投資收益率的波動也很大。
三、建立健全保險資金運用管理制度
保險資金規模的擴大、投資渠道的增加、運作方式的改進,以及保險資產管理面臨決定著新的環境、新的形勢,進一步規范全行業的政策執行能力和投資運作行為,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防範風險的能力,必須採用新的辦法,建立和完善新的制度。
1、改進保險資金管理,探索新的模式
加快保險資產管理改革,大力推進資產運營的專業化,組建保險資產管理的專業化機構,打破原有的體制框架,形成了新的管理和運營格局。目前、保險資產管理由原來公司內部的分工逐步變成公司外部的合作,保險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的關系已發生深刻變化。因此必須適應新的形勢,建立保險資金管理的基本框架,確定委託人與受託人主要職責,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建立相互協作、相互制衡的機制。保險公司作為委託人,主要負責資產負債匹配管理,確定資產戰略配置,分析市場運行情況,選擇專業投資機構,督促投資機構履行職責。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受託人,應當根據委託人的要求,優化投資組合,防範投資風險,有效地配置資產,確保安全增值;同時要按照委託合同規定,及時向委託人報告委託資金運行情況,主動接受委託人的監督檢查,建立委託人、受託人職責明晰、分工合理的新的合作關系。
通過這種集中統一和專業化管理,做到保險業務和投資業務相分離,能夠形成投資操作、風險評估和內控監督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將有助於切實提高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和收益率。
2、改善資產管理公司治理,搭建新的運作平台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越來越被國際資本市場和全球投資人看作是改善經營業績、提高投資回報的一個重點內容。毫無疑問,完善公司治理是增強保險資金運用行業和資產管理公司競爭能力的重要途徑。
實現保險資產管理的規范化,規范資產管理公司的運作行為,基礎和關鍵都公司治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建立不久,公司治理結構不夠完善,服務理念、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已經成為影響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提高競爭能力的重要因素。保險資產公司作為受託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公司治理,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的職責,以優化股權結構為基礎,以加強董事會建設為核心,以形成內部制衡機制為主要內容,從保險資產公司專業機構的特點出發,搭建有效運營的組織構架和運作平台,建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現代企業制度。
3、建立和完善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投資缺乏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一是缺乏符合國際慣例的計算公式;二是計算收益往往只考慮了當期的利息收益,而不包括資本增值收益和再投資收益;三是計算業績只考慮回報,不考慮資產風險;四是業績計算和考核以年度為單位,不考慮資產與負債的匹配,導致短期行為。保險行業需要針對上述問題和不足,建立合理的業績評價體系和有效的激勵機制,防範化解資金運用中的各類風險。
4、加強投資人員管理,增加新的運作資源
制度再好,關鍵在於落實。建立和完善保險資產管理制度,目的在於要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積極參與金融市場改革,主動推進保險資產管理的市場化改革,建立市場化機制,提高市場競爭能力,一切在於人才。目前,保險資產管理的人才資源問題十分突出,需要在全行業實行開放的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大力吸引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大力培養已有的專業人員,迅速提升整個行業的人員素質和運作水平。
㈣ 在我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有嚴格的限制規則。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僅限於
保險公司是經營保險業務的企業,按商業化原則運營,追求利潤。那麼保險公司怎樣賺錢呢?很多人認為,保險公司每年收取那麼多保費,肯定是靠收保費賺錢了。實際上並不完全是這樣,保費收入並非保險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前面的例子中我們看到,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中,大部分是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用來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另有少部分覆蓋保險公司的營業成本,並提供少量利潤。所以,保險公司收取保費主要是為了集中應付風險,並非主要的利潤來源。保險公司的利潤來源包括死差益、利差益、費差益以及解約益和資產增值等收益。死差益是保險公司每年實際支付的保險金額與每年收取的保費之差,若保險金的支付比收的保險費多的話,死差益就是負值;利差益是保險公司運用資金進行投資所獲得的收益,它是保險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費差益是保險公司實際營業費用支出與預期營業費用支出之差;解約益是投保人囡退保而繳納的退保費,資產增值是保險公司各項資產增值帶來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大樓增值了等。保險公司運用資金進行投資之前,必須首先預留一部分准備金,用於滿足可能發生的賠付保險金需求,這部分資金也就是所謂的保險准備。各國保險監督管理當局都對保險准備金率作出了嚴格限制和監管,比如劃定保險准備的計提比率,集中保險准備,防止保險公司在利潤的驅使下過度投資,造成不能滿足保險金賠付的流動性危機。保險公司計提保險准備後的資金可用於投資,但保險資金運用必須堅持安全性、收益性和多樣性的原則。保險資金運用的范圍在法律上也有嚴格限制。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於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於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的資金主要投資於:銀行存款、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資金拆借、投資基金等。對於股票投資、不動產投資、抵押貸款、境外投資等,必須經過國務院批准。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㈤ 如何查找美國的國家保險業的數據情況比如說美國的責任保險最近一系列年度的保費收入等
其實,我也不太知道,不過你看看這篇文章吧,雖然分析的是中國,但舉一反三的話,應該可以知道美國成為責任保險大國的分析方向。
我國責任保險發展環境因素分析
前言: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保險。國際保險發展的歷史表明,責任保險的發展程度是衡量一國或地區財產保險業發達與否的重要指標。目前我國責任保險的發展還處於起步階段。近幾年來責任保險保費收入占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比重平均為4%左右,而這一指標的全球平均數為15%以上,歐美等國家更是達30—50%。我國責任保險發展的現狀不僅與我國保險業發展的整體面貌不協調,也難以滿足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需要。下面就影響我國責任保險發展的各環境因素進行一些相關分析,並力圖在此基礎上提出一些有效的解決辦法。
一、我國責任保險市場發展的環境因素分析
(一)經濟環境
1.從總體上看,我國保險業的發展現狀相對於國民經濟與社會發辰而言嚴重滯後
我國自1978年以來國民經濟高速發展,GDP從1978年的3624.1億元人民幣增加到2003年的111800億元,平均年增長速度高達9.396。而保險業務收入年均增長35%,遠高於GDP的增長速度。但衡量一國保險的發展水平不是保費總量指標,而是保險密度(人均保費)與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國民生產總值)。近幾年我國保險深度平均為2.58%,保險密度為249.08元(摺合美元約30美元),遠遠低於7.8%和393美元的世界平均水平,而財產保險的這兩個指標更是低得驚人。我國社會保險不僅覆蓋面窄.而且標准低.商業性保險理應有更大的發展,但我國商業保險也遠遠落後於經濟發達國家,一旦重大災害事故發生後只能主要依靠國家財政支持和社會救濟,我國保險業遠未發揮現代保險業的經濟補償、資金融通、社會管理與服務功能。
2.從貨幣、資本市場來看,保險資金的運用存在較多的不足
責任保險是高風險的險種,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安全有效,才能保證將來有能力履行賠付責任。但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1)保險資金投資結構不合理,投資收益率低
我國保險資金運用2001—2003年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均在70%以上,由於銀行存款和國債對利率的變動都比較敏感,而且國債收益率過低、期限短、品種少,真正面向機構投資者發行的數量不多,可進行投資的大多是壽險資金,壽險資金中20年以上的資金佔48%,5—20年的佔25%,5年以下的只佔27%。保險資金來源和運用的不匹配極大影響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效益。01-03年平均投資收益率只在3.5%左右,遠低於英美等保險大國8%~12%的水平。
(2)債券市場發育不完善,嚴重影響了保險資金的運作。從國債的償債能力看,中央債券依存度從94年以來都超過了50%,國債償還率也較高。這一方面表明國家財政過度依賴於國債,另一方面也說明國債擴容餘地不大。企業債券的主要問題是逾期不能及時兌付。金融債券雖具有較高的信譽等級和流通性,但因其規模太小,對於改善保險公司的投資環境仍然收效甚微。
(3)保險公司資金受銀行利率的影響,存在較大的利率風險,自96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多次調低銀行存款利率,保險公司背上了沉重的利差損包袱,嚴重影響了壽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雖然這一因素不會直接影響責任保險資金運用,但壽險市場的利差損問題會引起保險資金整體投資的低靡。
今年我國保險資金已獲準直接進入股市,這對我國的保險資金運用效率等將有較大改善,同時也要注意加強股市高風險的防範。
3.保險市場國際化給中國保險業帶來機遇的同時也使之面臨嚴峻的挑戰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雖然是保險市場發展的難得的歷史機遇,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不僅會帶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嶄新的業務品種,服務方式,而且有利於轉變觀念,培養專業人才和加強國際間的合作,拓展國內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但是不可否認入世以後的民族保險業也將面臨較大的挑戰。我國保險業整體水平與外國公司相比差距較大,而且在險種設計、精算技術、中介體系、經營手段、成本控制等方面也相當稚嫩。入世之後將遭遇一定的沖擊是在所難免的,作為起步階段的國內責任保險領域,更應為此做好充分准備。
(二)政策法律環境
責任保險的發展有賴於社會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它一方面要求法律制度(尤其是民事方面)的不斷完善和進步,另一方面需要社會公眾有較強的依靠法律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近幾年,我國的法制環境已得到了較大程度的改善,陸續頒布實施了《消費者權益法》、《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大大促進了責任保險的發展,但是應當注意的是民法還處於體系建設的初級階段,比如產品責任保險的發展是與相關法律的健全緊密相連的,歐美一些國家和日本都相繼制定了獨立的產品責任法。我國尚未頒布專門的產品責任法,關於產品的原則性條文體現在《民法通則》中,產品責任的相關概念體現在《中國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雖然對歸責原則、產品的概念。賠償范圍等方面進行了規定,但仍不夠完善,主要體現在:第一.在歸責原則方面,已承認產品責任不是合同責任,但仍未明確規定產品責任適用嚴格責任;第二,在產品的概念方面.《質量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建築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而日本、美國對「產品」的定義則很寬泛,包括一切進入流通領域的物品,不論是加工的還是自然的產品。另外,對公民的基本權利的保護尚欠充分,如環境權、知悉權。隱私權等;對嚴重的人身損害,遠未普及貫徹全部賠償的原則,這些都不利於人們認識到責任風險的存在,看不到責任保險的作用。而且由於法規的缺乏,使得責任保險的開展得不到有力的法律支持,如僱主責任保險目前還不能成為法定保險。
(三)市場環境
1.社會公眾對責任保險的認識度較低
2002年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與中國保險學會等共同組織了「中國50城市保險市場調研」由該課題的調查數據來看,我國公民對保險的認識度仍然較低,保險在家庭投資中排在儲蓄、住房,教育、證券之後。下表是2000年對消費者進行調查得到的結果。雖然是幾年前的數據,現在的情況會有所改善,但它也說明了我國消費者對財產保險的認知度遠低於養老,醫療等險種,而對責任保險的認知更是低得可憐(其他項中),對責任保險的了解僅限於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產品質量責任保險,對公眾責任險和職業責任險等還十分陌生。這在一定程度上將影響責任保險的現實需求。
2.責任保險相關技術的落後導致現有的產品難以滿足市場需求
對責任風險缺乏研究,沒有收集起足夠的相關數據(如責任事故率、損失率等)和建立完善的風險統計模型,極大影響了精算的准確性和條款的合理性,例如,目前產品責任保險的費率不是運用數理統計方法測算出來的,而是根據經驗和市場競爭情況確定的,這樣的費率無法反映標的風險大小,而外資保險公司有一套風險評估技術,造成中外資保險公司費率差別很大。國內保險公司常常以低費率承保高風險,造成虧損;而且,對具體的責任風險分析不夠深入、細致,如公眾責任險還沒能針對不同的經營環境,給出其到底包括有哪些風險源,它們應適用何種責任原則等。
3.經營銷售中存在較大問題
目前保險公司對領導的考察和任免機制過分強調當前的保費收入和經濟效益,而要推廣責任保險這一新興險種,不僅會影響對其他主力險種(如機動車輛險)資源配置,同時要求前期投入大量的廣告宣傳成本和培訓費用,顯而易見在責任險初期階段效益肯定不會太好,而且由於責任保險在國內還不夠成熟,其潛在風險較大,甚至有可能還沒有積累足夠的責任准備金就遭受巨額賠款,因此領導者對責任保險發展持有的態度至關重要。
對於銷售人員來說,由於現在是按保費收入的比例提取傭金,如果仍採取與其他業務的提成比例,業務員從該項業務所獲得的報酬就很難促進他們推銷責任險。另外,由於對一線銷售人員的培訓不夠,不僅沒能使其熟悉責任險的各項條款規定,這就影響了責任保險營銷的質量和效率。
(四)人力資源環境
1.精算人才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是其競爭的核心優勢.精算水平的高低將決定保險公司產品開發的市場地位,;由於我國的精算考試制度剛剛開始實行,許多公司的首席精算g幣是聘請國外的專家擔任,盡管這些專家的經驗非常豐富,但由於文化背景方面的差異,所開發出的真正適合中國消費者的保險產品還不多。而培養一名精算師至少需要5—6年的時間,因此從短期來看,我國精算師人才缺乏的困境還將持續一段時間。:
2.責任保險涉及法律法規的內容比較多,目前,雖然各保險公司雖已有一定的法律專業人才的配備,但供給仍顯嚴重不足,並且現有的專業人才在對責任保險相關法規的研究和運用水平方面亟待提高。如今年頒布的《機動車輛第三者強制保險》的討論稿中出現了諸多法律定義與商業保險理論相矛盾的地方,所以目前盡快培養出保險法律專業復合型人才應成為責任保險領域重要課題。
3.風險控制也是責任保險經營中一個重要的環節,因為在責任事故的確定中人為因素和主觀意向較多.保險公司要對被保險人進行監控非常困難,因而易導致道德風險的增加。所以在承保環節加強風險評估是保證承保質量的關鍵。我國的風險管理技術研究開始較晚,專業人才的培養至今沒有形成一個完整有序的供給系統。另外,責任風險涉及的金額通常很高,國外保險公司控制風險的另一個重要手段是向其他保險公司或保險集團辦理再保險,由於我國過去的再保險經營長期以法定分保為主,再保險專業人才也是極度匱乏的。
二、大力發展我國責任保險市場的相應對策
各種環境因素的綜合作用,將促使責任保險在不久的將來成為民族保險業與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財產保險市場上爭奪的焦點。要使我國責任保險市場獲得突破性發展,可考慮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革完善與創新。
1.國家建立相對健全和完善的民事責任法律制度。在責任保險市場開發初期,政府應對社會加以引導和規范管理,給予商業保險公司一定的優惠政策(如稅收優惠等)為我國責任保險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創造好的外部環境,逐步使其走上正軌。
2.加強對責任保險經營實務的研究,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分類別、分步驟開發責任保險,以適應多樣化的需求。適當引進成熟的險種和經營方式並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加以改造,形成中國特色的責任險種體系。
3.加大保險公司對責任險的傾斜,正確選擇銷售策略。在當前財險公司傳統險種市場已近飽和的情況下,應重視對責任保險的開發和創新。前面我們已經分析過,重要的是改變原有的考核辦法,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銷售方面,應加強營銷人員的法律知識,營銷策略上不同險種不同客戶群差別對待。
4.積極投入資金.建立自主培養和引進人才渠道.盡可能在短時間內培養出一批具有競爭實力的精算、投資、法律、風險管理方面的專業人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㈥ 保險公司 資金來源與運用
1、債券
債券是國家或企業信用的一種形式。按發行者不同分為公債和公司債。保險企業可針對不同業務的特點,投資於長期債券和短期債券。
2、股票
股票一般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優先股同時具有債券和普通股的特點,有固定的收益率,風險比普通股小,較適合保險投資。
3、不動產
不動產投資在各國保險業中非常普遍。優點是便於對資產項目進行管理和控制,且盈利性和安全性較好,但流動性差,故各國保險法對其嚴加限制。
4、貸款
保險人發放的貸款一般為抵押放款,即以不動產、有價證券或壽險保單為抵押的放款,安全性較好。
5、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保險公司存放在銀行,獲取利息收入的資金。銀行存款以銀行作為保險資金的投資中介,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較小,安全性較高,但收益相對較低,在一般情況下不可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利潤。
6、投資基金
投資基金是指匯集不特定多數且有共同投資目的的投資者的資金,委託專業的金融投資機構進行組合投資,以實現風險的分散和降低,共同分享收益的一種集合投資方式。
7、資金拆借
資金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之間或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與經法人授權的非法人金融機構之間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資金拆借包括資金拆入和資金拆出。
8、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是隨著金融市場發展而出現的新興產品,主要包括期貨、期權、互換等。期貨和期權可用來抵消現有資產組合的風險,鎖定將來保費收入和投資的當期收益率。
(6)各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擴展閱讀:
安全性。安全性原則是保險資金運用的首要原則。因為保險基金是保險人對全體被保險人的負債。從數量上看,保險基金總量應與未來損失賠償和保險給付的總量一致,若不能安全返還,必將影響保險企業的經濟補償能力。為保證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保險人一定要做好投資預測,選擇安全性較高的投資項目,以小額、短期、形式多樣化來分散風險,增加投資的安全性。
收益性。保險資金運用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盈利能給保險人帶來企業效益,增強保險企業的償付能力。這就要求保險資金運用中選擇高效益的投資項目,在一定風險限度內力求實現收益最大化。
流動性。保險具有經濟補償的功能,保險事故的發生又具有隨機性特點,這就要求保險資金運用保持足夠的流動性,以便隨時滿足保險賠償和給付的需要。保險人應根據不同業務對資金運用流動性的不同要求,選擇恰當的投資項目。
㈦ 美國保險資金運用概況
從投資管理看,一方面保險機構應遵循「集中管理、統一配置、專業運作」的要求,實行保險資金的集約化、專業化管理;另一方面監管部門應緊跟市場發展變化,在落實償付能力監管的同時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意識。
概而言之,「兩新一重」孕育出的巨額投資需求將為大規模的保險資金提供投資契機,「兩新一重」項目所具有的絕對收益特徵,又正與保險資金運用的目標相符。且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治理是整個資金運用的核心,因此在控制資金運用風險的基礎上提高資金運用效率,方為保險資金支持「兩新一重」建設的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