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存款利息繳納個人所得稅
利息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貳』 銀行存款利息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銀行存款利息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後(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為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需要,經國務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後(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儲蓄存款利息繳納個人所得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叄』 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如何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14 條規定,儲蓄存款在1999 年10 月31 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 年11 月1 日至2007 年8 月14 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 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7 年8 月15 日後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 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肆』 個人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
個人在我國境內存儲人民幣、外幣而取得的利息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以每次取得的利息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利息全額×20% 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儲蓄機構在向儲戶結付利息時代扣代繳。 www.tax51.com 參考一下
『伍』 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是否交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要交納20%得個人所得稅。但購買國債收益免徵所得稅。
『陸』 儲蓄存款利息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柒』 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應怎樣申報
現在沒這個稅了,不用繳。
『捌』 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在我國境內存儲人民幣、外幣而取得的利息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以每次取得的利息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利息全額×20%。
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儲蓄機構在向儲戶結付利息時代扣代繳。
『玖』 現在銀行存款利息要不要繳個人所得稅
不需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需要,經國務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所以時至今日,銀行存款利息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