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清算以後資金還能動嗎
Ⅰ 我買的基金清盤後,我還能不能贖回這只基金
基金清盤,就不是贖回了。
而是資金清算,之後基金公司根據基金資產按照投資人購買基金的比例來返還資產。
Ⅱ 什麼是基金清盤我的錢會不會沒了
清盤就是全部都給你賣掉了,然後便現如清盤就是全部都給你賣掉了,然後變現如果清盤就是全部都給你賣掉了,然後變現,如果說這個金額特別低的話,可能就沒了,可能就是一分錢都沒有啦
Ⅲ 基金進入清盤流程還能贖回嗎
基金進入清盤流程後,不能進行贖回;需要等清盤結束後再強續,資金到賬可能需要兩三月,具體要視基金公司而定。
Ⅳ 基金贖回後資金為什麼一直沒到賬
如您已確認成功辦理基金贖回,贖回資金未到賬可能有以下幾種原因:
1.基金贖回後,基金公司和銀行會進行資金清算,資金將按基金公司規定的到賬日期返還,一般來說,股票型基金贖回資金到賬時間一般為T+4個工作日,貨幣基金一般為T+2個工作日,QDII一般為T+10個工作日(如交易時間為基金交易開放日當天09:30到15:00之間,則T日為交易日當天;如交易時點不在以上范圍內,則T日為交易後的最近一個基金交易開放日)若在上述時間范圍內,請您耐心等待;
2.儲蓄賬戶狀態不正常(如狀態為睡眠、轉營業外等),建議您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銀行卡前往就近任一建行網點核實處理。
Ⅳ 基金破產之後,購買基金的人,是不是一點錢都沒了,投資全為0.
不是,公募基金投資時,投資者的錢並不在基金公司賬戶下,是在託管人的託管賬戶里,這個賬戶是和基金公司賬戶分離的,當基金公司破產倒閉,也無法動用投資者賬戶的資金,這些錢最終會還給投資者,或者該基金公司被其他基金公司吞並。
託管人在我國是商業銀行,主要有三個任務。
保管基金資產
監管基金公司投資
復核基金公司各種計算和報表
Ⅵ 基金清算處理。。。。
如果基金被清算,而該基金錶現很差,基民最好只能按照清算後的資金,自動按照份額退還給投資者
Ⅶ 如果私募基金公司倒閉了,我們的錢還能拿回來嗎
倒閉會進入破產清算流程。
基金清算是指基金遇有合同規定或法定事由終止時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處理的善後行為。
基金合同終止時,應當按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契約的有關規定對基金進行清算,基金管理人應當組織清算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清算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組成。清算組作出的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後,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並公告。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應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一)基金清算小組
1.自基金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清算小組,基金清算小組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在基金清算小組接管基金資產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按照基金契約和託管協議的規定繼續履行保護基金資產安全的職責。
2.基金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具有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的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資產的報關、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二)清算程序
1.基金終止後,由基金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資產;
2.基金清算小組對基金資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資產進行評估和變現;
4.將基金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5.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6.對基金資產進行分配。
(三)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資產中支付。
(四)基金剩餘資產的分配
基金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資產扣除清算費用後如有餘額,按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五)基金清算的公告
基金終止並報中國證監會核准後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清算小組公告。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清算結果由基金清算小組於中國證監會批准後3個工作日內公告。
(六)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15年以上。
Ⅷ 什麼是基金資金的清算
基金的資金清算依據交易場所的不同分為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全國銀行間市場資金清算和場外資金清算三部分。
(一)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
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股票、債券買賣、回購交易時所對應的的資金清算。
1、數據來源。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的數據來源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託管人在每天交易結束後,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清算數據,將其按照一定的格式發送至基金清算與會計系統。
2、清算時間。根據滬深交易所現行的資金清算規則,交易資金採用T 1日交割制度。因此,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時間為T 1日收盤前(下午3:00)。
3、交易所資金清算步驟:
(1)接收交易數據。T日閉市後,託管人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交易數據。
(2)製作清算指令。託管人對當日交易進行核算、估值及核對凈值後,製作清算指令,完成T日的工作流程。
(3)執行清算指令。T十1日託管人將經復核、授權確認的清算指令交付執行。
(4)確認清算結果。基金託管人對指令的執行情況進行確認,並將清算結果通知管理人。
(二)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資金清算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資金清算包括基金在銀行間市場進行債券買賣、回購交易等所對應的資金清算。
1、基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生債券現貨買賣、回購業務時,基金管理公司將該筆業務的「成交通知單」加蓋管理公司業務章後發送基金託管人。
2、基金託管人在「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中,採取雙人復核的方式辦理債券結算後,列印出交割單,加蓋基金資金清算專用章,傳送管理公司,原件存檔。
3、債券結算成功後,按照成交通知單約定的結算日期,製作資金清算指令,進行資金劃付。
4、基金託管人負責查詢資金到帳情況,資金未到帳時,要查明原因,及時通知管理人。
(三)場外資金清算
場外資金清算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之外所涉及的資金清算。包括申購、增發新股、支付基金相關費用以及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與贖回資金清算等。場外資金清算流程如下:
1、基金託管人通過加密傳真等方式接收管理人的場外投資指令。
2、基金託管人對指令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製作清算指令。清算指令經過復核、授權後,交付執行。
3、對指令的執行情況進行查詢,並將執行結果通知基金管理人。
Ⅸ 基金資金的清算是怎麼進行的
基金的資金清算依據交易場所的不同分為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全國銀行間市場資金清算和場外資金清算三部分。(一)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股票、債券買賣、回購交易時所對應的的資金清算。1、數據來源。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的數據來源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託管人在每天交易結束後,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清算數據,將其按照一定的格式發送至基金清算與會計系統。2、清算時間。根據滬深交易所現行的資金清算規則,交易資金採用T 1日交割制度。因此,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時間為T 1日收盤前(下午3:00)。3、交易所資金清算步驟:(1)接收交易數據。T日閉市後,託管人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交易數據。(2)製作清算指令。託管人對當日交易進行核算、估值及核對凈值後,製作清算指令,完成T日的工作流程。(3)執行清算指令。T十1日託管人將經復核、授權確認的清算指令交付執行。(4)確認清算結果。基金託管人對指令的執行情況進行確認,並將清算結果通知管理人。(二)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資金清算,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資金清算包括基金在銀行間市場進...基金的資金清算依據交易場所的不同分為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全國銀行間市場資金清算和場外資金清算三部分。(一)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股票、債券買賣、回購交易時所對應的的資金清算。1、數據來源。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的數據來源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託管人在每天交易結束後,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清算數據,將其按照一定的格式發送至基金清算與會計系統。2、清算時間。根據滬深交易所現行的資金清算規則,交易資金採用T 1日交割制度。因此,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時間為T 1日收盤前(下午3:00)。3、交易所資金清算步驟:(1)接收交易數據。T日閉市後,託管人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交易數據。(2)製作清算指令。託管人對當日交易進行核算、估值及核對凈值後,製作清算指令,完成T日的工作流程。(3)執行清算指令。T十1日託管人將經復核、授權確認的清算指令交付執行。(4)確認清算結果。基金託管人對指
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資金清算,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資金清算包括基金在銀行間市場進行債券買賣、回購交易等所對應的資金清算。1、基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生債券現貨買賣、回購業務時,基金管理公司將該筆業務的「成交通知單」加蓋管理公司業務章後發送基金託管人。2、基金託管人在「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中,採取雙人復核的方式辦理債券結算後,列印出交割單,加蓋基金資金清算專用章,傳送管理公司,原件存檔。3、債券結算成功後,按照成交通知單約定的結算日期,製作資金清算指令,進行資金劃付。4、基金託管人負責查詢資金到帳情況,資金未到帳時,要查明原因,及時通知管理人。(三)場外資金清算,場外資金清算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之外所涉及的資金清算。包括申購、增發新股、支付基金相關費用以及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與贖回資金清算等。
Ⅹ 破產清算完成後資金轉入新賬戶的資金如何管理和使用
破產清算程序,是破產程序中的一種。第一步是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公司破產,由法院批准後,再由法院指定或選定破產管理人。破產管理人確定後,進行破產公司的債權申報、企業調查、會計審計、追賬、資 產拍賣、債權分配等工作,直至公司清算終結。
破產管理人是破產公司的對破產公司進行清算的具體負責主體,受法院指派。你所糾結的清算組是在公司解散程序中,由相關人員組成的對公司資產清算的主體,與破產管理人有根本的區別。破產管理人的主體是律師事務所,如重大的破產公司案件,律所可以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一起做破產管理人。但一般法院的做法是破產管理人確定後,再投標或搖號確定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負責的工作向破產管理人匯報,由破產管理人向會計師事務所支付報酬。
企業破產後資產拍賣如何分配,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第十九條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其抵債。有兩個以上執行債權人申請以拍賣財產抵債的,由法定受償順位在先的債權人優先承受;受償順位相同的,以抽簽方式決定承受人。承受人應受清償的債權額低於抵債財產的價額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補交差額。
第二十七條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動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
第二十八條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於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