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資金核算
『壹』 保險公司的會計核算與企業核算的區別|
1 保險業務按險種進行分類核算 2 按會計年度結算損益和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兩種方法,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當期的損益 保險業財務名詞:再保險業務收入、未決賠款准備金、未到期責任准備金、長期責任准備金、保險保障基金、總准備金、存入(存出)分保准備金 保險企業會計的特點: 一 」未了責任准備金」的提存。保險公司保單的有效期與會計年度往往不一致。保險公司對於會計年度末尚未到期的保單應承擔的責任稱為未了責任或未到期責任。由於保費收入是在保單時入賬的,而保險責任要延續到保險期終,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的要求,為了正確計算各個會計年度的經營成果,要把不屬於當年收益的保費以未到期責任准備金的形式,從當年收益中提出,作為下的年收入。同理,應將上年度提存的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協作本年收入。這種未了責任准備金的提存是保險企業會計核算的一個重要特點。二 保險利潤的特殊性。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保險利潤的計算與一般企業不同。一般企業的利潤是以當年收入減當年支出或費用後的余額,而計算保險公司的利潤應以當年收減當年支出後,再調整年度的計算。第二,保險企業年度之間的利潤可比性較差。一般企業只要經營管理上沒有大的變化,各年的利潤就會保持相對穩定。而在保險公司,由於保險費是按「概率論」和「大數法則」計處的各年災害損失的平均數收取的,而賠款支出是按當年的實際損失支付的,而災害事故的發生率各年很不平衡,從而使保費收入與賠款支出在年度間相很大。因此保險公司各年的保險利潤只有相對的可比性。三 年終決算時保險業核算的重點在於估算負債。而一般企業(如工商企業)的重點在於核算資產,特別是各種可實地盤存的資產,需要核實其實存數。而保險公司年終決算的重點是正確估算負債。這是因為保險公司的資產大部分是以貨幣資金形態存在,年末無須核定;另有一部分投資,由於其投資收益在年終時已基本確定,因而不必作為決算時的重點。保險公司的負債主要是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和未決賠款等。其中未決賠款的估算比較困難,特別是涉及到責任范圍、損害程度的比例存在爭議或最後由法庭判決等情況時,往往要經過時間,因此負債數額的估算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貳』 代理保險公司資金結算
商業保險一般是不需要原件的,所以結算的我發票是可以拿回來的,通常在初次報銷都需要原件,二次報銷只需復印件和報銷憑證就可以了。一般報銷的順序是先社保再商業保險,社保報銷會收取原件;其次再用復印件報銷商業保險。
通常醫療費用報銷型險種,申請醫療保險金時,所需的證明和資料為:
1.保險單;
2.申請人法定身份證明;
3.由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保險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出具的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憑證、診斷證明及病歷等相關資料;
4.當地公費醫療、社會醫療保險或其他途徑已經補償或給付的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憑證;
5.若由代理人代為申請保險金,則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法定身份證明等文件;
6.保險公司要求的申請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相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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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保險業務的核算特點有哪些
再保險業務與直接承保業務相比較,在會計核算上的特點表現在如下七個方面。1.再保險業務涉及分人業務和分出業務,針對不同的會計核算主體可以採取不同的核算方式。對於同一筆再保險業務,同時涉及分保分出人的核算和分保接受人的核算。
對於沒有直接承保業務的專業再保險公司,因沒有直接業務,只涉及分入業務和轉分出業務,應統一核算盈虧;對於兼營再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一般將分入業務單獨核算,而將分出業務與直接業務一並核算,以便考核經營業績。
2.由於再保險業務資金結算的特點,需要進行攤回分保賠款和攤回分保費用的核算直接承保業務的資金結算是在保險公司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之間進行的。而再保險業務是保險人之間開展的業務,採用的是「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與原保險業務的最大區別在於:在發生賠款以及手續費、傭金、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相關稅費的情況下,分保接受人不直接向保險受益人支付賠款、向保險代理人或壽險業務個人營銷員支付手續費和傭金、與稅務部門結算有關稅費,而是事先由分保分出人支付賠款和有關稅費,分保接受人按分保比例事後再與分保分出人結算應負擔的份額。這樣,就存在攤回分保賠款和攤回分保費用的核算問題。《保險公司會計制度》規定:應將攤回分保賠款作為賠款支出項目的調整,將攤回分保費用作為手續費支出(傭金支出)、營業費用和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的調整處理。
3.再保險業務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不提存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再保險業務,特別是分入業務,責任的終止時間較長,再保險業務應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在非結算損益年度,收支差額全額作為長期責任准備金提存,不計入當期損益,並於次年轉回,滾存到結算損益年度終了時結算損益。另外,再保險業務年度根據業務性質確定。
4.再保險業務不涉及手續費支出和傭金支出的核算由於再保險業務不是委託保險代理人進行的,而是在保險公司之間進行的,因此,分保接受人不涉及向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支付手續費或傭金的問題,相應地,也就不涉及手續費支出和傭金支出的核算。
5.再保險業務收支核算具有特殊性對於分保分出人而言,再保險業務的核算主要是分出保費、攤回分保賠款、攤回分保費用、存入分保准備金、分保業務往來等內容,對於分保接受人而言,再保險業務的核算主要是分保費收入、分保賠款支出、分保費用支出、存出分保准備金、分保業務往來等內容。上述核算內容均根據分保分出人編制的分保賬單進行。此外,對於分保接受人而言,再保險業務另一項主要核算內容是未決賠款准備金、長期責任准備金的核算。
6.分保賬單是分保分出人與分保接受人核算再保險業務的主要憑證。再保險是在保險公司之間進行的,再保險業務對保費、賠款等的會計核算主要是依據分出公司提供的分保賬單,分保賬單是再保險業務會計核算的主要原始憑證。分保賬單一般按季編制,賬單中一般載明分保手續費、分保賠款、分保准備金、分保費等內容,根據賬單中借貸方的差額確定是應收還是應付。
7.專業再保險公司每個會計年末都要進行利潤核算。再保險公司每個會計年末所進行的利潤核算,是針對已到損益結算年度的再保險業務的利潤,而未到損益結算年度的業務的收支差額則應全部提作長期責任准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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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保險公司的會計核算與企業核算的區別
1保險業務按險種進行分類核算2按會計年度結算損益和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兩種方法,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當期的損益保險業財務名詞:再保險業務收入、未決賠款准備金、未到期責任准備金、長期責任准備金、保險保障基金、總准備金、存入(存出)分保准備金保險企業會計的特點:一」未了責任准備金」的提存。保險公司保單的有效期與會計年度往往不一致。保險公司對於會計年度末尚未到期的保單應承擔的責任稱為未了責任或未到期責任。由於保費收入是在保單時入賬的,而保險責任要延續到保險期終,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的要求,為了正確計算各個會計年度的經營成果,要把不屬於當年收益的保費以未到期責任准備金的形式,從當年收益中提出,作為下的年收入。同理,應將上年度提存的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協作本年收入。這種未了責任准備金的提存是保險企業會計核算的一個重要特點。二保險利潤的特殊性。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保險利潤的計算與一般企業不同。一般企業的利潤是以當年收入減當年支出或費用後的余額,而計算保險公司的利潤應以當年收減當年支出後,再調整年度的計算。第二,保險企業年度之間的利潤可比性較差。一般企業只要經營管理上沒有大的變化,各年的利潤就會保持相對穩定。而在保險公司,由於保險費是按「概率論」和「大數法則」計處的各年災害損失的平均數收取的,而賠款支出是按當年的實際損失支付的,而災害事故的發生率各年很不平衡,從而使保費收入與賠款支出在年度間相很大。因此保險公司各年的保險利潤只有相對的可比性。三年終決算時保險業核算的重點在於估算負債。而一般企業(如工商企業)的重點在於核算資產,特別是各種可實地盤存的資產,需要核實其實存數。而保險公司年終決算的重點是正確估算負債。這是因為保險公司的資產大部分是以貨幣資金形態存在,年末無須核定;另有一部分投資,由於其投資收益在年終時已基本確定,因而不必作為決算時的重點。保險公司的負債主要是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和未決賠款等。其中未決賠款的估算比較困難,特別是涉及到責任范圍、損害程度的比例存在爭議或最後由法庭判決等情況時,往往要經過時間,因此負債數額的估算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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