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資金來源收窄
① 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和利潤來自哪如題 謝謝了
投保人繳的保費是他們的資金來源,利潤來自他們拿著投保人繳的保費去投資的來的!
②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FDIC的資金來源
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商業銀行資本充足性管制的意義中國銀行業總體上看自我約束能力不足,不良資產佔比高,經營風險大,各類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都較低。根據銀監會公布的數據,截至2003年末,中國11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為7.35%,112家城市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為6.13%。五家上市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相對較高一些,但由於規模的擴張,資本充足率亦有不斷走低的趨勢:深發展2002年底的資本充足率為9.49%,2003年第一季度下降為8.89%,華夏銀行資本充足率在上市前剛達到8.01%;浦發銀行2000年至2002年的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3.5%、11.27%和8.54%,2003年1月增發後,才又有所提高;民生銀行上市前的2000年6月,資本充足率為10.48%,上市後2000年末資本充足率猛增至21.45%,但一年後的2001年末,資本充足率又驟跌至10.1%,2002年末又降到8.22%,雖然2003年3月該行發行的可轉債也全部用於補充資本金,但到6月30日,資本充足率仍降到了7.1l%。而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為了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達到降低不良資產比率的「硬指標」,短期行為非常明顯。在此環境下,加強銀行資本充足性管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首先,加強資本充足性管制有利於銀行間的公平競爭。目前中資商業銀行體系由三部分構成: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在機構網點、客戶資源、市場份額等各方面都具有絕對優勢,同時還有國家信譽作保證,在同業競爭中有較強的競爭實力。如果監管機構不能做到「法律面前,行行平等」,國有銀行在某些方面還擁有特權,就不可能形成公平競爭。各類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雖有較大差異,但達標與未達標的商業銀行在業務范圍、資產規模、費用支出和薪金待遇等方面卻具有無差異性特徵,從而形成了不公平的競爭環境。其次,有利於控制信貸規模,提高資產質量。資本充足率作為一個「剛性」指標,會促使銀行在資本不足時,積極消化不良資產,改變資產結構,減少風險權重資產,以達到8%的法定標准。即使資本充足,在資本一定的情況下,商業銀行也必須根據此指標確定自己的業務規模。因此,資本充足性管制,有利於防止商業銀行不顧自身實力,盲目擴張。正是由於這個「剛性」指標在中國被「軟化」,才會出現商業銀行一方面資本嚴重不足,另一方面為了近期目標(如稀釋不良貸款率)而大幅增加信貸資產的情況。第三,可以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商業銀行作為信用中介,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存款負債,其中儲蓄存款約佔全部負債的60%;另一方面,作為資金運用的資產業務將資金投向各種盈利性資產,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種風險,一旦風險轉化為現實損失,它將面臨著彌補損失和滿足存款人流動性要求的義務。加強資本充足性管制,可以提高商業銀行抗風險能力,保障存款人特別是居民存款人的利益。第四,有利於促進銀行內部改革,改善銀行的盈利狀況。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和自身積累兩個方面,自身積累是內源資本,是商業銀行通過自身努力可以改變的部分,在目前的財政收支狀況下,現實的操作方法是商業銀行加快內部改革步伐,提高盈利能力。第五,有利於推動國有商業銀行業務創新。加強資本充足性管制,使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規模受制於資本規模,商業銀行為了增加盈利必須另闢蹊徑一一發展中間業務,從而有利於推動國有商業銀行在金融產品、服務方式、服務手段等方面的創新,提高其競爭能力。加強國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性管制的建議首先,應借鑒國際經驗,充分考慮我國商業銀行的自律能力和監管機構的監管能力,制定出可操作性強的資本管制措施。美國在1991年11月通過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案》(FDICIA),FDICIA第131條款——立即改進措施(PAC),依據總資本比率、核心資本比率和杠桿比率三個指標來評價銀行資本充足狀況,並以此為基礎將商業銀行劃分為資本良好、資本適度、資本不足、資本明顯不足和資本嚴重不足五個等級,以便對那些資本不足的銀行採取立即改進措施。1992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分析了投保銀行的財務報表,發現在1.2萬家當時營業的銀行中,98%以上的銀行在資本良好和資本適度的組別內,只有2%的銀行跌入了資本不足的三類中。PAC允許FDIC對資本不足的商業銀行採取限制業務范圍、暫停分紅和提取管理費用、限制資產增長、限制管理人員的工資等強制性改進措施,來加強資本充足性管制,促使商業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如果一家銀行的有形股權資本與總資產的比率降至2%或更少,該銀行將被認為資本嚴重不足並將於90天內被列入破產或接管的對象,除非銀行的主要監管者和FDIC出於對公眾利益的考慮以及認為存款保險基金能使銀行在目前股權和管理狀況下繼續經營。為避免被接管,銀行必須有正的凈值並且證明其原來狀況得到了真正改善。我國銀監會應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經驗,依據資本充足度的國際統一標准和各商業銀行資本狀況,將商業銀行劃分為不同的級別,並制定出適合中國國情的、可操作性強的資本管制措施。我們可以將管制措施分為強制性與非強制性兩類,對商業銀行則可以按照資本充足率的不同分為三個層次:資本充足(總資本比率≥10%、核心資本比率≥6%)、資本適度(總資本比率≥8%、核心資本比率≥4%)和資本不足(兩項或其中一項不達標)。對資本充足的商業銀行不需要實行強制性資本管制措施來限制其業務活動;對資本適度的商業銀行監管機構應限制其高風險業務活動,並適當採取干預措施防止其資本充足率降到最低標准以下;而對於資本不足的商業銀行,監管機構應按照其資本充足率的差異再細劃為資本不足、資本明顯不足和資本嚴重不足三級,並通過強制性管制措施來敦促其改變資本充足狀況。強制性管制措施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對商業銀行業務范圍的限制;對資產規模的限制;對管理費用支付的限制;對管理人員薪金支付的限制;對利率浮動權的限制;對分支機構開設的限制等等。在具體操作中,建議監管機構根據各銀行資本不足的程度來確定限制內容。非強制性管制措施的彈性較大,可以考慮提交資本補充計劃、資本重組方案、資本結構調整等方面的內容。其次,應合理確定調整期。中行、建行2003年底各獲得了225億美元的注資,其資本充足率都有大幅提高,但未獲得注資的工行與農行恰恰是離最低標准仍有較大差距的兩家銀行,其他股份制銀行與城市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整體看也較低。因此,銀監會必須考慮到各銀行的現實狀況,合理確定調整期,給各銀行補充資本和降低風險權重資產的時間,以保證資本充足性管制的可行性和金融法律法規的嚴肅性。第三,應保證監管的有效性和一致性。調整期限確定之後,監管機構必須嚴格按此期限進行監管。凡是在調整期資本充足率達到8%的商業銀行,可以按照《商業銀行法》及監管機構所允許的業務范圍從事業務活動,而沒有到達此標準的商業銀行,不管是何種組織結構和所有制形式,都應該在業務范圍和分配製度等方面受到限制。目前銀行同業競爭極其激烈,任何一家商業銀行都希冀給客戶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擁有優秀的專業人才,但資本充足度的「硬約束」會捆綁不達標商業銀行的手腳,從而利用「倒逼機制」迫使商業銀行改變目前的資本充足狀況。
希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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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簡述人壽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
來自投保人的保費收入,歷年的經營結余
④ 保險資管 資金來源
伴隨著保險資管業務的快速發展,行業蘊含的風險逐漸累積,存在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亟待引起行業和監管者的高度關注。第三方業務的風險逐步顯現
目前保險資管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機構除了保險機構外,還有部分為保險業外機構,合作的業務領域涵蓋保險資管產品、債權類產品以及類似私募的投資顧問業務。為了賺取管理費收入,一些保險資管公司對業務優劣缺乏取捨,對合作機構缺乏合作標准,沒有對第三方業務的風險引起足夠警惕。
管理能力缺乏競爭力盡管保險資管「跨界」競爭已成為資管業新常態,但與信託、券商資管等相比,保險資管產品存在基礎資產投資范圍較狹窄、行業集中度較高、缺乏交易流通機制等「先天局限」,加之相應的管理經驗、技術和手段欠缺,管理團隊基礎不扎實,保險資管公司只能單純依靠委託人的購買力而缺乏自身項目深挖能力和主動營銷能力,在大資管時代的競爭中缺乏明顯優勢。
產品開發能力比較欠缺。目前,壽險業已進入了艱難的轉型期,傳統保障型保險產品的保費增長面臨多重製約因素。保險資管的傳統資金來源增長受限,而投資在具有理財性質的分紅保險產品上的資金被銀行理財、互聯網理財、基金、信託、私人銀行產品等嚴重分流。
保險資管沒有圍繞客戶需求擴展創新產品設計,如引入分級產品等內外部增信方式,使用包括遠期、期貨、期權及互換中的一種或多種衍生產品進行風險對沖等不同方式。產品線還沒有向更低風險預期收益和更高風險預期收益的方向延伸,沒有實現風險收益特徵從低到高的產品線布局。
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仍然欠缺。一些公司對保險資管的監管要求執行不到位,資金運用違規問題如投資產品指標不合規或信用評級不達要求、操作不規范、銀行存款和另類投資領域不合規等現象有所抬頭,個別公司投資非信託公司自主管理的通道業務形成較大風險。由於保險資金運用體量較大,且問題多集中於非公開產品領域,一旦發生投資損失可能給所在公司帶來災難性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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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保險公司的定義,資金來源和用途
保險公司是依照我國保險法和公司法設立的經營商業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經營商業保險業務的企業。我國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
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設立監督理事會,由金融監督部門、有關專家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代表組成。
保險公司設立的法律依據
保險公司的設立首先應當適用保險法的規定,保險法沒有規定的,應當適用公司法以及其他行政法規的規定。
保險公司設立的條件
設立保險公司須符合特定的條件:有符合保險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不低於保險法規定的最低限額2億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資金來源及用途
主要是三部分,第一部分分額最大是與銀行的大額存款,第二部分是國有3A企業的債券。第三部分是由保險公司的精算師參與的投資計劃,如股市等,此部分國家有限制大約在20%左右。
⑥ 保險投資的資金來源和運用形式有哪些,ps不是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 是保險投資的資金來源
保險投資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資本金(是保險公司在開業時必須具備的注冊資本)、准備金(准備金一般包括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未決賠款准備金和總准備金)、其他投資資金(結算中形成的短期負債、未分配利潤、公益金、企業債券等。這些資金可根據其期限的不同作相應的投資);運用形式包括債券、股票,不動產、貸款、銀行存款、投資基金、資金拆借、金融衍生工具等。
⑦ 保險公司 資金來源與運用
1、債券
債券是國家或企業信用的一種形式。按發行者不同分為公債和公司債。保險企業可針對不同業務的特點,投資於長期債券和短期債券。
2、股票
股票一般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優先股同時具有債券和普通股的特點,有固定的收益率,風險比普通股小,較適合保險投資。
3、不動產
不動產投資在各國保險業中非常普遍。優點是便於對資產項目進行管理和控制,且盈利性和安全性較好,但流動性差,故各國保險法對其嚴加限制。
4、貸款
保險人發放的貸款一般為抵押放款,即以不動產、有價證券或壽險保單為抵押的放款,安全性較好。
5、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保險公司存放在銀行,獲取利息收入的資金。銀行存款以銀行作為保險資金的投資中介,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較小,安全性較高,但收益相對較低,在一般情況下不可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利潤。
6、投資基金
投資基金是指匯集不特定多數且有共同投資目的的投資者的資金,委託專業的金融投資機構進行組合投資,以實現風險的分散和降低,共同分享收益的一種集合投資方式。
7、資金拆借
資金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之間或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與經法人授權的非法人金融機構之間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資金拆借包括資金拆入和資金拆出。
8、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是隨著金融市場發展而出現的新興產品,主要包括期貨、期權、互換等。期貨和期權可用來抵消現有資產組合的風險,鎖定將來保費收入和投資的當期收益率。
(7)保險公司資金來源收窄擴展閱讀:
安全性。安全性原則是保險資金運用的首要原則。因為保險基金是保險人對全體被保險人的負債。從數量上看,保險基金總量應與未來損失賠償和保險給付的總量一致,若不能安全返還,必將影響保險企業的經濟補償能力。為保證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保險人一定要做好投資預測,選擇安全性較高的投資項目,以小額、短期、形式多樣化來分散風險,增加投資的安全性。
收益性。保險資金運用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盈利能給保險人帶來企業效益,增強保險企業的償付能力。這就要求保險資金運用中選擇高效益的投資項目,在一定風險限度內力求實現收益最大化。
流動性。保險具有經濟補償的功能,保險事故的發生又具有隨機性特點,這就要求保險資金運用保持足夠的流動性,以便隨時滿足保險賠償和給付的需要。保險人應根據不同業務對資金運用流動性的不同要求,選擇恰當的投資項目。
⑧ 資金來源如何解釋清楚
有的來自父母,有的來自親戚,有的自己提供。不同的資金來源會對簽證者有不同的影響,那相應我們在設計他們的資金問題時就要有不同的策略。 1、家裡父母提供資金 在中國大部分學生的資金都是由父母來提供。因為對於一個學生來說,他不可能輕易的拿出這么多錢來出國留學。而在簽證官看來,學生的直系親屬也就是父母提供資金是沒有問題的。對於申請者來說,本人要做的主要是要帶齊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收入證明,銀行單據,房產證明,稅單,公司的資產證明,營業執照等等。另外簽證者的表現力也佔有一定的成分,比方說家裡真的有錢的要表現的自信一點,沒錢的要表現的誠懇一些,但最主要的還是要對父母資金的來源做好解釋。 2、親戚、朋友提供資金 這部分簽證者可能自己父母沒有多少錢,而自己的親屬卻有能力資助他。但是對於簽證官來講,簽證者的資金除了來自自己的父母,其他人的錢都不可信。因為在他們看來除了自己的直系親屬,其他人沒有這個義務來供你上學,而且這筆費用不在少數。所以對於這部分簽證這來說,資金的問題是需要好好設計的。通常我們的做法是將這些親屬的錢直接轉到簽證者或者簽證者父母的帳上,而且這個存期不能低於三個月。然後再去想辦法解決父母是如何得到這筆資金的。比如父母如果有其他的投資,或者房產的話,這些都是可以用來做證明的,比方說家裡在炒股,就可以說這是家裡邊的一項風險投資,很大一部分資金來源於這個方面。由於接觸這個行業比較早,所以對行情的把握比較准確並且得到不少收益。這就很好的說明了這部分資金的來源。不過那就需要將相關的股票交易單據和交易卡准備好。如果家裡邊沒有這種投資,那就需要父母在開收入證明的時候去單位把工資多開一點,因為很多職工他們除了工資之外還有各種類型的補貼,分紅和獎金等等,將這些加起來重新匯總在一起開一份證明在錢的數目上是一定會比單一的工資要高的。這里我們並不是要簽證者去弄虛作假,只是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按照不同簽證者的情況做按照不同簽證者的情況做特殊的處理。因為畢竟資金是能保證的,只不過是為了簽證的方便做了相應的調整而已。 3、自己提供資金 一般這類簽證者都是有工作的,而且收入不低,否則他自己是不可能支付的起在美學習的費用的。那麼這類客戶對資金問題的准備上就要與自己的工作掛鉤,開出自己的工作證明和收入證明,另外就是要解釋清自己的工作內容,雖然這部分簽證者已經有了工作,但是肯定不會年紀太大。經過幾年的積累就能達到這么高的資金數目,那他肯定是某個領域里比較出色的人,那你是如何出色的,在公司占什麼位置,為什麼公司會給這么高的薪水,你能夠為公司創造什麼才能拿到這么多的薪水。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能提供相關項目或參加過的重大國際會議的材料的話將會更有說服力。比如我在某某公司做工程師,參與或主持了某某項目,這個項目最後為公司創收多少多少錢,作為獎勵我也從中獲得多少多少收益,然後再將相關項目的資料,簡介等等出示給簽證官。這樣就很好的說明了你的資金來源是可信的。 如果忽略這一部分的敘述,雖然不一定會造成很大負面影響,但是放棄了這么好的自身優勢,當然是一個損失。
⑨ 基金公司財產保險公司養老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哪一個跟其他三個資金來源不一樣
國壽 財產保險公司與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 公司是並列的兩家 不同保險公司,前者經營財產險,後者經營人壽險,同屬於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以及該公司的子公司和直屬機構共同組成。
其中包括: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保險職業學院等。
⑩ 通常人壽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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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國法律的角度來看,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來規避遺產稅是合法的。根據《保險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保險的避稅主要是避遺產稅,國家在不久的將來必定徵收遺產稅,個人購買高額人壽保單,受益人為自己的子女;或者為自己的子女投保理財類的保險,將來子女通過保險的形式得到的這比錢是不會被徵收遺產稅的。
另外壽險也是避稅的重要方式,在投保人壽保險後,資金從個人資產中剝離,劃歸到保險公司,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賠付金不計入應繳稅遺產總額。並且人壽保險還具有變現能力,被保險人身故後通常是立即給付現金,這筆保險賠付金不會被凍結,從而可以作為繳納遺產稅的資金來源。壽險避稅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生前將資產轉移,一種是身故後獲得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