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基金投資管理規定
『壹』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辦法解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政府通過利用養老基金結余的巨額資金進行投資和建設,可以控制消費支出,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抑制貨幣供給和通貨膨脹,有利於保持國民消費相對穩定,促進經濟恢復和發展。
上海住房公積金中心主任馬力:養老金投資無法完全避免短期波動,但從中長期來看,投資必然帶來豐厚回報。而不投資才是最大的風險。
量鼎資本管理公司執行董事李春平:養老基金實行市場化、多元化投資改革是一項面向未來的戰略性舉措,既有利於實現養老基金保值增值、緩解養老資金壓力、確保社保制度可持續,也對推動經濟轉型升級、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實現我國經濟長期向好,具有重要而深遠的現實意義。
在投資限制上,《投資管理辦法》更多借鑒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限制的規定。相對來說,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限制比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限制更多。在投資需求方面,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更看重中長期收益,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企業年金基金則更看重當期收益。因此,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企業年金基金在投資限制政策上出現較多重合。不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可投資國家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股權,投資上限為基金資產凈值的20%,而企業年金基金目前不能投。出現這種區別,我的理解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國家主導,且資金規模龐大,可對其統一施行優惠和扶持政策,使其能便利地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股權投資,讓廣大人民群眾能充分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而企業年金基金尚不具備這些條件。不過,企業年金基金可通過投資信託產品或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的形式,間接投資國家重大項目。
『貳』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第三章 投資規范
第十一條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應當選擇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的金融市場,且投資下列品種:
(一)貨幣市場類
包括期限不超過1年的商業票據、銀行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逆回購協議、短期政府債券和隔夜拆出等貨幣市場工具或者產品。
貨幣市場類工具(包括逆回購協議用於抵押的證券)的發行主體應當獲得A級或者相當於A級以上的信用評級。
(二)固定收益類
包括銀行存款、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性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固定收益產品。
債券應當以國際主要流通貨幣計價,且發行人和債項均獲得國際公認評級機構BBB級或者相當於BBB級以上的評級。按照規定免於信用評級要求的,其發行人應當具有不低於該債券評級要求的信用級別。中國政府在境外發行的債券可不受信用級別限制。可轉換債券應當在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掛牌交易。
(三)權益類
包括普通股、優先股、全球存托憑證、美國存托憑證、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權益類工具或者產品。
股票以及存托憑證應當在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掛牌交易。
直接投資的未上市企業股權,限於金融、養老、醫療、能源、資源、汽車服務和現代農業等企業股權。
(四)不動產
直接投資的不動產,限於位於附件1所列發達市場主要城市的核心地段,且具有穩定收益的成熟商業不動產和辦公不動產。
第十二條 保險資金投資的境外基金,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一)證券投資基金
經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可,或者登記注冊;基金管理人符合第六條規定;可供追溯的過往業績不少於3年;結構簡單明確,基礎資產清晰且符合第十一條第(一)、(二)、(三)項規定;貨幣市場基金還應當獲得AAA級或者相當於AAA級的評級;
(二)股權投資基金
投資標的處於成長期、成熟期或者具有較高並購價值,不受附件1所列國家和地區的限制;認繳資金規模不低於3億美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且實繳資金按認繳規模配比到位;
擁有10名以上具有股權投資和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中,具有8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2名,且具有完整的基金募集、管理和退出經驗,主導並退出的項目不少於5個(母基金除外);至少有3名主要專業人員共同工作滿3年;具有完善的治理結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和利益保護機制;設定關鍵人條款,能夠確保管理團隊的專屬性。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以符合前款規定的股權投資基金為標的的母基金。母基金的交易結構應當簡單明晰,不得包括其他母基金。
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金融機構及其子公司不得實際控制該基金的管理運營,不得持有該基金的普通合夥權益。
(三)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
在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交易所掛牌交易。
第十三條 同一投資標的在同一會計核算期間,具有兩家以上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級的,應當採用孰低原則確認信用級別。
第十四條 保險機構境外投資余額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5%,投資附件1所列新興市場余額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0%。
保險機構應當合並計算境內和境外各類投資品種比例,單項投資比例參照境內同類品種執行。
第十五條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應當控制短期資金融出或者融入,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逆回購交易及隔夜拆出融出的資金,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
(二)因交易清算目的拆入資金,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且拆入資金期限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投資實物商品、貴重金屬或者代表貴重金屬的憑證和商品類衍生工具;
(二)利用證券經營機構融資,購買證券及參與未持有基礎資產的賣空交易;
(三)除為交易清算目的拆入資金外,以其他任何形式借入資金。
『叄』 保險基金有哪些法律法規
保險基金相關法律法規: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關於保險資金投資有關金融產品的通知》
《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規定》
《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暫行辦法》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規定》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
依據上述規則,符合一定資質的保險公司將保險資金委託給符合條件的投資管理人,開展定向資產管理、專項資產管理或者特定客戶資產管理等投資業務,大大擴大了保險資產管理的業務范圍,也為保險資金與其他非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的合作提供了依據。
《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
符合條件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證監會核准,還可以開展公募證投基金管理業務。
『肆』 保險資金的投資應遵循哪些原則
首先是保險資金對價值股尤其是G股的有序布局。
其次是保險機構加大對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分析研究,逐步對業績優良的股票進行建倉。
第三,青睞G股和准G股機會。
第四,重倉出擊銀行股和資源股。
第五,適時波段操作。保險公司沒有持有人贖回的壓力,也沒有排名壓力,因此保險資金對價值股的波段操作游刃有餘。
『伍』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將在何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三是切實推動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主要是將近幾年有益實踐經驗和相關規范性文件上升為部門規章,包括允許保險資金投資資產證券化產品,允許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設立私募基金,允許保險資金進行風險投資,這些舉措將切實加強保險資金直接投資實體經濟,有助於縮短中間環節和降低實體經濟成本。四是根據「放管服」等政策安排修訂有關內容,包括明確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行注冊制管理,債權投資計劃等產品發行由備案制改為注冊制;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保監會將根據資金運用實際情況,對保險資產的分類、品種以及相關比例等進行調整;明確資產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的任職由事前核准改為事後報告。
『陸』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是什麼意思
2015年8月23日,國務院發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養老基金實行中央集中運營、市場化投資運作,由省級政府將各地可投資的養老基金歸集到省級社會保障專戶,統一委託給國務院授權的養老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投資運營。
《辦法》明確,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產凈值的30%;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為目的。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廣大群眾的「養命錢」,也是重要的公共資金。當前,隨著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養老基金積累快速增加,現行政策規定的銀行存款、購買國債方式已不能適應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
(6)保險資金基金投資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行為,保護基金委託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信託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基金),包括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基金。
第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養老基金結余額,可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後,確定具體投資額度,委託給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委託投資的資金額度、劃出和劃回等事項,要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報告。
第四條養老基金投資應當堅持市場化、多元化、專業化的原則,確保資產安全,實現保值增。
第五條養老基金投資委託人(以下簡稱委託人)與養老基金投資受託機構(以下簡稱受託機構)簽訂委託投資合同,受託機構與養老基金託管機構(以下簡稱託管機構)簽訂託管合同、與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投資管理機構)簽訂投資管理合同。
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的權利義務,依照本辦法在養老基金委託投資合同、託管合同和投資管理合同中約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
『柒』 保險公司的資本管理辦法
保費的收入其中一部分需要上繳作為保證金的。
(保險法第九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其注冊資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證金,存入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銀行,除公司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
保險公司的主要投資運用是專業協議大額銀行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不動產等。投資的范圍比舊法放寬很多,但還是要守循穩健安全性原則的。
(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製定。)
保險公司收入的保費會交給公司的資產管理機構進行投資和布局。保險公司有自己的資產管理團隊。
(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保險公司可以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證券投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