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險資金更安全
① 如何充分安全有效地運用保險資金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業保持了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保險市場的發展使得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如何充分安全有效地運用保險資金,提高收益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本文針對保險資金運用中存在的利率、信用、匯率、資產和負債不匹配、股票投資五類主要風險進行分析,並對如何防範風險提出相應管理對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業保持了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年均增長率在30%以上,成為國民經濟中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使得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性日益突出。2005年末,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14100.11億元,比年初增加3321.49億元,增長30.82%。其中,銀行存款為5168.88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36.66%;債券為7424.55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52.66%;證券投資基金為1107.15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7.85%;股票為158.88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1.13%;其他投資為212.84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1.51%。2005年,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達3.6%,比2004年提高0.7個百分點。保險資金運用及風險管理已成為影響和推動保險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並成為保險業支持國民經濟發展,參與金融市場建設的重要途徑。
一、保險資金運用的歷史沿革
中國保險業資金運用是隨著中國保險業發展而發展的,大體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單一投資階段(1980年至1987年)。保險業處於恢復時期,經營主體多為綜合性保險公司,產壽險也尚未分業經營,產險資產和壽險資產並沒有分開管理。此時保險資金投資形式單一,基本上以銀行存款為主。
第二階段為自由發展階段(1987年至1995年)。盡管仍未實現產壽分業經營,但投資渠道卻大為放寬,保險資金全面介入房地產、有價證券、信託投資等領域。這一時期保險投資處於探索階段,在經驗缺乏、內部風險管理和外部監管寬松的背景下,出現了很多不良資產,影響了保險業的償付能力,也直接促進其後《保險法》對保險投資的嚴格限制。
第三階段為嚴格限制階段(1995年至2002年)。1995年10月《保險法》的實施,對保險公司的投資范圍進行了嚴格限制,加大了監管力度,保險資金運用步入規范發展的階段。這一時期原有的綜合性保險公司完成了產壽險分業經營,資金進行了分賬管理,壽險業管理的資產逐步超過產險業,成為保險投資的主導力量。盡管其間經國務院批准,自1998年開始允許保險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進行債券現券交易,1999年5月允許保險公司購買AA+以上的鐵路、電力等企業債券,10月允許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但投資渠道狹窄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加之管理經驗不足和金融衍生工具的缺乏,保險資產的規模矛盾和結構矛盾日益突出。
第四階段為專業經營階段(2002年至今)。隨著《保險法》修訂並實施,投資范圍進一步放寬。2004年8月,中國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2004年10月,中國保監會、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保險資金直接投資股票市場;2004年,國家允許保險公司投資銀行次級債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並將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的比例由20%提高至30%。同時,保險公司和保監會都非常重視資產管理的專業化。保監會成立了專門的資金運用管理部,中國人壽等保險公司均成立了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業的資產管理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二、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中的風險分析
盡管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工作在近幾年取得明顯成績,由於起步較晚、基礎較為薄弱,目前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無論與國際同行相比,還是與發展目標相比,都存在較大的差距。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實看,保險資金運用要實現又快又好發展,必須准確分析和有效防範化解各類風險。
1、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由於市場利率波動而造成的投資收益變動的風險。目前,保險公司的投資組合中,90%以上的資金投向利率敏感性產品,利率水平的變化對保險投資業務有重要影響。由於債券已實現充分市場交易,流動性很強,市場價格波動大,其價值受升息影響也最大。利率風險成為了固定收益證券(特別是國債)面臨的主要風險。據估算,利率每上升1個百分點,債市價格將下跌5-10%。而且,升息周期的縮短也使財政、銀行、企業等發債主體發行長期債券的意願愈加減弱,市場上長期債券的供給會進一步減少,增加了保險資產負債匹配管理的難度。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證券發行人在證券到期時無力還本付息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信用風險主要受證券發行人的經營能力、盈利水平、規模大小等因素的影響。一般而言,政府債券的信用風險最小,其它依次是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而投資回報率正好相反。隨著我國債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債券品種日益豐富,保險資金投資債券的比重也在不斷上升。2005年末,我國1.4萬億的保險資金運用余額中,國債為3591.76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25.47%;金融債券為1806.04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12.81%;企業債券為1206.05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8.55%;次級債為820.7億元,占資金運用余額的5.82%。其中,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的增幅大大高於國債的增幅。雖然增加持有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對改善保險業的投資效益有益,但在我國信用體系還不十分健全的情況下,保險業在增加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投資時,更要關注信用風險。
3、匯率風險
在人保財險、中國人壽、平安保險等公司境外成功上市後,保險外匯資產已達100億美元,成為保險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際投資中,匯率變化將引起投資收益的變化。當投資以外幣表示資產時,就要承擔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同時還要認識到的是,匯率的波動還會對保險上市公司資產帳面價值產生影響。由於記賬貨幣的原因導致的賬面數據變動以不同幣種表示時可能是截然不同的,升值可導致以人民幣計算的每股凈值小幅減少,但同時也使以美元表示的每股凈資產、每股利潤以較高幅度上漲,從而改善在海外上市中表現出的財務數據狀況。
4、資產和負債不匹配的風險
保險業務是一種典型的現金流運作業務,保險公司是資產和負債的集合體,保險公司的資產和負債不匹配風險,表現在某個時點資產的凈現金流與負債的凈現金流不匹配,從而導致保險公司的資產損失。保險公司資產和負債暫時的不匹配,只會影響保險公司日常賠付、投資的減少和財務的穩定性;而長期的不匹配則會導致保險給付危機,甚至可能導致保險公司破產。在壽險業中,主要表現為市場上缺乏與壽險長期負債相對應的長期資產,導致壽險公司資產和負債失配。在產險業中,主要表現為公司為套取現金而急於拋售手中的資產產生流動性風險。
5、股票投資風險
2005年2月,保險資金獲準直接投資國內A股市場,截至2005年底,保險公司直接和間接投資股票額度達845.6億元,占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的6%。應該看到,股票市場的高收益率與高風險是對應的,加之股票市場變化原因復雜且動盪不定,我們不能簡單的將保險公司資金直接入市與高回報等同起來,因為股票投資的系統性風險很高,投資收益率的波動也很大。
三、建立健全保險資金運用管理制度
保險資金規模的擴大、投資渠道的增加、運作方式的改進,以及保險資產管理面臨決定著新的環境、新的形勢,進一步規范全行業的政策執行能力和投資運作行為,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防範風險的能力,必須採用新的辦法,建立和完善新的制度。
1、改進保險資金管理,探索新的模式
加快保險資產管理改革,大力推進資產運營的專業化,組建保險資產管理的專業化機構,打破原有的體制框架,形成了新的管理和運營格局。目前、保險資產管理由原來公司內部的分工逐步變成公司外部的合作,保險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的關系已發生深刻變化。因此必須適應新的形勢,建立保險資金管理的基本框架,確定委託人與受託人主要職責,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建立相互協作、相互制衡的機制。保險公司作為委託人,主要負責資產負債匹配管理,確定資產戰略配置,分析市場運行情況,選擇專業投資機構,督促投資機構履行職責。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受託人,應當根據委託人的要求,優化投資組合,防範投資風險,有效地配置資產,確保安全增值;同時要按照委託合同規定,及時向委託人報告委託資金運行情況,主動接受委託人的監督檢查,建立委託人、受託人職責明晰、分工合理的新的合作關系。
通過這種集中統一和專業化管理,做到保險業務和投資業務相分離,能夠形成投資操作、風險評估和內控監督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將有助於切實提高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和收益率。
2、改善資產管理公司治理,搭建新的運作平台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越來越被國際資本市場和全球投資人看作是改善經營業績、提高投資回報的一個重點內容。毫無疑問,完善公司治理是增強保險資金運用行業和資產管理公司競爭能力的重要途徑。
實現保險資產管理的規范化,規范資產管理公司的運作行為,基礎和關鍵都公司治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建立不久,公司治理結構不夠完善,服務理念、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已經成為影響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提高競爭能力的重要因素。保險資產公司作為受託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公司治理,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的職責,以優化股權結構為基礎,以加強董事會建設為核心,以形成內部制衡機制為主要內容,從保險資產公司專業機構的特點出發,搭建有效運營的組織構架和運作平台,建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現代企業制度。
3、建立和完善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投資缺乏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一是缺乏符合國際慣例的計算公式;二是計算收益往往只考慮了當期的利息收益,而不包括資本增值收益和再投資收益;三是計算業績只考慮回報,不考慮資產風險;四是業績計算和考核以年度為單位,不考慮資產與負債的匹配,導致短期行為。保險行業需要針對上述問題和不足,建立合理的業績評價體系和有效的激勵機制,防範化解資金運用中的各類風險。
4、加強投資人員管理,增加新的運作資源
制度再好,關鍵在於落實。建立和完善保險資產管理制度,目的在於要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積極參與金融市場改革,主動推進保險資產管理的市場化改革,建立市場化機制,提高市場競爭能力,一切在於人才。目前,保險資產管理的人才資源問題十分突出,需要在全行業實行開放的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大力吸引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大力培養已有的專業人員,迅速提升整個行業的人員素質和運作水平。
② 保險公司投資具體優勢是什麼
保險的投資主要有以下優點。
1.安全
盡管保險資金在投資渠道的拓寬上已有較大進展,監管機構出於保障被保險人利益的考慮,為確保保險資金安全,防範投資風險,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還是一直實行較為嚴格的監管制度。
近幾年金融市場一直處於不盡成熟的發展狀態,市場投資風險較大,如果不顧市場環境而盲目開放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將可能造成保險資金大量損失的出現,使償付能力大大降低,從而更加不利於保險公司的發展。事實證明,幾年來的嚴格監管確實提高了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達到了保障客戶利益的目的。
2.漸進
從國內方面看,保險公司投資業務經過近幾年的發展,已逐步形成了各自較為成熟的專業隊伍,且投資運作及管理模式也日益規范和完善,已經為投資渠道的進一步開放打下基礎;此外,隨著保險監管機構的成立、發展,在對保險公司監管方式和方法上逐漸成熟,監管力度不斷加強,這也為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渠道的增加提供了充分條件。
從國際發展來看,國外成熟的保險業投資領域十分廣闊,隨著中國加入WTO,國內保險公司將面臨激烈的國際競爭,而盡快提高國內保險公司的投資水平、加強其競爭實力的要求也推動著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開放步伐的加快。因此,從國際保險業投資發展趨勢看,保險資金運用將會逐步進入各項投資領域。
3.穩健性
保險資金在監管機構的管理下實現安全、流動和盈利的統一,但在側重點上保險公司不同於其他金融機構,即保險公司特別強調「穩健性」。如果某一較高的收益率需要資金承擔過高的風險,則保險資金盡量會迴避博取這一收益率。保險資金一般利用自己的規模優勢,而在資本市場中承擔比較小的風險,從而獲得穩定的收益,來保證整個保險資金的有序增長。
③ 銀行和保險公司哪個更安全
總的來說,區別在於:
1.收費不同,銀行買基金除了基本的基金管理費外,還有買賣差價、基金轉換費等;在保險公司買,則不需要支付這些費用,但會多一個保單管理費,不過目前很多產品都是可以返還這個費用的;
2.銀行買基金你是自己真正買到這個基金,如果基金虧到沒有,你的資金也就全賠了;保險公司買基金產品,是把保險公司買回來的基金分出相應的單位給你,就算這基金虧光了,你只需要把自己的單位換成其他基金就可以了,不會真的虧錢;
3.銀行買基金有準入門檻,保險公司的門檻則低很多,並且保險公司的基金產品都會經過挑選,買到的都是市場上相對好的;特別是在內地銀行買基金,其實投資范圍都局限在內地了,而香港的保險公司是全球投資,做到真正的分散風險。
4.保險公司的產品始終有一個保障功能。
④ 買保險哪家最安全
中國的保險公司,只要是合法成立並且正常運營的,都是安全的,沒有最安全的說法。
成立一家保險公司,不僅要滿足苛刻的條件,而且要接受嚴格的監管。
都有什麼監管手段呢?
銀保監會在每季度末都要考核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資金情況、現金流等。一旦發現有問題,就要督促整改。
1、償付能力監管
償付能力關繫到保險公司的理賠能力,只有賬上有錢,才能賠給用戶,道理很簡單。
目前我國採用的是: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機制(C-ROSS)。這套機制的關鍵指標已超越了歐洲和美國的線性標准,要求非常嚴格。
那是不是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越高,就越靠譜?並不完全是這樣,因為償付能力是動態值,可能去年比較低,今年就高了。 從每季度銀保監公布的數據來看,絕大部分保險公司是不敢有償付能力問題的,因為一旦出問題,保監會會對其進行全方位限制。
2、保險資金運用監管
很多股東之所以想投資保險公司,是因為保險公司較低的資金成本,可以作為其他業務的資金通道。
保險公司拿到我們的保費後,真的可以為所欲為?當然不是。 保險資金的運用,也是要受到嚴格監管的。一般以固定收益類為主,股權等非固定收益為輔:
《保險法》第106條: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下形列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3、再保險機制
我們平時買保險,交的每一分保費,都被保險公司拿走了么?其實也不是,在保險公司的背後還有再保險公司。
《保險法》第103條 : 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超過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舉個例子,你買了一份1000萬的意外險,即便保險公司認為自己有能力承擔風險,銀保監也會強制要求,就會將保費分一部分給再保險公司,成功實現了第二次風險轉移。
我們經常買的重疾險、壽險、醫療險、意外險等,基本都是保險公司、再保公司合作的結果,甚至不少再保公司會加入到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和定價中。
保險法對再保機制的規定,其實也是對保險公司能長久穩定運營的有效監管。 除此外《保險法》還規定了:保險保障基金制度、保證金制度、責任准備金制度等,來一起規范保險公司的行為。
對於保險公司八大監管機制,深藍君之前在原創文章《保險公司破產了,我買的保險怎麼辦?》已經分析得很清楚了。 對於我國而言,穩定壓倒一切。對於保險這種涉及國計民生的事兒,國家比我們更擔心其安全性。
所以不要在糾結是否安全,買保險還是要重點關注產品的保障內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是否適合自己的預算。
⑤ 為什麼現在大家都說保險理財比銀行理財要更安全
這個結論肯定不對,保險理財和銀行理財其實很類似,都是由各自的資產管理部門「吸收」用戶資金進行投資獲得收益。
根據資管新規要求,未來理財產品均不能承諾保本保息,包括銀行理財產品。但是不承諾保本保息並不意味著理財產品就有很大的「風險」了,也並不意味著銀行理財就不靠譜或風險「大」,主要還是看各自產品背後所投資的資產標的的風險等級。(一般情況下,固收類保險理財和銀行理財產品背後都是一些低風險等級的資產)
你可以關注一下中小銀行的「智能銀行存款」產品,享受存款保險保障,50萬以內100%賠付。如活期產品「三湘銀行活期」,提前支取收益3.9%左右,隨時存取,當日起息,節假日無限制,任意自然日支取,當日實時到賬,無交易日限制,無限額限制;如定期銀行理財產品「振興智慧存」,年化收益率在4.8%左右,適合穩健型及以上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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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保險公司如何保證客戶的資金安全
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要准備一定數額的准備金,而這些准備金是不能隨意動用的,是作為未來客戶的理賠金使用的。保險公司的資金運作都需要上報給保監會的,由保監會來監督其運作,一旦發現公司的管理有問題了,保監會會直接介入干預的,情況嚴重的話,保監會能直接接手管理該公司的運作了,目前保險公司的錢大多數是作為大額協議存款存在銀行和購買國債的,所以是很安全的。更重要的是:保險法還規定了,所有的保險公司不得宣布破產和倒閉,只能分立和合並,所以客戶的資金是非常安全的,覺不會出現公司倒閉沒錢理賠的事。
⑦ 理財保險資金安全有保證
保障理財資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從個人投資者來說可以做到以下幾點:
1.找有資金託管的。
2.如果想要保障投資理財資金安全,要懂得多點投資,不要把所有錢都放到一個理財項目裡面。
3.了解網站是否把投資者的資金安全放在首位。
4.了解平台的風險管理控制措施,觀察其項目和風控能力。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⑧ 買什麼品牌的保險比較安全
國內的保險公司都是還不錯的,挺安全的,具體的要看你的需求在哪選擇什麼險種的產品。很多人在選擇保險產品時,依據的是保險公司規模、知名度、盈利能力等因素。想要了解更多保險公司的相關信息可以看下這個:《2020保險公司全國排名新鮮出爐!誰才是實至名歸的保險「大公司」?》
選擇保險公司要看這些方面:
1、公司實力、規模。運營能力:這關繫到保險公司資金的運營、投資和理賠能力。
2、品牌知名度、公眾認可度:身邊的人對你所要選擇的公司是否認可也是一個應該考慮的因素,尤其是接受過理賠的朋友,他們的建議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3、服務質量:因為人壽保單絕大部分是較長期的,所以我們的利益與保險公司的服務質量息息相關,能讓我們感受到公司的服務水平一流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4、公司性質:公司的性質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財務狀況、運營模式及相應的管理經驗,它會間接影響到客戶的利益。
5、投資能力:在購買分紅、萬能和投連險的時候,要著重參考公司投資能力的指標,比如資產託管的數目、公司管理中心的排名、專家的數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