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贖回債券低於贖回價格
❶ 什麼是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
在市場利率跌至比可贖回債券的票面利率低得多的時候,債務人如果認為將債券贖回並且按照較低的利率重新發行債券,比按現有的債券票面利率繼續支付利息要合算,就會將其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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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機
1、發行人提前贖回債券通常是由於利率下調,新的低利率環境使得公司需要支付更多成本,所以發行人傾向於贖回老的債券,再以新利率為基準發行新的債券以減少利息支出。
2、通常可贖回債券是在預期未來利率有可能下調的情況下發行,一般其利息率會高於不可贖回債券以補償持有人承擔的提前贖回風險,但不管怎樣,多數投資者都不大接受可贖回債券,除非有誘人的補償條款。
❷ 贖回條款怎麼影響債券價格
可贖回條款的存在,降低了該類債券的內在價值,並且降低了投資者的實際收益率。一般而言,息票率越高,發行人行使贖回權的概率越大,即投資債券的實際收益率與債券承諾的收益率之間的差額越大。為彌補被贖回的風險,這種債券發行時通常有較高的息票率和較高的承諾到期收益率。
許多債券在發行時含有可贖回條款,即在一定時間內發行人有權贖回債券。事實上含有可贖回條款的主要是公司債券,國家一般不再發行這種債券。這是有利於發行人的條款,當預期收益率下降並低於債券的息票率時,債券的發行人能夠以更低的成本籌到資金。這種放棄高息債券、以低息債券重新融資的行為稱為再融資。發行人行使贖回權時,以贖回價格將債券從投資者手中收回。初始贖回價格通常設定為債券面值加上年利息,並且隨著到期時間的減少而下降,逐漸趨近於面值。盡管債券的贖回價格高於面值,但是,贖回價格的存在制約了債券市場價格的上升空間,並且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所以,降低了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率。為此,可贖回債券往往規定了贖回保護期,即在保護期內,發行人不得行使贖回權。這種債券稱為有限制的可贖回債券。常見的贖回保護期是發行後的5至10年。
❸ 關於可贖回債券,為什麼溢價債券極易被贖回,而折價債券一般不會被贖回
這個問題要回答必須要從多方面來說才能說得清楚:
第一,債券一般發行方式是採用固定票面利率(通稱固息債)或浮動利率(這個浮動利率會有一個參照某一個市場利率變化作為參照基準)加上一定數量的基本利差(通稱浮息債)且採用平價發行方式發行(貼現債除外),平價發行就是市場對該債券所需要的風險回報利率等於債券若定利率方式情況下,債券發行價格等於債券的面值的平價方式發行。
第二,債券的價格和利率是呈反比性質的(浮息債的債券價格都有類似情況,只是反映在浮息債與固息債對利率變化影響債券價格變化的利率敏感度不同),也就是說在債券自身條件相同下,市場利率出現變動,市場利率越高,債券價格越低。債券在市場交易中會有折價的情況出現,原因是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市場對該債券所需要的風險回報利率,導致債券價格呈折價狀態,而相反的是債券在市場交易中會有溢價的情況出現,原因就是債券的票面利率高於市場對該債券所需要的風險回報的利率,導致債券價格呈現溢價狀態。
第三,影響市場對該債券所需要的風險回報的利率會有多方面的,第一種是整體市場對債券的風險回報利率,一般是指與存款或貸款利率相關的利率,第二種是該債券發行方的信用評級,該債券發行方的信用評級的信用度高低會影響市場對該債券的利率要求,一般不同信用評級的債券存在一定的利率基點差,且這利率基點差也會隨市場風險需求度的變化而變化。
最後,經過上面的解釋可以不難看出一個結論,折價債券一般不會被贖回的最主要原因是市場對該債券要求的利率要比債券自身的票面利率要高,對債券發行方來說,想打算通過贖回舊債借新債,這明顯是一個不劃算的方法,而對於溢價債券來說情況就不同了,若債券發者行通過計算再發行債券的利率加上相關的發行與贖回成本比舊債的利率成本要低出一定的空間時,債券發行方就會有贖回舊債借新債的可能,故此溢價債券極易被贖回。
❹ 兩種債券的息票利率和到期日都一樣,一種可以贖回,一種不可以,哪種債券的價格高,為什麼
不可贖回的高
因為可贖回債券對企業來說是一種止損的保障,表明該債券前景看好,升值的可能性很大,一旦債券升值到一個價格,企業就可以贖回,而投資者就不可以得到以後債券繼續升值的可能收益了,而不可贖回債券則不同,無論債券升值到什麼價格投資者都可以得到價差的收益
所以,可贖回債券要為這種對投資者而言可能存在的損失做出補償,價格就會比較低
❺ 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有什麼區別,各自賦予哪一方權利
可轉換債券賦予投資者額外權力,可將債轉為股。可贖回債券賦予融資者額外權力,可提前還款贖回債券。
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區別如下:
1、意思不同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
2、權利不同
可轉換債券賦予投資者額外權力,可將債轉為股,所以發行價格會高於同等條件的普通債券;可贖回債券賦予融資者(債券發行者)額外權力,可提前還款贖回債券,對投資者不利,所以發行價格會低於同等條件的普通債券。
3、期限不同
可轉換債券規定當債券市場價格高於協定價格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權提前贖回,而當市場價格低於協定價格一段時間後,發行公司有義務提前贖回。可轉換債券給予投資者在將來某一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股票的權利。相當於給了投資人一個看漲期權。所以利率通常較低。
❻ 為什麼可贖回債券的票面利率較高於普通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
在市場利率跌至比可贖回債券的票面利率低得多的時候,債務人如果認為將債券贖回並且按照較低的利率重新發行債券,比按現有的債券票面利率繼續支付利息要合算,就會將其贖回。
可贖回條款通常在債券發行幾年之後才開始生效。贖回價格一開始可能高於債券面值,隨著時間推移,逐漸與債券面值重合。但也可以一開始就與面值相等。
❼ 不可贖回債券和可贖回債券的區別
債券贖回,是指發行人贖回。贖回,是從別人那裡買回來。
債券賣出,是指持有人賣出。賣出,是賣給下一個投資者。
❽ 可贖回債券的票面利息計算
在0期債券市場價格為1000. 票面利息為C
在1期,若債券贖回,價值為1075+C,概率為50%;若債券不贖回,市場利率為8.25%,債券價值為C+C/8.25%,概率為50%。
所以,在1期的債券價值為:1075*0.5+0.5*C/0.0825+C
折現到0期,即有等式:1000=(1075*0.5+0.5*C/0.0825+C)/1.07
C=75.40
和結果還是差一點,僅供參考討論。
❾ 如果利率上升,可贖回債券和普通債券,誰的價格下降更多呢為什麼求解答~~多謝!
普通債券下降更多。
1、可贖回債券與普通債券的區別在於:前者附有一項債券發行人的單方面選擇權——可提前還債,這對債券持有者來說,其實是一種傷害(或者說,權利損失)。因此,若其他條件相同,可贖回債券的發行人需要設定更高的票面利息率,以向債券持有者購買這項額外的權利。
2、當利率上升,很顯然,債券發行人會傾向於不行使贖回權,換句話說,債券所附的「贖回權」對債券持有者的傷害力降低了,但票面利息率是不變的,因此,再換句話說,債券持有人獲得了「超額的補償」。這種「超額補償」會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利率上升帶來的收益率下降,因此其價格下降幅度應小於普通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