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險哪種險復效不用利息
Ⅰ 中國平安保險 鑫盛的保險責任是什麼
產品特點本產品投保門檻低,偏重保障,可以附加「平安鑫盛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保大病;附加「平安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醫療報銷;附加「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醫療費用A(B)"保生病住院報銷。附加險是交一年保一年。產品紅利根據公司經營狀況決定,可以分年領取,也可以合同到期一次領取。編輯本段相關合同合同構成本保險條款、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投保書、與保險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註、批單、附加險合同、其他書面協議都是您與我們之間訂立的保險合同的構成部分。「平安鑫盛終身壽險(分紅型,2012)合同」以下簡稱為「本主險合同」。合同成立與生效您提出保險申請、我們同意承保,本主險合同成立。本主險合同自我們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開始生效,具體生效日以保險單所載的日期為准。本主險合同生效日以後每年的對應日是保單周年日。保單年度、保險費約定支付日均以該日期計算。如果當月無對應的同一日,則以該月最後一日作為對應日。投保年齡指投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本主險合同接 受的投保年齡為0周歲(指出生滿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嬰兒)至65周歲。猶豫期自您簽收本主險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請您認真審視本主險合同,如果您認為本主險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主險合同,我們將無息退還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險費。解除本主險合同時,您需要填寫申請書,並提供您的保險合同及有效身份證件。自我們收到您解除合同的書面申請時起,本主險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保險期間本主險合同的保險期間為終身,自本主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時止。編輯本段提供保障保險金額(1)基本保險金額本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您在投保時與我們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若該金額發生變更,則以變更後的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2)保險金額本主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等於基本保險金額。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因被保險人身故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不得超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身故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約定也不得超過前述限額。保險責任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承擔如下保險責任: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身故,我們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終止。責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3)被保險人自本主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6)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主險合同終止,我們向受益人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金價值。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主險合同終止,我們向您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金價值。編輯本段如何申請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多人時,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果沒有確定份額,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並書面通知我們。我們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後,在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附貼批單。您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必須經過被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身故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2)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沒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確定身故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身故、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保險事故通知請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10日內通知我們。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 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我們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我們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或者雖未 及時通知但不影響我們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的除外。保險金申請在申請保險金時,請按照下列方式辦理:身故保險金申請 由受益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1)保險合同;(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3)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醫療機構、公安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4)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時,必須提供可證明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權利文件。以上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我們將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保險金的給付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後,將在5 日內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在30日內作出核定。對屬於保險責任的,我們在與受益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若我們在收齊相關證明和資料後第30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險金外,我們將從第31日起按超過天數賠償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損失。利息按照我們公示的利率按單利計算,且保證該利率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機構人民幣活期存款基準利率。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我們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內向受益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宣告死亡處理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被保險人失蹤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們以法院判決宣告死亡之日作為被保險人的死亡時間,按本主險合同的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終止。如果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後重新出現或者受益人確知其沒有死亡的,受益人應於知道後30日內向我們退還已給付的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的效力依法確定。訴訟時效受益人向我們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5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保險金領取方式選擇權受益人在領取保險金時,可以一次性領取,或者與我們簽訂轉換年金保險合同,將領取的保險金作為一次交清的保險費購買轉換年金保險。轉換年金保險的領取金額按照購買當時我們提供的年金領取標准確定。編輯本段保單紅利本主險合同為分紅保險合同,您享有參與分配我們分紅保險業務可分配盈餘的權利。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每年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保單紅利是不保證的。若我們確定本主險合同有紅利分配,則該紅利將於保單周年日分配給您,我們 會向您寄送每個保單年度的分紅報告,告知您分紅的具體情況。您在投保時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紅利領取方式:(1)累積生息:紅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們每年確定的利率儲存生息,並於您申請或本主險合同終止時給付。(2)抵交保險費:紅利用於抵交下一期的應付保險費,如果抵交後仍有餘額,則用於抵交以後各期的應付保險費,但該余額不計利息。交費期滿後,抵交保險費方式自動變更為累積生息方式。(3)購買交清增額保險:依據被保險人當時的年齡,以紅利作為一次交清的凈保險費,增加本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紅利分配時,如果您和我們簽訂的本主險合同附有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合同,則依據被保險人當時的年齡,以紅利作為一次交清的凈保險費同時等額增加本主險合同和其附加的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如果您在投保時未選擇紅利領取方式,則以累積生息方式辦理。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您可以變更紅利的領取方式,但需填寫變更申請書並經我們審核同意。紅利領取方式的變更不影響按原領取方式已分配的紅利。若在保單年度中本主險合同終止,我們會將上一紅利派發日至合同終止日期間的紅利以現金的形式分配給您。編輯本段如何支付保險費的支付本主險合同的交費方式和交費期間由您和我們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分期支付保險費的,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後,您應當在保險費約定支付日支付其餘各期的保險費。寬限期分期支付保險費的,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本主險合同另有約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險費,自保險費約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時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減您欠交的保險費。如果您寬限期結束之後仍未支付保險費,則本主險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編輯本段現金價值現金價值本主險合同保單年度末的現金價值會在保險單上載明。保單年度內的現金價值,您可以向我們咨詢。本主險合同為分紅保險合同,您的保單實際具有的現金價值除保險單上載明的數值之外,可能還包括由於紅利分配而產生的相關利益。由於因紅利分配而產生的相關利益是不保證的且無法事先確定,只能根據每年分紅的實際狀況確定,所以未在保險單上載明。自動墊交您可申請使用保險費自動墊交功能。即如果您在寬限期結束時仍未支付保險費,我們將以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扣除您尚未償還的各項欠款之後的余額自動墊交到期應付的保險費,保險合同繼續 有效。所墊交的保險費視同貸款,按照保單貸款利率計算利息。當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後的余額不足以墊交到期應付的保險費時,我們將根據現金價值的余額計算保險合同可以繼續有效的天數,保險合同在此期間繼續有效。當現金價值余額為零時,保險合同的效力中止。條款中所稱的「保險合同」包括本主險合同及其附加險合同。減額交清您可申請使用減額交清功能。即如果您決定不再支付續期保險費,我們將以本主險合同寬限期開始前一日的現金價值扣除您尚未償還的各項欠款之後的余額作為一次交清的凈保險費,重新計算本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減額交清後,本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會相應減少,您不需要再支付保險費,本主險合同繼續有效。保單貸款您可申請使用保單貸款功能。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經我們審核同意後您可辦理保單貸款。貸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合同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後余額的80%,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貸款利率按您與我們簽訂的貸款協議中約定的利率執行。貸款本息在貸款到期時一並歸還。若您到期未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則您所欠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將作為新的貸款本金計息。當未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項欠款達到保險合同現金價值時,保險合同的效力中止。編輯本段中止恢復效力中止在本主險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本主險合同不再參與紅利分配,同時累積生息的紅利余額從合同中止日起停止計息。效力恢復本主險合同效力中止後2年內,您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經您與我們協商並達成協議,在您補交保險費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復。本主險合同復效後,累積生息的紅利余額重新開始計息。自本主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您和我們未達成協議的,我們有權解除合同。我們解除合同的,向您退還合同效力中止時本主險合同的現金價值。編輯本段如何解除您解除合同的手續及風險。您在猶豫期後可以申請解除本主險合同,請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並向我們提供下列資料:(1)保險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證件。自我們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起,本主險合同終止。我們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向您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金價值。您在猶豫期後解除合同會遭受一定損失。
Ⅱ 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的鍾愛一生條款是怎樣的
在本條款中,「您」指投保人,「我們」、「本公司」均指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您與我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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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合同構成
本保險條款、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投保書、與保險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註、附貼批單、附加險合同、其他書面協議都是您與我們之間訂立的保險合同的構成部分。
「平安鍾愛一生養老年金保險(分紅型)合同 」 以下簡稱為 「 本主險合同 」 。
1.2 合同生效
本主險合同自我們 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開始生效 ,具體生效日以保險單所載的日期為准。
本主險合同生效日以後每年的對應日是保單周年日。保單年度、保險費應交日均以該日期計算。
如果當月無對應的同一日,則以該月最後一日作為對應日。
1.3 猶豫期
自您簽收本主險合同次日起,有 10 天的猶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間提出撤銷合同,需要填寫書面申請書,並提供您的保險合同及身份證明,我們會無息退還您所交的全部保險費。自您書面申請解除合同之日起,本主險合同即被撤銷,我們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
1.4 保險期間
本主險合同的保險期間自本主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 100 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所在的保單年度結束時止。
2.我們提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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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險金額
( 1 )基本保險金額
本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您在投保時與我們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若該金額發生變更,則以變更後的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
( 2 )保險金額
本主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等於基本保險金額。
2.2 保險責任
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承擔如下保險責任:
養老保險金
您可以選擇每年或者每月領取「養老保險金」:
若您選擇年領方式,自被保險人生存至本主險合同約定養老保險金領取年齡的保單周年日 開始,每年到達保單周年日仍生存,我們每年給付 1 次 「 養老保險金 」 至被保險人年滿 100 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所在的保單年度結束 ,並 保證給付 20 年。首年給付的「養老保險金」按保險金額的 10% 確定,每給付滿 3 次遞增保險金額的 0.6% 。
若您選擇月領方式,自被保險人生存至本主險合同約定養老保險金領取年齡的保單周年日 開始,每月到達本主險合同生效日在該月對應日仍生存,我們每月給付 1 次 「 養老保險金 」 至被保險人年滿 100 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所在的保單年度結束 ,並保證給付 20 年。每月給付的「養老保險金」按該保單年度年領養老保險金的 9% 確定。
被保險人在保證給付期內身故,我們將 20 年保證給付期內應給付的養老保險金總額與已給付金額兩者的差額一次性給付,本主險合同終止。
如果您未選擇養老保險金領取方式,則以年領方式辦理。
祝壽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 88 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我們按照保險金額給付「祝壽金」。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主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約定 養老保險金 領取年齡的保單周年日前身故,我們按下列兩者的較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終止:
· 本主險合同保險金額及所交保險費之和;
· 被保險人身故當時本主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所交保險費」按身故當時的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年交保險費和保單年度數(交費期滿後為交費年度數)計算。
以上「身故保險金」中所稱的基本保險金額、保險金額及現金價值均不包括因紅利分配產生的相關利益。
2.3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1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 2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 3 )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 4 )被保險人在本主險合同生效(或最後復效)之日起 2 年內自殺;
( 5 )被保險人酒後駕駛、 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 (見 10.1 ),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 6 )被保險人患 艾滋病 (見 10.2 )或感染 艾滋病病毒 (見 10.3 )期間;
( 7 )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 8 )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 4 )項情形,本主險合同終止,我們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主險合同終止,如果您已交足 2 年以上的保險費,我們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如果未交足 2 年的保險費,我們在扣除 手續費 (見 10.4 )後退還保險費。
3.如何申請領取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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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多人時,可以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果沒有確定份額,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您或者被保險人在被保險人身故前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是需要書面通知我們,由我們在保險單上批註。
您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必須經過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養老保險金(包括 20 年保證給付期內一次性給付的養老保險金)及祝壽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我們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3.2 保險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 5 天內通知我們。否則,應承擔由於通知延遲致使我們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 不可抗力 (見 10.5 )導致的延遲除外。
3.3 保險金申請
在申請保險金時,請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養老保險金及祝壽金申請
由養老保險金及祝壽金受益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須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 1 )保險合同;
( 2 )受益人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若申領 20 年保證給付期內一次性給付的養老保險金,由受益人的繼承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須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 1 )保險合同;
( 2 )繼承人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 3 )公安部門或我們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 4 )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繼承人須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 5 )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 6 )繼承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身故保險金申請
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須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 1 )保險合同;
( 2 )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 3 )公安部門或我們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 4 )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 5 )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 6 )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3.4 保險金的給付
我們在收到受益人(或繼承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後,對確定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受益人(或繼承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後 10 天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受益人(或繼承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後生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後 30 天內向我們退還已給付的保險金。
3.5 保險金申請時效
受益人(或繼承人)對我們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自約定的保險金領取之日起 5 年不行使而消滅。
3.6 保險金領取方式選擇權
受益人在領取身故保險金時,可以一次性領取,或者轉換為年金領取。如果選擇年金領取,領取金額按照我們當時提供的轉換標准確定。
4. 保單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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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保單紅利
本主險合同為分紅保險合同,您有權參與我們分紅保險業務的盈利分配。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間內,並且在 約定的 被保險人 養老保險金領取年齡的保單周年日前, 按照保險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我們每年將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的分配。若我們確定本主險合同有紅利分配,則該紅利將於保單周年日分配給您。
您在投保時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紅利領取方式:
( 1 )累積生息:紅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們每年確定的利率儲存生息,並於您申請或本主險合同終止時給付。
( 2 )抵交保險費:紅利用於抵交下一期的應交保險費,如果抵交後仍有餘額,則用於抵交以後各期的應交保險費,但該余額不計利息。
交費期滿後,抵交保險費方式自動變更為累積生息方式。
( 3 )購買交清增額保險:依據被保險人當時的年齡,以紅利作為一次交清的保險費,增加基本保險金額。
交清增額保險的身故保險金按被保險人身故當時交清增額保險的保險金額和交清增額保險的現金價值兩者的較大值確定。
如果您在投保時未選擇紅利領取方式,則以累積生息方式辦理。
5. 如何交納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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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保險費的交納
您應當按照本主險合同約定向我們交納保險費。在交納首期保險費後,您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交納其餘各期的保險費。
5.2 寬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納保險費,自保險單所約定的交費日期的次日起 60 天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除您欠交的保險費。
如果您寬限期結束之後仍未交納保險費,則本主險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
6. 現金價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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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現金價值
本主險合同保單年度末的現金價值會在保險單上載明。保單年度內的現金價值,您可以向我們咨詢。
由於本主險合同為分紅保險合同,您的保單實際具有的現金價值除保險單上載明的數值之外,還包括由於紅利分配而產生的相關利益,即累積紅利的余額、紅利購買交清增額保險部分產生的現金價值和抵交保險費後的紅利余額。因這部分利益無法事先確定,只能根據每年分紅的實際狀況確定,所以未在保單上載明。
6.2 自動墊交
如果您選擇了保險費自動墊交,您在寬限期結束時若仍未交納保險費, 我們將以 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扣除您尚未償還的各項欠款之後的余額自動墊交到期應交的保險費,保險合同繼續有效。所墊交的保險費視同借款,按照保單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當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後的余額不足以墊交一期保險費的,我們將根據現金價值的余額計算保險合同可以繼續有效的天數。 當 現金價值余額為零時,保險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如果到達 約定的 被保險人 養老保險金領取年齡的保單周年日您未能償還借款本息,我們將以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償還,保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將會相應調整。
條款中所稱的「保險合同 」 包括本主險合同及其附加險合同。
6.3 減額交清
如果您決定不再交納續期保險費,您可以向我們書面申請辦理減額交清。辦理減額交清後,本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將會減少,身故保險金調整成按減額交清後的保險金額與現金價值(不包括因紅利分配產生的相關利益)兩者的較大值確定。而您不需要再為本主險合同交納保險費,本主險合同繼續有效。
6.4 保單貸款
在 約定的 被保險人 養老保險金領取年齡的保單周年日前, 經我們同意,您可以憑保險單向我們申請貸款。貸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合同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後余額的 80% ,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貸款利率按我們當時確定的利率執行,並在貸款協議中載明。貸款本息在貸款到期時一並歸還。若您到期未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則您所欠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將作為新的貸款本金計息。
當未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項欠款達到保險合同現金價值時,保險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如果到達 約定的 被保險人 養老保險金領取年齡的保單周年日您未能償還貸款本息,我們將以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償還,保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將會相應調整。
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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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效力中止
在本主險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本主險合同不再參與紅利分配,同時累積生息的紅利余額從合同中止日起停止計息,交清增額保險的效力也同時中止。
7.2 效力恢復
本主險合同效力中止後 2 年內,您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您應填寫復效申請書,並按我們的規定提供被保險人的健康聲明書、我們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經我們審核同意,雙方達成復效協議, 自您補交保險費、利息及其他未還款項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力恢復。應付利息按 本條款約定利率 (見 10.6 ) 計算,但本主險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主險合同復效後,本主險合同中止當時存在的交清增額保險在補交其現金價值差額後同時復效,累積生息的紅利余額重新開始計息。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 2 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主險合同效力終止。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險費的,我們向您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金價值;未交足 2 年保險費的,我們會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8. 如何解除保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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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合同解除
您在猶豫期後至 約定 的 被保險人 養老保險金領取年齡的保單周年日 前,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主險合同,並向我們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 1 )保險合同;
( 2 )解除合同申請書;
( 3 )您的身份證明。
自我們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本主險合同終止。我們於收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 30 天內向您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如果您未交足 2 年的保險費,我們會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您在約定的被保險人養老保險金領取年齡的保單周年日後要求解除本主險合同,我們不予受理。
9. 其他需要關注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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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如實告知
訂立本主險合同時,我們會向您明確說明本主險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我們會就您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您或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如果您或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我們有權解除本主險合同;對於本主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您或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我們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我們有權解除本主險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於本主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9.2 年齡錯誤
( 1 )被保險人的年齡以 周歲 (見 10.7 )計算。 本主險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齡為 0周歲(指出生滿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嬰兒) 至 55 周歲 。
( 2 )您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書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① 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主險合同約定 投保 年齡限制的,我們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本主險合同生效之日起超過 2 年的除外。對於解除合同的,我們將在扣除手續費後向您退還保險費。
② 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您實交保險費少於應交保險費的,我們有權更正並要求您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本條款約定利率計算)。若已經發生保險事故,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交保險費和應交保險費的比例給付,且我們有權對已分配的紅利進行調整。
③ 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您實交保險費多於應交保險費的,我們會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給您。
9.3 未還款項
我們在給付各項保險金、保單紅利、退還現金價值或返還保險費時,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險費或其他未還清款項,我們會在扣除上述欠款及應付利息後給付。應付利息按本條款約定利率計算,但本主險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9.4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經您與我們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主險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主險合同的,應當由我們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您與我們訂立書面的變更協議。
9.5 地址變更
為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您的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請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們。若您未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們,我們按本主險合同載明的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送達給您。
9.6 爭議處理
本主險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達成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也可直接向簽發保險單的本公司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 釋義
10.1 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
指下列情形之一:
( 1 )沒有駕駛證駕駛;
( 2 )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 3 )駕駛員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駕駛;
( 4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持未審驗的駕駛證駕駛;
( 5 )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
( 6 )持學習駕駛證或實習期在高速公路上駕車;
( 7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無有效駕駛證駕駛的情況。
10.2 艾滋病
指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
10.3 艾滋病病毒
指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病毒。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准,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10.4 手續費
指本主險合同平均承擔的本公司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我們依據本主險合同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 3 項之和。 「 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 的具體金額等於保險單現金價值表上所載明的金額加上因紅利分配而產生的相關利益。
10.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0.6 本條款約定利率
按「計息期間人民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適用的人民幣 6 個月期貸款利率平均值與 4.5% 之較大者 」 計算。
10.7 周歲
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
Ⅲ 復效期一般是多久復效期內續交保費要承擔利息嗎
商業保險復效屬於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一般性條款。當保單的繳費過了寬限期後,並沒有自動墊腳保險費的貸款,保險但會自動失效。其中,復效條款可以允許保單所有人恢復一份失效保單的效力,一般在2年內可以申請復效。需要補繳失效期間內所欠繳的保險費用和利息
辦理商業保險復效需要注意什麼?一般情況下,辦理商業保險復效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事項,具體如下:
1、必須在合同失效之日起的2年內提出申請,並且不曾退保。
2、保險公司一般會要求被保險人符合可保條件或者提供可保性證明用來防範逆選擇,如上交體檢報告。
3、必須補繳失效期間內所欠繳的保險費用和利息。並且歸還所有保險但的質押貸款。
4、必須經過保險公司審查同意,如果保險公司認定客戶身體狀況不可復效,保險公司是有權利接觸保險合同的。
Ⅳ 平安保險保單失效L ,請問可以用是方法復效
如果中斷時間沒有超過2年,是可以復效的。
具體事宜請咨詢平安客服95511.
問明就近的網點,需要准備的材料(基本上:保單資料、身份證件、賬號信息等),需要交付的滯納利息等等,直接辦理即可。
如果超過2年,那就是保單永久失效了,無法復效。。
Ⅳ 平安保險
保險特點
兩年一返還 快速見收益
交費期間短 完成累積快
領取到終身 次數不封頂
身故有返還 一生有保障
保單能分紅 收益喜上喜
保單可貸款 資金更靈活
保障范圍 保險利益
基本
保險
利益 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主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滿2周年時仍生存,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9%給付「生存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身故,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主險合同終止。「所交保險費」按身故當時的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年交保險費和保單年度數(交費期滿後為交費年度數)計算。以上「身故保險金 」中所稱的基本保險金額不包括因紅利分配產生的相關利益。
分紅 按照保險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我們每年將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的分配。分紅是不確定的,若我們確定有紅利分配,則該紅利將於保單周年日分配給您。
紅利
領取
累積生息:紅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們每年確定的利率儲存生息,並於您申請或主險合同終止時領取。
抵交保險費:紅利用於抵交下一期的應交保險費,如果抵交後仍有餘額,則用於抵交以後各期的應交保險費,但該余額不計利息。交費期滿後,抵交保險費方式自動變更為累積生息方式。
購買交清增額保險:依據被保險人當時的年齡,以紅利作為一次交清的保險費,增加基本保險金額。
如果您在投保時沒有選擇紅利領取方式,則以累積生息方式辦理。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3)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在主險合同生效(或最後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6)被保險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間;
(7)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8)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Ⅵ 平安福保險有沒有利息
這要看投被保人的年齡和身體狀況,因為保險裡面有一條叫做豁免。得了輕度重疾或者重大疾病可以免交剩餘保費。也就是說如果選擇30年交,而只交了幾年就生病了那麼你可以免交20幾年的保費還會得到賠付。弊端就是如果交滿期了利息會相應的高一些。
所以要看你的年齡和身體狀況,要是我肯定選交費年限約多的越好,第一,豁免保費的幾率會大一些。第二,交費年限多意味著每年交的錢就少,你用少交的錢可以用來繼續賺錢哪怕存理財吃利息也是可以的,其實算下來沒有那麼虧。第三現在社會生病幾率太大了35歲以上30年能交滿期的真的不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Ⅶ 想買平安保險,哪一種比較合適
百萬醫療
了解保險的朋友們都知道,平安里賣得最好的百萬醫療就是平安e生保2017。
這款產品為1年期保障,有100、300萬保額可選。住院醫療:300萬(1萬免賠);癌症醫療:600萬(1萬免賠);報銷范圍:不限社保用葯,不限疾病種類、不限治療方式,超出1萬部分100%報銷;可連續投保至99周歲,在百萬醫療里邊也算是杠杠的了。所以只想買平安的百萬醫療的話,選平安e生保是錯不了的。
根據上面表格對比來看,三款重疾險各有優勢,從投保年齡看,百年康惠保可保障年齡最廣泛,平安福2018限制比較大, 只保18-55周歲,未成年人群不在投保范圍內,但它設置了另外兩款所沒有的「其他保障」,且在被保險人豁免中有輕症、重疾豁免可選;從重疾種類上看,百年康惠保100種,比其他兩款多了20種;從保障期限和繳費期限看,康樂一生B款可選擇性多,比較靈活,且輕症種類35種,賠付3次,賠付比例20%,在投保人豁免上可選種類也相對較多,還有身故保障責任,這些對於其他兩款也是比較明顯的優勢;從保費測算看,百年康惠保更加實惠,以男性40歲為例,30萬保額、保終身有(被保險人輕症豁免),平安福2018年交保費需11433元,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而百年康惠保僅需5610元。
Ⅷ 我買了平安保險,向平安銀行貸款,不要利息嗎
貸款是有利息的,貸款利率需要根據您的綜合資質進行評估,您可以登錄平安口袋銀行APP-金融-貸款-新一貸,了解詳情及嘗試申請。
應答時間:2020-07-0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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