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單位資金買基金已還
1. 我挪用了單位五萬元資金,又及時的歸還了,還算違法嗎
構成犯罪的情形:
1、挪用資金用於違法活動的。
2、挪用資金數額巨大,從事經營活動的。
3、挪用資金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對號入座,如果都不屬於,那麼你就沒事。
2. 我挪用了單位的資金13000元事發後已經歸還了如何定性
如果已經立案,肯定屬於挪用公款罪,雖然已經歸還,但是罪名已經成立,不可更改。爭取好態度,檢察院不予起訴是最好的結果了。否則,判決緩刑是肯定的。
3. 挪用單位資金,已經歸還算挪用公款罪嗎
屬於挪用公款,如果報警了的話警方會調查案件實際情況,但是款已經還回對量刑有一定的幫助。
4. 挪用單位資金不到五萬,也已經歸還了,算違法么
挪用單位資金不到五萬,如果時間不到三個月,在案發前也已經歸還的,一般會從輕或免於處罰。
5. 挪用公司資金六百多萬去買基金是什麼罪
挪用公司資金600萬,買基金是挪用公款罪,判有期徒刑
6. 挪用資金七百萬買基金,並把蠃利和本金在案發前歸還,這屬於犯罪嗎
這樣是屬於犯罪,足挪用公款費,不管還上於否,案發前歸還只是可以減輕刑罰。
7. 挪用公司資金500購買基金,己歸還了怎麼會追究法律責任嗎
不要去用公司的資金,如果你的錢周轉不過來,可以跟朋友家人借公司里全是公款,如果追究起來也會要擔當一切法律責任的。
8. 挪用資金,資金已歸還,情節嚴重嗎。要判型嗎
挪用資金罪(刑法第272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挪用本單位資金的行為,有一般的挪用本資金的違法違紀行為和挪用本單位資金的犯罪行為之分。區分二者之間的界限,我們認為,主要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分析:其一,挪用本資金的數額。這是衡量挪用本單位資金的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一個重要方面,對於挪用單位資金罪中「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這兩種情形來說,「數額較大」是構成犯罪的必備要件。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達到「數額較大」,就成為區分一般的挪用本單位資金的違法違紀行為和挪用單位資金罪的重要標准之一。對於挪用單位資金罪中「進行非法活動的」這種情況,雖然本法並未規定數額上的要求,但是,從有關的司法解釋的精神看,挪用數額很小,社會危害性不大的,並不作為犯罪,而只是作為一般的違法違紀行為處理。其二,挪用本單位資金的時間。這是衡量挪用本單位資金的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另一個重要方面。對於本罪中「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這種情況而言,「超過3個月未還」就是構成挪用資金罪的必備要件。在這種情況下,挪用本單位資金是否超過3個月未還就成為區分一般的挪用本單位資金的違法違紀行為和挪用資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標准之一。對於挪用資金罪中「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進行非法活動的」這兩種情況,雖然本法中並無時間長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時間很短,造成的社會危害性不大,可以作為本法第13條規定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情況,不認為是犯罪,作為一般的挪用本單位資金的違法違紀行為處理。 主要還是要看你的具體情形了。
9. 法人代表挪用公司資金用於購買基金損失後無法歸還 是刑事嗎
如果挪用公司購買基金的話,是刑事犯罪,是挪用公款罪,是應該進行相應的處理。
10. 涉嫌幾年前挪用公款購買基金,錢早已經歸還還會判刑嗎
挪用公款,數額較大就涉嫌挪用公款罪,盡管已經還款還是構成犯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