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資金鎖定期
1. 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都有哪些
目前而言,私募基金可以投資於中國證券市場上的股票、債券、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國證券監會規定可以投資的其他投資品種。實際運作中,私募的投資集中在股票、交易所和銀行間債券等。 詳細資料可以去好買基金網查看。
2. 私募基金投資風險大嗎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私募基金投資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1.法律和政策風險
對於國內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缺乏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使其處於法律和政策的邊緣地帶。迄今,我國的《證券法》、《信託法》等法律的條文都沒有對私募基金的含義、資金來源、組織方式、運行模式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2003年10月《證券投資基金法》出台,由於存在諸多爭議,仍未能夠為私募基金「正名」。
從外表看,許多基金似乎都有合法身份,但如果對其經營的業務進行深究,其中一些機構很容易讓人與「地下集資」、「非法集資」聯系在一起。正是由於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認,其經營活動一直游離於法律和政策監管之外,一旦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基金管理者還是投資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而面臨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風險,並且基金規模越大,這種法律和政策風險就越高。
2.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的組織結構是一種典型的委託—代理機制,有限合夥人將資金交給一般合夥人負責經營,只對資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規定,通常並不幹預基金經理的具體運營。
在運營過程中,私募基金經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資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經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經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費之外,還可以拿業績提成費用,當業績提成費用大於管理費用時,私募基金經理並不會採取使雙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資策略,因為這樣選擇並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會濫用自己的職權去追求更多的個人利益,從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資產將承受更大的風險,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較為優越的激勵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風險仍然存在。
3.操作風險
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具有隱蔽性,國際上一般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沒有嚴格的限制,這就會造成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不利於對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沒有外在約束機制的情況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機本性,可能會讓它們為了獲取巨額的利潤,與上市公司串謀,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這些操作風險都會給投資人和市場帶來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個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會給投資人造成損失。
私募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長的鎖定期,在這期間資金不準撤出,以此來保證基金運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對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不造成影響。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風險不能隨時轉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滿才能變現,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閉期內會因為資金難以變現而發生債務危機甚至破產。
3. 一文讀懂"私募基金"怎麼運作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基金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其實私募基金,說白了就是不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方式募集資金。是相對公募基金而言的一種募集方式
私募基金有如下特徵:
合格投資人
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要想成立私募基金必須掛靠機構,個人不能申請。而且私募基金不是誰都能玩得起的,最差也得身價上百萬,且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
個人高佔比
簡單而言,你想成立一個私募基金,想找人投資,自己必須先成為這個基金的最大債權人,這樣才能拉別人進來一起投。
高門檻
高門檻意思即是玩得起私募基金的人最起碼也得是個中產階級,100萬是入門基礎。因為100萬起投刷掉了一大部分資金實力不足的人群,限制了參與人數,可以確保私募的性質。其次,隔離掉了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普通投資者。
鎖定期
鎖定期可以理解為你可以投,但是不能說撤資就撤資,一般投資人認購了某隻私募基金,則雙方約定一般以1年作為一個鎖定期,這一年內你不能隨意撤資,如果投資人想撤資,則需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進行執行。這樣約定是為了保證平台資金的穩定性和流動性。
定期贖回
過了鎖定期之後,投資人也不能哪天心情不好了突然想撤資就撤資,必須要在合同規定的每個月固定日期之內進行贖回。有點過了這村可就沒這店的意思。
收益權分配
在扣除發起人、投資人本金之後,基金發起人因為勞心勞力,出力最多,一般先分配發起人的優先分紅,在賺得的收益中先分20%的收益。如果不賺錢的話也收個2%的基金管理費,算是勞動所得。也叫2/20收益(2/20 Gains)。
通常發起人和投資人會簽訂「優先收益條款」,當投資收益超過某一門檻收益率,基金管理人才能按照約定的附帶權益條款從超額投資利潤中獲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確保基金投資表現優良時才能從收益中獲得一定比例的回報。
4. 私募股權鎖定期過後還可以長期持有嗎
股權鎖定期:就是指在鎖定期限之間股票不可以上市流通。在期限到期後就可以了。不允許流通的時間就是股權鎖定期間。
根據私募股權基金在首發上市前進入的時間和所取得法律地位的不同,其鎖定期也不同。
相關文件只規定了退出的條件。也就是說可以繼續長期持有。
5. 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有哪些風險
1.法律和政策風險
對於國內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缺乏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使其處於法律和政策的邊緣地帶。迄今,我國的《證券法》、《信託法》等法律的條文都沒有對私募基金的含義、資金來源、組織方式、運行模式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2003年10月《證券投資基金法》出台,由於存在諸多爭議,仍未能夠為私募基金「正名」。
從外表看,許多基金似乎都有合法身份,但如果對其經營的業務進行深究,其中一些機構很容易讓人與「地下集資」、「非法集資」聯系在一起。正是由於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認,其經營活動一直游離於法律和政策監管之外,一旦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基金管理者還是投資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而面臨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風險,並且基金規模越大,這種法律和政策風險就越高。
2.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的組織結構是一種典型的委託?代理機制,有限合夥人將資金交給一般合夥人負責經營,只對資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規定,通常並不幹預基金經理的具體運營。
在運營過程中,私募基金經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資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經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經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費之外,還可以拿業績提成費用,當業績提成費用大於管理費用時,私募基金經理並不會採取使雙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資策略,因為這樣選擇並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會濫用自己的職權去追求更多的個人利益,從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資產將承受更大的風險,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較為優越的激勵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風險仍然存在。
3.操作風險
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具有隱蔽性,國際上一般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沒有嚴格的限制,這就會造成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不利於對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沒有外在約束機制的情況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機本性,可能會讓它們為了獲取巨額的利潤,與上市公司串謀,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這些操作風險都會給投資人和市場帶來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個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會給投資人造成損失。
私募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長的鎖定期,在這期間資金不準撤出,以此來保證基金運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對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不造成影響。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風險不能隨時轉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滿才能變現,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閉期內會因為資金難以變現而發生債務危機甚至破產。
6. 基金鎖定期在哪裡可以查到
開放式基金沒有鎖定期,隨時贖回的。
除非是新基金剛剛成立有個建倉期,是鎖定的,無能贖回和申購。
渡過這個時期就開放了。
如果是周期型的理財型基金,到周期才可以贖回那種,
是可以查詢到哪天可以贖回的。但這個也不是叫鎖定期
、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或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
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影
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
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和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第三
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選取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4)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和私募債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
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處於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
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和權證,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於非公開發行股票、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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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等,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5、期貨合約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
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採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6、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非公開發行股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
公開發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行
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
定確定公允價值
7. 私募基金的期限一般是多長
一、合夥期限
1.基金存續期限一般為5-10年,包括18個月至5年的投資期,基金在此期間進行投資,隨後是4-5年的退出期。
2.很多基金允許普通合夥人有權在獲得投資人咨詢委員會同意或在有限合夥人投票贊成後延長基金期限,每次延長一年,一般延長2-3次,這樣可以實現基金的有序終止。
二、投資期
1.有限合夥人通常不會一次性繳納全部出資,而是根據實際需要分批次出資。普通合夥人在投資期內為基金尋找投資機會,並按投資所需資金分項目要求或為了支付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基金費用要求有限合夥人繳納出資
2.投資期始於首次交割日,但是長度可自首次或最終交割日起算。
3.封閉式基金的投資期一般為18個月-5年,取決於基金投資策略和發起人已先期鎖定的擬投資項目總額。
三、退出期
1.基金的投資通常不會一次性處置,而是在普通合夥人的管理下基於投資項目分別退出,通常會在投資期結束後的4-5年的退出期內進行。
2.投資期結束後,有限合夥人的出資義務解除,但須支付一定的必要款項:
[1]繼續發生的合夥企業費用,包括現有融資安排下的款項和管理費;
[2]基金稅項;
[3]在投資期截止時仍未完結的投資所產生的支出;
[4]在投資期截止時對仍未退出的基金投資組合所作出的後續投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