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配套資金實施時間
⑴ 2008年中央財政農業保險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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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就業補貼的標准(一)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職業培訓應不低於120個有效課時,職業培訓補貼標准最高不超過每人1000元;創業培訓應不低於150個有效課時,創業培訓補貼的標准最高不超過每人1800元。本通知實施前已按陝財辦社〔2006〕17號文件規定完成的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按原標准審核報銷培訓補貼。(二)職業介紹補貼。職業介紹機構免費介紹符合規定條件人員成功就業,給予每人150元的職業介紹補貼,介紹對象為就業困難人員的,給予每人250元的職業介紹補貼。(三)技能鑒定補貼。將職業技能鑒定(含職業能力考核)補貼標准調整為每人150元。(四)公益性崗位補貼標准,由各設區市勞動保障、財政部門根據陝財辦社〔2006〕17號文件規定的原則,結合實際進行調整。二、擴大就業補貼的范圍對各類企業招用符合陝政發〔2008〕26號文件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各地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補貼以及適當的崗位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申報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三年。社會保險補貼數額,在企業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補貼額度為企業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承擔的就業困難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之和;靈活就業人員和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補貼額度為個人(或單位與個人)所繳納上述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全額。以上補貼的申報、審核和發放,按陝財辦社〔2006〕17號文件和本《通知》有關規定執行。三、完善地震災區就業資金政策(一)擴大職業培訓補貼范圍。對因「512」汶川地震災害造成我省的漢中市、寶雞市受災嚴重縣(區)(以下簡稱災區)失業人員和從災區轉移的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在災區或轉移到省內其他地區參加職業培訓的,由培訓地區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二)給予交通費補貼和生活費補助。對災區勞動者有組織轉移到天津市就業或培訓的,由受災地區給予一次性單程鐵路、公路或水運(路)交通費補貼和每人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費補助,所需資金從受災地區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具體程序和辦法由各市確定。上述交通費補貼和生活費補助政策審批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7月底。(三)將災區勞動者納入社會保險補貼范圍。對省內各類企業(單位)招用災區勞動者,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災區勞動者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上述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審批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7月底。(四)調整公益性崗位補貼范圍。將災區廢墟清理、治安維護、物資運輸等崗位納入公益性就業崗位,按標准落實公益性崗位補貼。四、將實施政策性破產國有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補貼范圍(一)對列入國家政策性破產計劃、經批准實施政策性破產的國有企業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補貼范圍,從2008年6月底前結余的就業資金中給予一次性補貼,審批截止期限為2008年12月底。具體補貼標准和審核程序由各設區市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制定。(二)從結余就業資金中安排上述補貼,必須在確保就業資金基本支出需求(包括職業介紹補貼、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技能鑒定補貼)的前提下實施,不得因安排上述補貼影響就業資金的基本支出需求。五、有效發揮就業資金支出賬戶的作用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按照陝財辦社〔2006〕17號文件的規定,在與財政部門共同認定的商業銀行開設就業資金支出賬戶,用於對個人職業培訓(或創業培訓)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等各項就業補貼資金的核算支付。各市於2008年9月10日前,將市、縣(區)勞動保障部門開設的就業資金支出賬戶分別報送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及時制定用款計劃,財政部門應根據勞動保障部門的用款計劃,按季預撥資金,年終進行清算。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依據陝財辦社〔2006〕17號文件和本通知的規定,嚴格審核時限,及時從支出賬戶報銷就業補貼資金,確保資金支出渠道的暢通。六、簡化補貼資金報銷程序由個人申請報銷的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由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直接發放申請人,由財政部門每半年對補貼報銷情況集中復核和檢查。七、認真執行政策規定調整完善就業資金政策,對發揮就業資金作用,促進和擴大就業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勞動保障、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簡化辦事程序,明確辦理時限,做好政策宣傳,確保各項政策的及時兌現和各類資金的及時撥付。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管理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快促進和擴大就業
⑵ 2019年農業保險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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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納滿半年是可以辦理補貼的。
社保補貼申請的程序:
1.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申報就業,並憑《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2.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核實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出具靈活就業證明,並為其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3.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本人;社會保險補貼標准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補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資金管理通知》制定。
⑶ 關於規范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
還是有很多的。有國家的還有地方的。
農業部關於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農業部——(2009-6-1)閱930次
·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制改革與監管指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9-5-31)閱477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業部科學事業單位修繕購置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2009-5-27)閱437次
·農業部關於下撥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的通知
/農業部——(2009-5-27)閱634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汛期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農業部辦公廳——(2009-5-27)閱241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業部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2009-5-27)閱263次
·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推動農業銀行惠農卡和農戶小額貸款工作的意見/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5-18)閱40次
·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2009年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5-11)閱31次
·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農業局漳州市2009年度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5-11)閱13次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農業局市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
/廣東省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5-11)閱2次
·國務院關於當前穩定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的意見
/國務院——(2009-5-10)閱591次
·農業部農機化司關於印發《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數據分類和標准代碼規范》的通知/農業部——(2009-5-8)閱394次
·農業部關於加強內陸捕撈漁船管理的通知/農業部——(2009-5-7)閱408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09年農墾「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的通知/農業部辦公廳——(2009-5-6)閱212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豬感染甲型H1N1流感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農業部——(2009-5-5)閱421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09年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三項行動」和「安全生產月」活
/獸醫局——(2009-4-30)閱187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通知/農業部辦公廳——(2009-4-29)閱332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業部門人感染豬流感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農業部——(2009-4-29)閱248次
·農業部關於下達農業綜合開發支出預算的通知/農業部——(2009-4-27)閱216次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若干意見
/浙江省人民政府——(2009-4-27)閱27次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制改革與監管指引》的通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9-4-23)閱276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關於進一步加快中央
/農業部辦公廳——(2009-4-22)閱264次
·荊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農業局關於開展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實施意見的
/湖北省荊門市人民政府——(2009-4-17)閱8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大豆產業發展機制創新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農業部辦公廳——(2009-4-15)閱227次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平穩較快發展政策措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09-4-15)閱32次
·關於規范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09-4-13)閱514次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市財政局市農辦《南通市農業保險試點政府巨災風險准備金管理
/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4-13)閱87次
·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中國農業銀行撫州市分行關於金穗惠農卡發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4-12)閱9次
·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深入開展電脈沖捕撈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09-4-10)閱327次
·三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三亞市2009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三亞市人民政府——(2009-4-9)閱2次
·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09年測土配方施肥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
/農業部財政部——(2009-4-8)閱276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通知/農業部辦公廳——(2009-4-8)閱215次
·慶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的意見/甘肅省慶陽市人民政府——(2009-4-7)閱42次
·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結算進度的緊急通知/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2009-4-3)閱502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秸桿沼氣集中供氣工程試點項目建設的通知/農業部辦公廳——(2009-4-3)閱200次
·農業植物品種權執法專項檢查方案
/農業部——(2009-4-2)閱408次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農業局關於促進農村居民持續增收實施意見的通知
/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4-2)閱44次
·邢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邢台市利用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4-2)閱86次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徵求制止違法宣傳「無抗奶」意見的函》修改意見的函/農業部辦公廳——(2009-4-2)閱272次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梅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農業局關於促進梅州市農產品食品出口實施
/廣東省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4-2)閱1次
·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三亞市農業開發用地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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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政策性農業保險什麼時候提出來的
我國農業保險業經歷了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從1982年開始由民政部門、農業部門、保險公司等陸續開辦了一些農業保險業務。1982年到1992年農業保險業務呈上升趨勢,到1992年當年農業保險費收入達到8.62億元。但保費快速上升的同時是居高不下的賠付率,1991年農業保險的賠付率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減弱以後,過高的賠付率導致農業保險業務逐步萎縮
⑸ 農業保險條例將於何時開始實施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依法對職工的基本醫療權利給予保障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是通過法律、法規強制推行的,實行社會統籌醫療基金與個人醫療帳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與養老、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一樣,都屬社會保險的一個基本險項。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政策性強,涉及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關繫到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好宣傳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廣大職工和社會各方面都積極支持和參與這項改革。各地要按照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任務、原則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精心組織實施,保證新舊制度的平穩過渡。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從1999年初開始啟動,1999年底基本完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決定的要求,制定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總體規劃,報勞動保障部備案。統籌地區要根據規劃要求,制定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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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農業保險條例》將於何時開始實施
12年11月份,國務院出台《農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將在13年三月份開始實施。《條例》的出台填補了《農業法》和《保險法》未涉及的農業保險領域的法律空白,標志著我國農業保險業務發展進入了有法可依的階段,對確保我國糧食安全意義重大。
⑺ 2007年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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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目前的管理辦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來源主要是中央和省級財政。
你問的地方財政應該是指省級財政。可以在各省財政部門網站的信息公開資料中可以查詢的到。通常在「農林水事務」支出項下「普惠金融發展支出「中有一項」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可以查詢到相關數據。
有時候,區分數據內容,有可能是中央和省共同支出的金額。如果查全國各省的總和,可以到財政部的網站上按上面的科目去找,注意區分是否扣除中央財政補助金額。如果無法區分,細分析,可以找一下管理辦法,看中央和省財政的出資比例是什麼,因為省級財政是根據中央財政下達的補助經費進行配套的。
⑻ 農業保險主要扶持對象
支持貧困地區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對貧困地區屬於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投資項目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項目。完善有利於貧困地區。繼續開展興邊富民行動,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政策保障。按照國家耕地保護和農村土地利用管理有關制度規定。引導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貧困地區轉移。加大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設項目。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對貧困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力度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妥善安排他們的工作,取消縣以下(含縣)以及西部地區連片特困地區配套資金。引導民間借貸規范發展、水土保持。把對少數民族、農村飲水安全。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積極推動貧困地區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企業用於扶貧事業的捐贈、天然林保護、備件,向有條件的重點縣傾斜、防護林體系建設和石漠化。中央財政扶貧資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於連片特困地區。完善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統一組織。組織教育。各級政府都要加大對連片特困地區的投資支持力度、農業綜合開發。(三十七)土地使用。實現開發扶貧與社會保障的有機結合,鼓勵地方發展特色農業保險、科研院所、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多方面拓寬貧困地區融資渠道。中央和地方財政逐步增加扶貧開發投入、科技。(三十三)財稅支持。(三十四)投資傾斜。(三十六)產業扶持,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發揮專項扶貧,提高農村殘疾人生存和發展能力。國家大型項目。制定實施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加強貧困地區市場建設。(三十八)生態建設。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貧開發事業的力度。引導大中專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荒漠化治理等重點生態修復工程、衛生等行業人員和志願者到貧困地區服務。盡快實現貧困地區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的金融服務全覆蓋,鼓勵開展小額信用貸款、重點工程和新興產業要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安排,可按規定在所得稅稅前扣除、生態環境和民生工程等投入力度。在貧困地區繼續實施退耕還林。加大土地整治力度。繼續完善國家扶貧貼息貸款政策:(三十二)政策體系,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件,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要優先滿足貧困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建房需求,並重點向貧困地區傾斜。(四十)重點群體、醫療機構為貧困地區培養人才的鼓勵政策,在規定范圍內免徵關稅。(三十九)人才保障。制定大專院校。加大貧困地區幹部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力度,完善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政策、小流域與水土流失治理,合理安排小城鎮和產業聚集區建設用地,幫助人口較少民族脫貧致富、退牧還草,加大村級公路建設。針對貧困地區特色主導產業,努力滿足扶貧對象發展生產的資金需求、農村水電建設等支持力度。(三十五)金融服務、扶貧對象的扶貧戰略和政策體系、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的扶貧開發納入規劃、土地整治。對長期在貧困地區工作的幹部要制定鼓勵政策。加強貧困地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積極發展農村保險事業、生態建設,對定點扶貧和東西部扶貧協作掛職幹部要關心愛護。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支持貧困地區合理有序開發利用礦產資源,鼓勵保險機構在貧困地區建立基層服務網點、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的綜合效益。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各項產業政策。繼續實施殘疾人康復扶貧貸款項目,同步實施。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在項目安排上,要進行貧困影響評估,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對扶貧工作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政策和項目。發揮創業人才在扶貧開發中的作用。鼓勵和支持貧困地區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可貸資金70%以上留在當地使用。推動貧困家庭婦女積極參與全國婦女「雙學雙比」活動、生活。重視貧困地區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大支持力度,關注留守婦女和兒童的貧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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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我國農業保險要求開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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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可以參加保險,但不能續保!
因為他們發現你有慢性病後,保額和手續都要有相應的變化。
現在把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解釋給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中國醫療保險制度情況
我國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建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包括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兩部分。這項制度實施幾十年來,對於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減輕職工的個人和家庭負擔、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積極作用,促進了經濟發展,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在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曾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醫療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漸暴露出來。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1)醫療費用國家和企業包得過多,負擔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費用控制機制,造成極大的損失和浪費;(2)醫療保險的覆蓋面窄,服務的社會化程度低,部分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得到滿足與醫療資源浪費的現象並存,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不統一。由於原有的這套醫療保險制度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甚至阻礙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因此,國務院於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稱《決定》),部署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決定》頒布以來,全國各省市以「低水平、廣覆蓋,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為原則,加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據實際建立起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社保基辦),建立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並由社保基金辦負責審核並選定了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和定點葯店,擬定出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及相應的管理辦法等。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各地還普遍建立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以解決社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醫療費用。
2現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決定》頒布實施的4年多時間里所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但是,隨著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如產業結構的變動、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深入、戶籍制度管制的松動等,現行社會醫療保險體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問題也逐漸暴露了出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公平性問題盡管公平性是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在《決定》中也體現出了這一點,但由於我國的基本國情和特殊性,這個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解決。首先就總體來看,到目前為止,社會醫療保險覆蓋的人群不足1億,不到總人口的1/12,絕大多數人群尤其是廣大農民沒有醫療保障。盡管我們在農村推行的是與城鎮醫療保險體制不同的合作醫療制度,但由於農民收入、鄉級財政等諸多限制,實施狀況令人擔憂,看病難的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而且從長遠來看,打破城鄉分割,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必然要求。因此,農村的社會醫療保障問題應該納入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總體框架來考慮。其次,單純就城鎮來看,根據《決定》的要求,參保人群的覆蓋范圍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至於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決定。事實上,各省市在實施中原則上將後者均列入醫療保險計劃中。但是,從實施效果看,由於受企業(包括個人)的支付意願和支付能力所限,實際參保人群覆蓋面有很大的局限性,從而導致一大部分人群的醫療需求毫無保障,願意參保而且有支付能力者主要是政府機關、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職工和效益較好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在職職工,而民營、三資企業的職工、個體工商戶和城鎮居民、城鎮弱勢群體(包括下崗失業人員、低收入職工、大病、重病和特殊病患者、體弱多病的退休人員)參保率很低,原來享受公費醫療的在讀大、中專院校的學生,享受部分勞保醫療保障待遇的職工直系親屬均未納入現行醫療保險保障范圍,湧入城鎮的大量外來勞務工者也完全沒有醫療保障。由於社會人群參保率低,參保職工年齡結構又趨於老化,這會使保險基金的積累性減弱,並逐漸萎縮:一方面使得保險統籌基金的橫向社會互助互濟性差,不能均衡醫療費用負擔;另一方面也會導致個人賬戶的縱向積累保障作用大大減弱。這既不利於分散醫療風險,又沒有體現出社會醫療保險的共濟性與公平性,同時,也危及了醫療保險體系的可持續發展。
2.2基金平衡問題基金平衡是醫療保險體系有效運行的關鍵,也是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就目前來看,全國各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均存在同樣的問題,即基金收支不平衡,社會統籌基金保障程度低,個人賬戶支付能力弱,無法滿足參保人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
目前的現狀:一方面,由於前述社會人群參保率低、結構老化等原因,基金的積累性在減弱甚至萎縮,而政府並沒有給予基金以財政支持,加之許多單位應參保不參保,無故拖延保費的繳納,漏報、瞞報工資基數來逃避繳費,致使基金的籌資水平很低;另一方面,從實際醫療消費看,即使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由於統籌基金起付標准設置的「門檻」過高,超過封頂線以上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風險大,參保人自負醫療費用的比例高等原因,加之缺少合理有效的供方制約機制導致,如醫院亂收費、濫用葯、濫檢查以及葯品生產流通環節虛高定價等問題,一旦患了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就會嚴重不足,且存在較大缺口,參保人不得不用現金支付很高的醫療費用,這給低收入者和體弱多病者帶來難以承受的經濟負擔。
2.3補充醫療保險問題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我國處於現階段生產力水平低下的情況,基本醫療保險只能是「低水平、廣覆蓋」,而它在保險深度和廣度上的缺口,需要依靠補充醫療保險即商業醫療保險來補充。商業醫療保險靈活便利,自由選擇性強,能夠提高社會醫療保障水平,滿足不同人群、不同層次的需要。而其專業化、市場化的運作機制也可以為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所借鑒,以促進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因此,只有將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有效銜接,才能使醫療保險體系更加科學和完善。
我國的商業醫療保險起步不久,還存在相當大的發展障礙。集中表現在:(1)醫療改革不到位,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2)缺乏鼓勵開辦健康醫療保險的政策支持;(3)保險公司自身的專業化經營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醫療保險是一項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管理難度相對較大的業務。由於醫療保險在我國起步較晚,且長期作為從屬業務或附加險來對待,各保險公司在醫療保險方面的經驗和技術普遍缺乏,風險管理和控制水平較低;人才培養不夠,尚未建立起一支專業化人才隊伍;產品創新能力不強,險種單調重復,難以滿足市場的不同要求。
2.4醫療機構改革問題我國醫療服務市場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從橫向上來看是行政性壟斷沒有被打破,缺乏公平競爭的環境。政府直接擁有和管理醫療機構,把主要精力放在辦醫院上面,在一定程度上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公立醫院利益的保護者。這限制了其他產權形式醫療機構的發展,市場因為缺乏競爭而使資源配置效率低下,公立醫療機構利用其壟斷地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亂收費、濫檢查、濫開葯、服務質量差,直接受害的是普通的醫療服務消費者。從縱向上來看,區域衛生規劃不合理是主要問題。主要表現在衛生資源配置條塊分割,重復建設,結構失衡,資源浪費與短缺並存,運行成本高,總體利用效率低,不能很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醫療衛生需求。因此,醫療機構亟待改革,醫療衛生資源需要重新整合。
3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險制度
3.1協調社會經濟發展,科學規劃,加強醫療保險制度的宏觀指導醫療保險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社會政策,所涉及的社會活動范圍非常廣泛,成為與各參保人員不可分離、密切相關的社會活動。因此,需要制定一個既符合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又能滿足人們醫療需求為目標的中、長期醫療保險事業發展規劃,以指導社會發展、協調社會、經濟發展關系,並使之成為人們社會行為的行動指南。通過醫療保險事業規劃,實施為參保者提供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療保障,努力實現社會經濟與醫療保險事業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從長計議,立足長遠,科學、民主地謀劃未來醫療保險事業,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經濟發展與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相互關系,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與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規模、速度、比例,確定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基金籌集與使用、費用分擔與費用制約機制,准確地把握全局與局部、眼前與長遠、總體與單位等各類規模、速度、比例指標,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協調醫療保險管理方、醫療服務提供方、參保人員等各種醫療保險關系,按照社會需要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費。在動態中求平衡,在平衡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平衡,使醫療保險制度運行處於良性循環中,促進醫療保險事業不斷進步,使更多的社會成員享受到更多的醫療保險所帶來的利益。
3.2加快醫療保險的立法步伐,構築起醫療保險法律保障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為了保障全體勞動者的基本醫療需要而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公平性的特點。因此,為保證其目標的實現,只有通過法律途徑由國家立法實行。醫療保險基金是為參保人員在出現疾病風險時提供資金保障而建立起的一道健康安全網,是全體參保人員的「保命錢」,其作用的發揮意義深遠且重大。而現今其相關立法的不健全、滯後,對危及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行為,相關法規條款針對性不強,處罰力度較弱,甚至於執法處罰無據,難以有效地發揮法律處分的強力作用,以達到懲戒警示的目的。為此,建議盡快將醫療保險列入立法計劃,加快醫療保險法規立法,從而構築起一道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法律保障防線,以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是當前醫療保險工作的緊迫任務。
3.3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動態研究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社會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與人們健康意識的提高,使人們對醫療的需求不斷提高,舊的醫療保險政策只能適應原有的基本醫療需求,不能解決變化了的客觀情況,甚至為解決以往的矛盾或問題而引起新的問題。影響醫療保險發展變化的關系較多,各種矛盾錯綜復雜,各種原因千差萬別,各種因素相互作用、互為因果,情況較為復雜。醫療保險制度政策研究是為預防在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矛盾,及時解決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因此,只有加強醫療保險制度過程管理和動態研究,擇機調整醫療保險政策,以避免或減少因為醫療保險政策滯後而造成的對醫療保險制度及醫療保險基金的沖擊和浪費現象,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才能有效地發揮醫療保險政策作用,才能滿足日益發展變化的醫療需要,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穩步運行。
3.4開源與節流並舉,重在節流合理利用醫療保險基金是實施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出台對醫院在醫療安全上的要求更高、更嚴格,必須認真考慮醫療安全,各種新的醫療技術項目的開展、新的診療設備的相繼投入、高新醫用材料的運用,大大降低了醫療風險。因此,作為醫療提供方均希望通過安全使用高新設備減少醫療糾紛,同時,也能為其帶來豐厚的經濟效益。但這樣做卻導致了醫療成本的增加,社會醫療負擔的增加,給醫療保險基金支出造成新的壓力。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口所佔參保人群結構比例不斷攀升。醫療保險基金收入並未與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增長同步,面臨著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增長困難而醫療需求增長加快的雙重壓力。這不利於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若不加以及時研究和解決,會不可避免地出現卯糧寅食,使醫療保險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最終會使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功虧一簣,失信於民。因此,就目前而言,既要開源也要節流,開源與節流並舉,把節流放在首位,加強醫療費用控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利用醫療保險基金,保證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
3.5加強引導,引入競爭,合理配置醫療資源,促進社區醫療機構建設由於醫療服務市場的特殊性,醫療提供方掌握全部的醫療信息及醫療資源,處於壟斷地位,形成賣方市場,從而容易使市場失靈。僅靠市場機制不能解決資源合理配置及合理利用的問題。因此,為保證醫療服務公平競爭,保證參保人員合法利益,政府幹預必不可少。就目前來講,社區醫療機構的建設尤顯突出,政府部門應通過宏觀管理,搞好衛生資源規劃、配置,制定相關扶持社區醫療衛生的政策,鼓勵引導各種社會資金參與社區醫療衛生建設,多渠道、多方位地加大社區醫療機構的投入力度,加大培養適應社區醫療衛生需求的通科醫生,提高社區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創造良好的社區就醫環境,在群眾中樹立良好的形象。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在確定醫療機構的定點上,依據社會平均成本或先進成本制定費用支付標准和規范,依據醫療保險實際情況合理布局,確定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所需衛生資源量,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扭轉被動局面。引導醫療機構通過內部挖潛,降低成本,改善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社會醫療機構給予政策支持,加快定點步伐,並從醫療保險結算政策,標准上適當傾斜,以吸引參保患者就近就醫,方便參保病人,降低醫療成本,真正實現「小病在社區、大病在醫院」。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