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基金制度
所謂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 1988 年國務院在《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要在全國城市中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要求,《價格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穩定市場。」 到目前為止,全國多數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其主要內容有:
1.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置范圍。價格調節基金是針對某些容易發生市場價格波動、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的調控而設置的。這些商品主要有糧、棉、油、肉、蛋、菜、糖等農副產品。目前我國已建立的價格調節基金主要有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糧食風險調節基金。
2.價格調節基金的籌集。從各地的經驗來看,價格調節基金的主要來源有,政府財政對糧食、蔬菜、豬肉等主副食品的原有價格補貼或預算撥款;向社會的徵收,徵收范圍主要涉及旅館業、旅遊業、建築業、餐飲業、服務業、工商業、運輸業。
3.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一是扶持商品生產。包括對所調控商品的生產基地建設的資金支持,對生產者的收購獎勵或補貼。二是對流通企業的政策性差價補貼。流通企業受政府委託或執行政府物價政策,高價收購、低於經營成本加正常利潤的價格水平銷售商品,因而產生政策性虧損。這部分虧損由政府使用價格調節基金支付。三是支持市場建設。對有利於價格調控而建立的某些商品的批發市場和直銷市場建設,政府可以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
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對於政府抑制通貨膨脹,保持人民生活必 需品價格穩定,防止市場價格的劇烈波動,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因而是用經濟手段管理價格的有效措施。但由於我國價格調節基金制度是根據改革的需要建立起來的,還處於探索階段,需要在實踐中繼續加以健全和完善。主要工作有:一是要根據需要和可能,逐步擴大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范圍和徵收渠道,在鞏固和完善現行的糧食、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的同時,逐步建立石油等少數重要資源專項價格調節基金。二是要改善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辦法,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別要防止擠占挪用。三是應使價格調節基金法制化,明確其地位、作用、資金來源和使用范圍,並使價格調節基金各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價格調節基金必須依照國家規定的審批程序,經批准後才可設立。為進一步發揮價格調節基金在調控價格,穩定市場方面的作用,國家正在起草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在管理辦法出台之前,各地不得亂設價格調節基金;對已設立的價格調節基金,合法的要進行規范,非法的要清理、取消。
『貳』 什麼是價格調節基金什麼企業要繳納
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 1988 年國務院在《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要在全國城市中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要求,《價格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穩定市場。」 到目前為止,全國多數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徵收范圍和標准
(一)住宿業(包括各類賓館、旅店、招待所等)按營業收入(含會議室收入)的3%計征。 (二)餐飲業按應納營業稅額的10%計征。 (三)服務業(包括美容美發、保健服務、洗浴、照相、休閑健身、網吧、茶飲、文化娛樂業以及中介等)按應納營業稅額的5%計征。 (四)廣告業按廣告收入的1%計征。 (五)電力、郵政、電信、鐵路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六)采礦業(包括煤炭、金礦石、鐵礦石、鋁土礦等)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企業每生產、銷售1噸徵收1元。 (七)煙草生產加工企業按應納增值稅額的0.35%計征,卷煙批發企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包括建築、安裝企業)按工程造價的0.15%計征。 (九)從事石油銷售的單位或個人,按增值稅入庫級次劃分各單位收入的5%計征。
『叄』 基金買賣規則
基金交易規則:
1. 在基金交易市場,所有上市交易基金都屬於交易品種,這樣一來,投資者的選擇范圍就比較寬泛和自由了。
2.規定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 9:30至 11:30,下午1:00至 3:00為正常交易時間。基金市場規定,凡是法定公眾節假日都一律不再進行正常交易,這對於維護交易秩序和交易環境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價值。
3.在基金市場上,遵循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順序,這樣一來就有利於維護市場秩序,保證市場處於一個合理運行的階段。總之來說,就是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時間優先,當然是時間申報越早越好,具體來說就是當投資者的買賣方向和價格相同的時候,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
4.在基金交易市場上,申報方式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一般來說交易所只接受會員的限價申報,不是會員就無法進行申報。
報價單位:每份基金價格價格最小 A股、基金和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變化檔位 0.01元人民幣報價單位是以每份基金為單位的,其中價格最小 A股、基金和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這是市場交易的一個規則,是無法改變的。那麼,價格最小的變動單位檔位是多少呢?根據規定,價格最小的變動單位檔位為0.01元人民幣。
8.交易所為了能夠控制交易價格的多度上漲或者是多度下跌,於是就限制漲跌幅為 10%。除了限制漲跌幅,而且還限制申報,有效申報必須要在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才為有效申報,否則的話就不能夠正常的完成交易。超過漲跌幅為無效申報,這樣喪失了交易的資格。
9.委託單位必須要買入或者是賣出基金,為投資者進行服務。另一個方面,在申報數量也是有限制的,的申報數量應該為100份或其整數倍,否則的話就不具備資格進行交易。
10. 在基金交易市場上,對於申報交易是有規定的,基金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 100萬份,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交易市場的風險性。
11.在交易市場中,總共有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競價方式,前者是指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而後者是指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前者的競價時間為上午 9:15~9:25,後者則為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12.開市價決定著該基金是按照集合競價方式還是按照連續競價產生。當日該基金第一筆成交價如果有開盤價的話,那麼就按照連續競價的方式產生。
13.如果有收市價的話,那麼當日就必須有成交量。具體來說,收市價就是交收 T+1當日該基金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在交易的時候,投資者可以參照江恩角度線來分析行情,避免風險。
15.基金交易傭金為成交金額的0.25%,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這就是交易費用的規則,大家一定要遵守。
『肆』 什麼是價格調節基金
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1988年國務院在《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要在全國城市中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要求,《價格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穩定市場。」 到目前為止,全國多數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設置范圍
價格調節基金是針對某些容易發生市場價格波動、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的調控而設置的。這些商品主要有糧、棉、油、肉、蛋、菜、糖等農副產品。目前我國已建立的價格調節基金主要有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糧食風險調節基金。
籌集
從各地的經驗來看,價格調節基金的主要來源有,政府財政對糧食、蔬菜、豬肉等主副食品的原有價格補貼或預算撥款;向社會的徵收,徵收范圍主要涉及旅館業、旅遊業、建築業、餐飲業、服務業、工商業、運輸業。
『伍』 價格調節基金的計算
所謂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 1988 年國務院在《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要在全國城市中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要求,《價格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穩定市場。」 到目前為止,全國多數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其主要內容有:
1.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置范圍。價格調節基金是針對某些容易發生市場價格波動、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的調控而設置的。這些商品主要有糧、棉、油、肉、蛋、菜、糖等農副產品。目前我國已建立的價格調節基金主要有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糧食風險調節基金。
2.價格調節基金的籌集。從各地的經驗來看,價格調節基金的主要來源有,政府財政對糧食、蔬菜、豬肉等主副食品的原有價格補貼或預算撥款;向社會的徵收,徵收范圍主要涉及旅館業、旅遊業、建築業、餐飲業、服務業、工商業、運輸業。
3.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一是扶持商品生產。包括對所調控商品的生產基地建設的資金支持,對生產者的收購獎勵或補貼。二是對流通企業的政策性差價補貼。流通企業受政府委託或執行政府物價政策,高價收購、低於經營成本加正常利潤的價格水平銷售商品,因而產生政策性虧損。這部分虧損由政府使用價格調節基金支付。三是支持市場建設。對有利於價格調控而建立的某些商品的批發市場和直銷市場建設,政府可以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
以三門峽市為例:
一、價格調節基金徵收范圍和標准
(一)住宿業(包括各類賓館、旅店、招待所等)按營業收入(含會議室收入)的3%計征。
(二)餐飲業按應納營業稅額的10%計征。
(三)服務業(包括美容美發、保健服務、洗浴、照相、休閑健身、網吧、茶飲、文化娛樂業以及中介等)按應納營業稅額的5%計征。
(四)廣告業按廣告收入的1%計征。
(五)電力、郵政、電信、鐵路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六)采礦業(包括煤炭、金礦石、鐵礦石、鋁土礦等)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企業每生產、銷售1噸徵收1元。
(七)煙草生產加工企業按應納增值稅額的0.35%計征,卷煙批發企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包括建築、安裝企業)按工程造價的0.15%計征。
(九)從事石油銷售的單位或個人,按增值稅入庫級次劃分各單位收入的5%計征。
二、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
(一)政策性補貼。當政府對群眾生活必需的重要商品實施價格緊急措施時,給執行相關政策的生產者、經營者造成損失的,可運用價格調節基金適當給予補償。
(二)平抑糧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價格異常波動。當糧油副食品等群眾生活必需品價格劇烈波動時,根據價格波動的原因、影響的環節,可適時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對相關商品生產者、經營者或消費者給予適當補貼。
(三)對低收入群體實施救助。當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大幅度上漲,或者政府提價影響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時,可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對低收入群體提供生活必需品動態價格補貼。
(四)支持重要商品儲備。對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儲備給予補貼,以保證適時收購或投放,平衡市場供求,穩定市場價格。
(五)為保障供給、促進流通和結構調整進行的政府資助。支持價格信息發布,向消費者、經營者、生產者提供的價格信息。
(六)政府規定的其他調控價格的相關工作。
三、徵收辦法
(一)本通告第一條一、四、五、七項由物價部門負責徵收,二、三、六項由地稅部門負責徵收,八項由建設部門負責徵收,九項由國稅部門負責徵收。
(二)徵收價格調節基金一律使用財政統一規定的基金專用票據。
四、徵收要求
(一)本次規范和完善後的價格調節基金從2008年7月1日開始徵收。
(二)符合繳納價格調節基金的企業,要切實履行基金繳納義務,按時足額繳納價格調節基金。對違反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規定,拒繳、欠繳、逾期不繳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查處。
(三)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徵收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擴大徵收范圍,提高徵收標准。對違反徵收管理規定,截留、坐支、挪用價格調節基金,或利用職權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陸』 基金公司的制度有哪些
一、專業委員會
(一)投資決策委員會
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投資的最高決策機構,是非常設的議事機構。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基金經理授權,決定基金經理的任免。
(二)風險控制委員會
也是非常設議事機構,一般由副總經理、監察稽核部經理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二、投資管理部門
(一)投資部:投資部負責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制定的投資原則和計劃進行股票選擇和組合管理,向交易部下達投資指令。
(二)研究部:研究部是基金投資運作的支撐部門,主要從事宏觀經濟分析、行業發展狀況分析和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分析。
(三)交易部:交易部是基金投資運作的具體執行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執行交易計劃。
交易部的主要職能有:
(1)執行投資部的交易指令,記錄並保存每日投資交易情況;
(2)保持與各證券交易商的聯系並控制相應的交易額度;
(3)負責基金交易席位的安排、交易量管理等。
三、風險管理部門
(一)監察稽核部
監察稽核部負責對公司進行獨立監控,定期向董事會提交分析報告。
(二)風險管理部
風險管理部負責對公司運營過程中產生或潛在的風險進行有效管理。該部門工作主要對公司高級管理層負責,預防風險的存在。
四、市場營銷部門
(一)市場部
市場部負責基金產品的設計、募集和客戶服務及持續營銷等工作。
市場部的主要職能有:
(1)根據基金市場的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以及基金公司內部狀況設計基金產品,並完成相應的法律文件;
(2)負責基金營銷工作,包括策劃、推廣、組織、實施等;
(3)對客戶提出的申購、贖回要求提供服務,負責公司的公司形象設計以及公共關系的建立、往來與聯系等。
(二)機構理財部
為了更好地處理好共同基金與受託資產管理業務間的利益沖突問題,兩塊業務須在組織上、業務上進行適當隔離。
五、基金運營部門
(包括基金清算和基金會計兩部門)基金清算是基金份額和資金的交收情況;基金會計是有關基金業務的有關處理。
六、後台支持部門
(一)行政管理部
(二)信息技術部
(三)財務部
『柒』 價調基金的制度是什麼
價格調節基金制度作為政府對市場經濟進行調控和支持的重要手段,雖然建立時間不長,但在平抑價格、發展生產、保障供應、穩定市場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已顯見成效。一是社會經濟發展中的"調壓閥"作用;二是調控市場的"多功能"作用;三是為地方財政的"減負"作用。這三大作用保證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雙贏的目的。為加大價格調節基金發展的推進力度,除強化對價調基金的宣傳、消除認識上的誤區、統一理念上的共識,更主要的是採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來確保價格調節基金科學、協調健康發展,做到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好務。
『捌』 會計制度里的價格調控基金怎麼計提,怎麼寫會計分錄啊
按現行新會計准規定,則「價格調節基金」不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因此,「價格調節基金」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價格調節基金
貸:其他應付款-價格調節基金
2.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價格調節基金
貸:銀行存款
3.如果不採取計提方式,上交時:
借:管理費用-價格調節基金
貸:銀行存款
『玖』 價格調節基金是什麼時間開始徵收的用途是什麼什麼時間停徵
價格調節基金,是國務院(1988)23號文件《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開始要求徵收的,此後全國先後有22個省區的部分市縣實施了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但進入新世紀(14.18,-0.40,-2.74%),由於征管困難和經濟通縮的到來,這一基金在很多地方停止徵收,有的雖未明確停止徵收,但已無來源。 1998年5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條規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穩定市場。這被認為是此次設立價格調節基金的法律依據。 目前全國各地正在集中出台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並表示從9月或10月開始向生產經營企業和個體戶徵收這筆資金。